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登海默
博登海默法理学 豆瓣
作者: 博登海默 译者: 潘汉典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5 - 1
《博登海默法理学》是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于1940年出版的《法理学》第一版,原书第二版于1962年出版,第三版于1974年出版(第二、三版均更名为《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国内1987年由华夏出版社出版了姬敬武、邓正来翻译的该书第三版,在国内引起巨大反响,为当时法理学启蒙读物。本书第一版国内罕见。作者在第一版表达了更鲜明的立场、更犀利的观点和更自洽的思路,与后两版教科书式的叙述风格明显不同。译者潘汉典1947年已完整翻译该书,此次出版只对文字做了个别修订。
译著的出版为研究博登海默个人经历及法学思想提供了珍贵的文献;译著在博登海默原著出版不久就在中国大陆得以完成,反映了民国时期东吴法学院与美国法学保持同步的学术水准。
2019年5月26日 已读
法律与道德的混淆,结果造成法律的衰落或退位,这个命题由现代的极权国家供给一个极好的实例。在希特勒的德国,这个典型的权力国家每日发布的法律也许比任何其他国家都来得多。如果我们作为实证主义者行事,认为法律只是以法规的形式发布的国家的一道命令,那么这个德国就会是一个极好的国家。在现代工业社会,无限制地承认取得财产及缔结契约的权利,其结果,无异使经济权力积聚在强大的个人、集团或团体手上,势将危害法治。我们必须查明,制定的法令和法律的一般规定对于政府的活动有什么限制。如果政府自由的不受限制的领域来得很大,同时个人或群众对于政府侵害他们私人领域的救济被剥夺了或大大地削减了,那么法律便是走上退位之途。 学习一二篇博约的小节写作手法,自然法部分比历史法学和实证主义法理学流畅。
博登海默 哲学 法哲学 法学 法学(含理论&实务)
法理学 豆瓣
7.6 (5 个评分) 作者: [美]E.博登海默 译者: 邓正来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017 - 5
本书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试图通过这样的努力为中国法学的重建做一些知识上的基础工作,因为当时的中国法学在现代法制建设的要求或驱过程中正陷于历史性的困境之中:一方面要为这种法制建设的努力作正当性的论证,另一方面又因法学研究的长期停顿而明显缺乏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支援。二是试图对学者在法律方面的疑惑做一些知识上的清理工作,因为在法律哲学思考的瓴域中,人、自然和社会在法律架构下的关系,人或法律人与法律在知识上的关系以及法律权威的正当性等问题极为繁复,绝非人们一般想象那般自明简单。
法理学 豆瓣
8.0 (5 个评分) 作者: E.博登海默(美) 译者: 邓正来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本书把散见于1940年《法理学》一书中的有关法理学思想发展的历史资料集中在第一部分。本书第二部发和第三部分中对一般法律理论的实质性问题所作的论述,乃是以某些蕴含在我研究法理学问题的进路中的哲学假设和方法论假设为基础的。
翻译这部综合性的法律哲学著作,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试图通过这样的努力为中国法学的重建做一些知识上的基础工作,因为当时的中国法学在现代法制建设的要求或驱动过程中正陷于历史性的困境之中:一方面要为这种法制建设的努力作正当性的论证,另一方面又因法学研究的长期停顿而明显缺乏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支援。第二个目的则是试图通过这部法律哲学著作的翻译/思考实践而对自己在法律方面的疑惑做一些知识上的清理工作,因为我在当时就已经明确意识到,在法律哲学思考的领域中,人、自然和社会在法律架构下的关系,人或法律人与法律在知识上的关系以及法律权威的正当性等问题极为繁复,绝非人们一般想象那般自明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