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永不过时的欲望(书摘)

一只特特呦
一只特特呦 @Teteyo
天使不在线 - 评论

网络文学出实体书,而且还是在十五年前,大概率是无脑爽文。而且内容还是写当年的互联网与情色,抱着看小黄书的心态借到了这本书。书是从地下书库拿上来的,证明近期甚至近几年不曾有人看过,但看这饱经风霜的封面,想必当年应红极一时。

图书馆借的,封面如此破旧
前面确实很多色色的描写,看到后期发现不对劲,谁能想到这本质上居然是个还不错的推理小说?寻找芳姐达到第一波高潮,幕后黑手翻上一番,最后还有个照应前文的换妻小高潮。推理结构方面表现不俗。而且可以说所有的角色,各有各的悲哀,或生活上不如意在网络中沉迷于新的自己,或乘着网络的热潮大赚一笔,各反映了一类人。

李文波,最像大多数人,在堕落的边界试探又保有一些底线。;胡一平,老色批,标准肥宅老板形象;胡东东,好奇的小色批,逐渐沦陷,“我后来上网就是因为有人尊重我。”;赵清明有较高能力精英人群,仇视资本家;雯雯,一步错步步错到不能自拔。剩下的不能再说了,再说就剧透了。

在我的角度,这本书的意义比较大,但又不好推荐给他人。我希望有所涉及的人一定要看,希望没有涉及的人千万别看——谁知道会不会起反作用呢。毕竟十五年过去了,人对于钱与性的欲望没怎么变,反而因为互联网的发展变本加厉。这些网站依旧在阴暗的网络中存活,虽然查的不是很严格,但也在查,他们只能打一炮换个地方。在直播行业发展的势头下,又催生了一大批直播平台希望未来能够对这些不再避而不谈,而是有更完善的法律法规去改善这一现状。

某网址
下面分享一下书摘,感觉有些词可能过不了审核,在其中加了#。

“看来网警也是不好当的。” “那当然。”电脑一开,韩力还是坐不住了,忍不住又凑上来,“你不上网,就不知道什么叫世风日下。”他给我点了一下收藏,一大堆域名跳了出来。“看看,这里全是惊世骇俗的东西,瞪大眼睛看吧,在这里,人比野兽更无耻。看这些网名,恋#童网、同性恋网、肛#交网、屎#尿网、群#交网、强#暴网、S#M性虐#待、自拍偷拍网、买春信息网,最厉害的还有,就是这个,换妻。” 我拍了拍手:“换妻,有点意思。” 韩力点头:“很有意思,小李同志。尤其这个换妻网的服务器的地址可不是外国的,而是本国的一个沿海开放城市,这是真正的中国的换妻网,你想想看吧,中国人也开始玩换#妻游戏了,我们这是不是也叫跟上流行步伐了?” 我看是。”

“在中国,人们上色情网站的动机和老外不太一样,欧美网络色情犯罪主要是为数不少的恋#童癖将其当成交易场所,群体直指道德缺陷的人群。而中国的黄色网络犯案群体集中于在校或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有就是那些有闲在家的都市人群,像你这样的占大多数人。这些人这样做的动因似乎很难用常理来解释。就拿你说事,你总不能说,你这样上过黄网的人就是没道德没廉耻的吧?因为中国人现在是全民上网,数量太大,人数太多,很难统计和管理,所以,这里也很难量刑定案,而且,网络罪犯大都是计算机界的高知,和他们斗智,尤其是取证,也比较费劲。”

我相信她说的都是真的。这个同城聊天室,是只有在同一城市的人才能在一起聊的。那么,这个网上妓女现在可能就潜伏在这城市的某一个角落里,也许是在家中,也许,在某一个网吧。在那里,她与很多成年、未成年的人都挤在一起,对着屏幕享受着另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没人知道她是谁,这也正如没人知道、没人关心我是谁一样。在网络里,人们只关心一件事,你是为了什么目的来的?性就是一种目的,那些个沉溺其中的人,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来的。

赵清明尖锐地说:“你听说过这样一种男人吗?他们常年上网,身体的各种机能已经退化,当然,主要退化的是性能力。但是,一打开电脑,只要一进入视频聊天的状态他们马上就能坚挺如初。现在对这种色情聊天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叫网络做爱。很多人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有能力,一边聊天一边对着电脑自读寻找高潮,这事说来很龌龊,但是真的很多人都是这么干的。我们系里有个副主任就喜欢这么干。后来被人发现了,传遍了整个校园。虚幻的东西居然战胜了实际仔在的东西,还有比这个更荒谬的吗?”

必须承认,在我看过的众多的黄色网站中,这是一个极其庞大的、分工极其细致的网站。进入里面的主页面,我看见里面陈列着五个板块的内容,这五个版块分别是主版块、交友区、文学区、娱乐区、管理区五大版块,虽然不是会员,但是我还可以免费浏览其中的内容。打开这五块内容,发现里面还有很多的小的版块。比如说主版块,包括会员报到区、VIP贵宾区、版主报名区、贴图区、电影区、动漫区、下载区等内容;交友区里则有视频交友区、一夜#情交友区、买春信息区、自拍偷拍区、狼友论坛区、休闲游戏区等;文学区主要是情色图书馆,其中还有很多更细致的分类,基本是各种黄色小说的集成,乱#伦、校园、群#交、青春、暴力、强#奸、虐待、同性恋、科幻、武侠、名著等,各种类别都分门别类地列了出来,再就是买春经验交流和情色经历漫谈等内容;娱乐区里面的内容则是现在非常流行的网络夜总会形式,里面包含着各种名称的聊天屋,比如熟#女风情、幼#齿童真、玉女清纯、猛男爆料、浪友约会等,每个聊天屋里根据会员的喜好各有不同的内容,其特色是全部视频,但是这些区域全部只有VIP会员才能进入,这一类会员只要在网站提供的“网上银行”里买够充值卡,就可以以“点卡付费”的形式进入到各自喜欢的聊天室里找到自己喜欢的那一类人,熟女也好少女幼童也好,各种对应的聊天屋里都会有提供。这里最有特色的应该是还有一个表演区,因为不是会员,进入不了这里去看看所谓的表演是什么,但是一看网页写的“真人秀”字样,不用进去,也可以想像得到,只要你付钱,就会有人用视频的形式把性交活动当场表演给你看,这是现在网络色情业最为流行的一种表演,据说现在有很多夫妻都以这种表演来敛财,还有些人为了满足一部分网民的性癖好,表演三人以上的性交场面,其中有些变态成分的表演也存在。管理区则相对其他几区比较规范,包括版主会议区、公告区、举报区、问题区、版主申请区等等基层管理版块,我特别注意到,这一区还特别设有代理服务器专区,专门负贡问外面租、卖代理服务器和域名空间。 除了这五大区外,还有一个有特色的区是妹妹博客区,封面上印有几个女孩子的头像,这看来是一个黄色个人主页区。近年来,因为木子美、竹影青瞳等人大胆的以性为卖点建立个人主页并赢取较高点击率后,这种个人傅各类的网站很风行,我前几天也跟风自己建了一个,贴了个少从即写的文章。看来,这个网站里面也有这样的内容,所不同的是完全打着赤裸裸的情色旗号,公开收费的而已。

凤凰:因为这类网站管理与组织高度严密,绝非少数人力朝夕之间可以完成。你如果注册进去你就会发现,这里面的管理结构是呈金字塔形的,其中总版主设了一个,统摄全局,是第一层领导,相当于董事长或是总裁之类的地位。网站下共设有五个大区,每大区都有一个版主,这些人是网管,也是第二层领导,他们的地位相当于一个单位基层的领导,比如经理级人物什么的。再往下,各大区里还包括很多个专业版块,这一版块至少还有两个版主,这是第三层领导,相当于一个单位里的各部门的主任;在这些专业版块里还包括很多细的划分,你比如说光买春信息这一块,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个直辖市各占一块内容,全国三十多个省份每省都占了一个版块,如果这其中的每个版块至少设两个版主,那么你想一想,光买春信息这一块内容就有多少个版主级人物在幕后操纵?这就是第四级管理层,应该是工组长这一类型的了。再往下还有一级,你看见那些个人博客了吧,那里面不设版主,但是每一个主页就是一个管理者,管理者把自己的形象贴上去,可以发贴也可以与她直接视频对话,但不是这样就完了,你可以与她直接视频对话,就意味着你不但可以与她进行网络做爱,她甚至可以上门提供性服务,只要你们都在一个城市。只要你肯付钱,她什么都会干。这是第五级管理层。再往下还有,表演区里那些进行表演的、作为视频主播出现的,这是第六个层次。这两个层次的人都是从事具体工作的办事人员,除他们以外,还有一种叫代理人的管理员,专门从事着充值卡销售、服务器租贷与网上银行的交易工作,这一批人就相当于一个单位里的销售部人员。还有一个层次的管理员是专门负责技术的,相当于单位里的技术部。有行政部门,有技术部门,有销售部门,这里建制非常清楚,和一个大型的单位一样。

凤凰:这个城市里有很多人与你一样,他们在很多地方有欠缺,自然会需要在生活中用另一类东西来弥补,这也正如你看到的那些个黄色网站,它们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在网络人群中,隐藏着一个相当大的信仰缺失的社会空虚族。这些人白天道貌岸然仪表堂堂,但一到晚上却精神极度空虚渴望刺激。他们多数学历不低,有着受人尊敬的工作和社会地位,不缺乏金钱,永远不会去杀人放火,他们肯泡在这里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牟利,而是为了填补精神的空虚。在网站里,真正有牟利动机的只是极少数人,这些人是生意人,他们把这里当成了生意场,而能让他们把生意做下去的买家们,就是上面说过的那一群人,也就是说,其实是那批社会空虚族支撑起了这样一个网站。 我:看来,你对这些人很有研究。你是不是这些人中的一个呢? 凤凰:当然,我是。我想你也是,所以我才能理解你,所以我才会发现,其实我真正的乐趣就在于义务帮助你们这样的人,找到生命里真正欠缺的那部分快乐。 我:靠什么,靠这种黄色网站吗?难道你认为,我们欠缺的就是色情吗?难道色情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药吗? 凤凰:色情可能不是唯一的良药,但色情却是我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那一部分,我们对色情的需要有时和吃饭一样重要。你想想看,这么多人每天泡在这个地万等看色情的出现,是为了解脱空虚。人类之间,之所以有人高贵有人低俗,划分了那么多等级,其主要原因是经济上的原因。但是,在经济上取得相对稳定状态后,羞耻感成为一个界尺。羞耻感让男人高贵得像个绅士,女人清高得如同个淑女,但你有没有想到,这种界尺出现的频率太多时,就令人烦了。于是,就会有人想借助于某一个空间,彻底地消灭羞耻感,来取得一种不用身份掩护的绝对自由。 我:靠什么来取得自由,色情?版中部主玉受 凤凰:说色情有点难听和肤浅,我们就用性这个词吧。性的自由是我们内心都追求的一种事物,性的快乐应该是无国界、无尺度也无羞耻感的,人活着,有时这种空虚的感觉如天地一样广阔,无处不在,也许性就是最好的可以解脱那种空虚的方式。 我:我不知道他们是为什么,但是我绝不是为了色情而色情的人。 凤凰:有一种人很虚伪,就是像你这样的人,你们把色情当成了只有自己在极隐秘状态下才能享用的秘密。这是不对的。网络有一个好处,它的交互性可以让我们获得性的自由,这也是一种绝对的自由。这也正如色情这种东西,只有网络才让色情成为一种活生生的文化,一种互动的生活方式。色情可能不是唯一的,但其实色情也是神圣的,现在这个词经常被一些人给伪装和糟蹋,他们把这个词颠倒过来,用了一个很恶心的词——情色来取代它,在他们看来,只要用了这个词,就可以把自己那种内心卑劣的欲望以一种看起来有点高尚的形式表现出来。其实在我看来,这世上没有什么情色,只有色情。情色是一种造作的姿态,色情才是一种需要和真正的艺术。 我:你这个观点我不敢苟同。我对色情和情色这种划分没什么理解,也从来不觉得有什么意义去理解它们。

“控制我们的人,不仅仅是用钱来控制。他还把我们视频的情况制成了光盘来要挟我们,他主要是要挟我。他命令我组织视频表演队伍,如果我不从,他会把这些光盘四处散发、出售,因为他知道我的身份证号码,也知道我的真实身份,这个世界上没几个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他就是其中的一个。如果我不从,他会把这些东西寄到我的家里。如果他这么做,我就全完了。在网上毕竟是偷偷摸摸的,下线了就完事了,但是这些东西要是四处流通出售,成为一种商品,再让我家人知道,我就全毁了。” “那个控制你的人,他是谁?” 雯雯摇头,一脸迷惘地说:“你相信吗?除了一个网名、一个账号,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是他知道我是谁。他一定是很了解我的人。可是我对他一无所知,从未见过面,但是却被他牢牢地控制住了,我没有办法。这就是网络的可怕,一切都在虚拟状态中完成,成功或是毁灭,由不得你,却又不知是谁在操纵。”

“生意有很多种。”赵清明说,“有的生意需要你按照规则去做,有的则要另类独行,打破规则,我就是在做这样一种生意,和你一样,我也讨厌色情,我去过很多地方,但是从来没有找过小姐。我不喜欢色情,可是,有人喜欢,任何事情,只要有人喜欢,就可以考虑买与卖之间的事情,这就是生意里的规则,我在按照这个规则做事。我认为我是在做一个比较高级的事。”

我:你的意思是:我们可以出去各自寻欢作乐,满足自己的情欲? 凤凰:你错了,让性得到自由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可不是滥交,滥交是一种兽性的行为,不是改正夫妻关系的关键。其实在很多时候,性和爱是分开的,但也是不可分的,如果你能合理地在爱的基础上分配性的资源,我认为你们会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甚至可以巩固你们的感情,就像我和我的伴侣,我们各自都和其他的人发生过关系,但彼此没有感到不忠,因为我们是公开的透明的,所以我们的感情很好,我们的性生活很自由,没有出现任何心理上生理上的问题。 我:你说的这些如何做到,我还是不明白。性是夫妻间必不可少的,也是带有唯一性的事情,我不知道,什么叫合理分配资源。难道纵容自己的伴侣和别人发生关系,这就是合理分配资源吗? 凤凰:我在网上见过很多执迷不悟的人,他们的心都很野很渴望性自由,但是行为保守得却像永远不敢跳出河外的青蛙,只能靠在黄色网站找些乐子。你和他们一样,黄色网站只会让你们越来越变态,越来越封闭,越来越像个自霆者,但是不能给你新的生命,我认为你现在需要一个新的冲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4〕11号

  (2004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3次会议、2004年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 2004年9月3日公布 自2004年9月6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通过声讯台传播淫秽语音信息等犯罪活动,维护公共网络、通讯的正常秩序,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规定,现对办理该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七)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八)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 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达到规定标准二十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第三条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一)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第四条 明知是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管理或者使用的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直接链接的,其数量标准根据所链接的淫秽电子信息的种类计算。

  第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声讯台传播淫秽语音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向一百人次以上传播的;

  (二)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二)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达到规定标准二十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第六条 实施本解释前五条规定的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具体描绘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淫秽电子信息的;

  (二)明知是具体描绘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管理或者使用的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直接链接的;

  (三)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和语音信息的;

  (四)通过使用破坏性程序、恶意代码修改用户计算机设置等方法,强制用户访问、下载淫秽电子信息的。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帮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贩卖、传播淫秽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等以实物为载体的淫秽物品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淫秽物品”,包括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视频文件、音频文件、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电子信息和声讯台语音信息。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电子信息和声讯台语音信息不是淫秽物品。包含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电子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