发须爪 [图书] 豆瓣
《发须爪——关于它们的迷信》一书是江绍原先生民俗学研究的代表作,旨在说明古今人们对头发、胡须、指甲迷信的原因以及人们如何应对的手段,文笔简洁,资料翔实,在已有的关于中国迷信研究的成果中,是最早最完备的一部作品,至今仍不失其参考价值。
读过 发须爪 🌕🌕🌕🌕🌑
1928年由开明书店印行,后1987年影印出版,2007年再版,是中国民俗学早期的作品。作者先是在报章上发表同名文章,引发了学界和民间的热烈回响,于是在文章基础上扩成书,文风上兼顾了学术和通俗的趣味。
毛,长于头顶曰发,生在嘴边为须。手指和趾甲的末端的角质,“附肉为甲”,不挨着肉的部分,是爪。发须爪这三样东西,在现在人眼中,是要常常清理的,剪去了也没什么。女性还有长发的传统,而男性里若有头发胡须指甲过长的,会被认为是不卫生。但作者指出,在“未开明”的古人那里,发须爪得到的对待与今人有别。
人们都知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显示的中国人对身体的重视。毛发爪甲作为人体的一部分,受到同样的礼遇。比如,古人成人是不剪发的。小儿剪胎儿发或者修剪指甲,都要择吉日而行。而修剪下来的发爪,也要好好保存。一是因为人们相信发爪为人精华,动物吃了会成精;二是因为,人们相信发爪与本主通感,发爪若受到虐待,本主也会遭殃。巫术蛊术中都有利用发爪兴风作浪祸害本主的法术。三是因为人死之后,尸体埋了之后,血肉易化,发爪长存;而这种不洁的发爪不但不能治病,还能致病。
头发作为本人的生命的一部分,在极其重要的场合,也会交出去:比如婚礼的结发仪式,代表把命交给对方;一些祭礼中,以发爪代替本人,烧给天神或埋给地祇献祭,去祈福或赎罪;建筑过程中,也有用人的发爪做奠基的。同样因为它们代表命,削发拔除指甲之类,也成了重要的刑罚。在古人眼中,这刑罚疼痛还在其次,伤命才是结果。不过,用发爪代替,已经人道多了。毕竟,《翦商》商带祭祀,都是用活人的。
人是可以入药的。这应该也很好理解,毕竟现今仍有中国人讲究“吃啥补啥”。要不是有法律和禁忌拦着,人间真得成地狱。古药书中,有“人部”。健康人的发爪能治病,也就说得通了。
如上,透过须发爪三件小事物,作者发掘了“古今人的药物观,治疗观,病因观,身心关系观,祭观,刑观,时观,死观,死后生存观”,叹为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