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 刀锋 🌕🌕🌕🌕🌗
周煦良的翻译只能说大体对,细看原文比对能看出许多瑕疵(错译、漏译不少),周在序言里写Larry原型是维特根斯坦,论据捕风捉影而过于自信。
毛姆的小说是完美的,他笔下的自己,游走于巴黎、芝加哥、伦敦、南法之间,像一架摄像器,记录周围但置身事外,看透世情但不圆滑,富于同情但不愚蠢。Susan Sontag regards writing as the most privileged of all ways of life. Maugham is the perfect example of this priviledged profession - he lived with freedom and without financial worries.
两次大战间的欧陆(主要是巴黎),流光溢彩又惬意舒适,餐厅聚会、咖啡馆的彻夜长谈、私人宴会、剧院阳台上的闲聊、海边酒吧偶遇故人等等。
开始以为主角是Elliot,读完第一章才发现不经意出场的Larry才是主角,有些像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盖茨比的出场——给人以惊讶。
另外,人物都各有变化。
Elliot中年时让人觉得风度翩翩,好面子式地攀附名流,暮年被社交场遗弃还不愿接受的假愤世嫉俗,可笑又可悲,可他在妹妹去世和外甥女一家破产时,又极度热心和慷慨。主教对他死前的评价再精准不过:His defects were of the surface; he was generous of heart and kindly towards his fellow men。Sophie再读出场时让人认不出来(读者和书中人物都差点认不出她),年轻时爱好诗歌和思考,婚姻美满,丈夫和孩子车祸丧生后,开始放逐和堕落。
Isabel逐渐社会化世俗化,年轻时热恋Larry,迫于世俗取消和Larry的婚约,在世俗化的路上约走越远。
Larry被谜团围绕,是一个模糊的轮廓,开头人们问他,既然不工作,想做什么,他总是笑着回答,loaf。他的确loaf了十几年。。。(他说是没钱,其实还是有小钱的)毛姆知道读者好奇,所以一点一点泄漏,直到书尾的彻夜交谈才全部交代。寻找终极意义的Larry从美国到巴黎到德国到印度,从西方到东方(这个风潮在六七十年代也出现在美国,黑塞的悉达多同样的主题,但更玄学)。Larry在南印山区被日出美景震撼而顿悟,近似一些现代旅行者的体验,甚至表面上近似一些小红书的旅行贴,但内里的勇气是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