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
民主的奇迹 豆瓣
Miracle at Philadelphia
7.2 (10 个评分) 作者: [美] 凯瑟琳·德林克·鲍恩 译者: 郑明萱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2013 - 7
★奇迹,源自最大限度的激辩与妥协。
★美国大中学生必读书 内地首次授权出版
★专家资中筠、贺卫方、刘苏里、刘瑜一致推荐
1787年夏,美国费城。一场原本只为修补旧条例而召开的联邦大会,结果演变成要制定一部闻所未闻的宪法。五十五位代表,平均年龄不到四十三岁,来自十二个立 场各异的州,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激辩四个多月,有人出言威胁,有人离场抗议,连主席华盛顿都写道:“我真懊悔跟这档子事沾上关系。” 而正是在几近绝望的气氛里,会议缔造出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国宪法。这部宪法,孕育了当今世上最富强的国家。
这奇迹如何诞生?本书带你直击联邦制宪会议上唇枪舌剑的激斗,看美国先贤如何“吵出”开启两百多年国运的不朽文献!
◎ 许多历史学家花费笔墨描写这个特殊的“奇迹”,但没有人能写得比这位美国一流的传记作家更生动。——《科克斯书评》
◎所有讲述联邦制宪会议的著作中可读性最强的一部。——《图书周刊》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已为世人所熟知,而宪法诞生的艰难曲折过程鲜为人知。这一过程的深远意义可能超过宪法本身。200多年前,一群特殊的人物在费城完成了一件当时看来几乎不可完成之事。本书以小说的笔法生动地再现了那历史场景、个性各异的人物和尖锐对立的政见。最后居然“求同存异”于一部宪法中,书名“奇迹”决非夸大。专业学者和一般读者都可从轻松的阅读中获益良多。——资中筠(国际政治及美国研究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 225年前,被富兰克林称为“一次实验”的那场历经127天的美国制宪会议,犹如宇宙洪荒,开天辟地。本质上,它是人类进入民族-国家时代一次空前的建国行动。事实上,导致它失败的因素,远远大于成功——南北邦之争、大小邦之争,农工邦之争,以及随时展开的新(西部)老(东部)邦之争……即使围绕《弗吉尼亚方案》展开的辩论,任何一项主要条款,都会使会议毁于一旦,但它最后成功了。其成功要件,是规则、隐忍和妥协。本书力求回到制宪会议现场,还原会议时代背景,论人论事,无不活灵活现。比麦迪逊《辩论》引人入胜的,是作品补充了宪法草案批准过程中,同样充满博弈的精彩故事。它予后世建国的启示,有甚于其后果的辉煌。——刘苏里(学者型书人、万圣书园经营者、中国图书市场的民间观察者)
美国联邦宪法 豆瓣
作者: 张千帆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1 - 1
《美国联邦宪法》是法学教科书的一个学术范本。作者曾留美十五年,深谙美国联邦宪法,披沙沥金,专门为中文世界的学生撰写了此部介绍美国联邦宪法的优秀著作。《美国联邦宪法》以“分权与人权”为主线,突出介绍联邦与各州的分权以及对人权的保障。第一章介绍了司法审查制度的起源,这是美国宪法的突出特征,也是《美国联邦宪法》重点介绍联邦法院对宪法作用的制度根源。第二章到第四章着重阐述美国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的分权关系,特别强调国际贸易?联邦权力与各州权力的影响。第五章与第六章分别介绍了法律正当程序与法律平等保护,这恰恰是美国宪法独具魅力的两大部分。第七章与第八章突出介绍个人权利,特别是作为人权基础的言论与新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美国联邦宪法》分开了叙事与评论,将若干重大主题及不同的评论文献置于正文之后,便于读者学习。因而,《美国联邦宪法》不仅是传授法学知识的载体,而且是对学生进行专业训练的优秀学术范本。
《美国联邦宪法》代表了国内学者对美国联邦宪法研究的最新成果,也是提升中文世界法学学术水平的一部力作。
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 豆瓣 谷歌图书
10.0 (5 个评分) 作者: 任东来 / 陈伟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5 - 6 其它标题: 美国宪政历程
本书并没有就法律谈法律,而是用生动的笔触,翔实的资料,描述了法治在美国社会的各个方面从生根到开花的历程。联邦最高法院的25个故事所提示的,是一以贯之而又不断发展的一种观念,一种精神。美国宪政的酸甜苦辣尽在其中,让读者去细细回味。
宪政新论(第二版) 豆瓣
作者: 季卫东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 1
本书收集了作者近年来从法社会学的视角、用复眼式观察方法来分析中国宪政和法制改革的一些文章。本书由四辑组成,分别涉及多元、动态、国际、实践等不同层面、不同位相的重要研究课题,既有整体关照,亦有个案分析。所申论的内容包括国家秩序的范式、法律复杂系统的制度设计及其修正、立法权和司法权的关系、网络结构中的规范性互动、控制与异议之间的张力以及整合机制、社会结构的组合最优化、从人民主权到公民自决权、程序性要件中的意义嵌入。
本书把强烈的忧患意识转化为深沉的理性思维,对困惑中国一百余年的制宪、改宪、行宪的问题群进行了深邃中肯的解析,在立论行文中始终保持分寸感,充分留意到在路径相关条件下进行体制转型的可操作性。
驯化利维坦(有限政府的一般理论) 豆瓣 Goodreads
8.2 (6 个评分) 作者: 王建勋 出版社: 东方出版社 2017 - 1 其它标题: 驯化利维坦
政府设立之后,如果不对其严加防范,就很容易蜕变为“利维坦”,成为个人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最大威胁。如此,限制政府权力便成为保障公民自由的关键所在。王建勋著的《驯化利维坦》围绕美国建国时期确立的三权分立和联邦主义展开探究和讨论,清晰地梳理了美国“国父”们的政治理想和古典自由主义传统的思想脉络,旨在重申十七、十八世纪理论家们倡导的有限政府理念;同时对建立有限政府的制度安排进行了描述和分析。全书征引丰富,分析透彻,具有很强的论辩色彩,对于那些似是而非的质疑有限政府的观点作了强有力的反驳,有助于读者更加清晰、深入地理解古典自由主义和有限政府的一般理论。
民主与不信任 豆瓣
作者: (美)伊利 译者: 张卓明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1 - 3
本书主题是美国的司法审查,即司法机关依据宪法审查立法机关以及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宪,尤其关注联邦最高法院针对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的审查。在美国,虽然经过长期争论,司法审查制度总体上已经被认可,关注焦点是法官如何适用法律。在沃伦法院的司法能动主义实践和比克尔的“反多数难题”理论基础上,伊利提出了程序导向的司法审查方法,形成了一个“参与导向的、强化代议制的”司法审查理论,并对此作了详细解释。本书是经典之作,从1980年出版,到2002年,已在美国印刷了十四次。以本书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也已在美国开过多次。本书是迄今美国法学界引用率最高的法学著作之一。
表达自由的法律限度 豆瓣 Goodreads
Free Speech and Its Relation to Self-Government
9.2 (5 个评分) 作者: [美] 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Alexander Meiklejohn) 译者: 侯健 出版社: 贵州人民出版社 2003
这是一本同时具有严肃凝重的学术内容与通俗易懂的小说效果,能让您始终怀着激情一读到底且意犹未尽的书,也是一本影响了美国有关言论自由的著名司法判决的书。这就是由美国著名学者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所著、候建先生翻译,并由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公法译丛中的《表达自由的法律限度》。虽然全书不足十万字,但透过其细致深刻和富有逻辑的论证和反思,我们似乎在事实与规范之外感受到保障具有公共性质的表达自由的更多价值与现实意义。
宪法学导论 豆瓣
9.8 (8 个评分) 作者: 张千帆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04 - 11
作为一本法学教程,本书具有普通法律教科书的特点。由于本书把宪法严格作为一门法律来对待,因此它在风格上和民法、刑法或行政法没有根本区别。全书将宪法学原理与案例分析相结合,介绍与比较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宪法制度。
在内容上,本书分三大部分,共八章。第一部分是概论,其中包括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宪法的形成、发展及其思想渊源,以及宪法审查机制三章。之所以将审查机制作为概论部分,是因为发达国家的宪政经验普遍表明,宪政审查是宪法效力的必要保障;没有某种形式的宪政审查,宪法就失去了实际效力,宪法学也就成为没有意义的空头理论。因此,和前两章一样,这部分内容具有基本与普遍意义。第二与第三部分是关于宪法学实体理论。第二部分介绍国家机构,包括国家权力结构的划分,政府组织结构以及政府产生的方式三章。第三部分讨论公民权利,包括权利的基本概念和宪法保障两章。之所以把公民权利放在国家机构的后面,部分是出于循序渐进的考虑,因为“宪法”(constitution)的原始含义毕竟是指政府的组织法;部分则是因为国家权力的合理分配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前提——我们所说的宪法保障,实际上是指通过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宪法对公民权利实施的保障。
在形式上,本书将结合理论叙述和实际案例,并在适当的地方穿插“评注”(对概念或理论的说明)、“探讨”(对某些有争议问题的讨论)、“案例”(各国著名或典型判例)、动态(中外宪政的最新进展)与“思考”(对读者提出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本书所注重的是有说服力的推理,而不是“正确答案”;事实上,大多数有价值的法律问题是不存在正确答案的。政府可以基于对社会影响的考虑而限制你的言论自由吗?官员可以反诉侵犯他名誉的公民吗?最高法院是否应收回对死刑的核准权?(见本书第七章)宪法是否要求私有财产受到征用时获得公正补偿?如何衡量补偿是否“公正”?对这些问题的争议本身表明,正确答案是很难发现甚至不存在的。如果你有志于宪法学,那么你所能做的只是从你对公共利益的理解出发,尽可能为某种答案提供有力论据。当然,别人可能会有不同意见。这是为什么辩论在法律中如此重要,也是为什么我们需要一个法院去评判与解决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争议。
为了便于阅读,本书用脚注表示一般较长的案例名称,一般文献则用“()”夹注的形式,表明作者、年代和页码,并在全书最后附以参考文献。 对案例的原文有修改的,一律甩“[]”表示。除非特别说明,美国“宪法”是指其联邦宪法,“最高法院”是指联邦最高法院,德国的“宪政法院”一般是指联邦宪政法院。
英宪精义 豆瓣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Law of the Constitution
作者: [英国] 艾博·文·戴雪 译者: 雷宾南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9 - 1
《英宪精义》共分3篇,主要内容包括:巴力门的主权、法律主治和宪法与宪典的联络。近几年来,受宪法学研究之理想的驱使,中国法制出版社再次重印由雷宾南翻译的戴雪的旷世名著《英宪精义》。《英宪精义》内容翔实,便于读者阅读。
日本帝国宪法义解 豆瓣
作者: [日]伊藤博文 译者: 牛仲君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1 - 4
伊藤博文系日本明治维新三杰之一,明治维新后的诸多列政治改革背后都有伊藤的身影。这一系列脱亚入欧的政治改革使日本崛起为东亚第一强国,跻身世界列强之列。这其中,明治宪政是一个极为重大的环节。影响深远的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正是在伊藤博文领导下编纂的,因此他被称作“明治宪法之父”。在众多的文献中,作为理解明治宪政思想的重要依据,由伊藤博文亲自撰写的《日本帝国宪法义解》,无疑是最权威的。
权利论(2014年增订版) 豆瓣
作者: 程燎原 / 王人博 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4 - 11
本书为国内最早提出“法治论”和“依法治国论”的名著,初版于1989年,再版于1997年,现经过重要修订和增订后,于2014年11月推出最新版。
1、二十多年前出版的《法治论》(1989)和《权利论》(《法治论》姊妹篇,原名为《赢得神圣:权利及其救济通论》)两书,是国内最早提出“法治论”和“依法治国论”的名著,堪称法学界的一块耀眼的路标。对两书所阐述的基本观点,作者至今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修正。甚至可以说,作者更加坚持两书所确证的信念和立场。而那些基本观点,即使是在当下,也远未过时。
2、此次修订两书,一是订正了讹误之处;二是尽可能将书中所引汉译本著作按当下通行本予以引证和注释,对中国文献的引证和注释,亦依此例处理;三是书名变动,《权利论》一书,第1版书名为《赢得神圣——权利及其救济通论》(1993年),此次修订版,更名为《权利论》;四是《法治论》增加了一章——余论:中国法治思想的“突破”;最后,《权利论》增加了“代第3版后记”。
3、《法治论》主要从汉语文献中阅读了从亚里士多德到西塞罗、卢梭、孟德斯鸠、哈灵顿、洛克、杰弗逊、潘恩等人有关法治的学说;厘清了法治概念,区分了法治的实体价值与形式价值;阐释了法治与权力、法治与自由、法治与权利的关系;勾画了英、美、法等国的不同法治式样;对中国自1949年至1980年代末近40年的法制实践并运用法治作为量度的尺码,确立了中国法治理论的大致框架,是中国法治理论最初的系统研究。
4、《权利论》一书,为《法治论》的姊妹篇,将《法治论》里的论题从中释出加以拓展研究,把关涉每个个体的权利问题从“宪法/法律性”视角转换成一种“社会性“的书写路径,着重讨论了社会中的权利问题。
反联邦党人赞成什么? 豆瓣
What the Anti-Federalists Were For
作者: [美]斯托林 译者: 汪庆华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在本书中,作者反对联邦党人的思想和原则进行的精彩的介绍。尽管没有一种一致的反联邦党人思想,作者还是力图找出反联邦党人思想的根本之处,并揭示出反联邦党人的三个核心考虑。具体来说,它们分别是:人民对政府的自愿依赖,因此带来的人民对法律的自愿遵守;政府对人民的责任;以及何种类型的公民会坚持共和同政府。反联邦党人面临这样的困境:既要支持强大的美利坚共和国,又要维护较小的进行自我治理的共同体。在本书中,反联邦党人立场的矛盾之处第一次被系统地加以讨论,作者 全面阐述使我们得以重新理解反联邦党人在美国建国过程中的作用,以及他们对美国政治生活和主题和紧张所具有的持续影响。
联邦论 豆瓣
The Federalist Papers
作者: (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 詹姆斯·麦迪逊 译者: 尹宣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2010 - 5
众多支持和赞扬《联邦宪法》的文献中,有一本书脱颖而出,流传至今,成为代表作。这就是汉密尔顿策划并参与撰稿、麦迪逊和杰伊合作的《联邦论》。这本书的一个明显优点,是对联邦宪法基本观点的不厌其烦的反复弘扬。
《联邦论》成为述评《美国宪法》的经典著作,声名与年俱增,在美国反复重印,累次畅销,至今不衰。华盛顿说:“危机消失、环境安定后,这本书将得到后世的瞩目。因为,这本书对自由的原理,对政治问题,提出了坦率精湛的讨论。凡有公民社会存在的地方,人们永远会对这些问题发生兴趣。”
宪法 豆瓣
作者: (日)芦部信喜 译者: 林来梵 / 凌维慈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 1
本书凝结了芦部宪法学的精髓。作为学问研究的方式,先生原本一向优先选择撰写专题性论文,在宪法制定权力、议会政治、宪法诉讼等领域,接连发表了诸多引领学界的论文,但始终无意撰写将这些加以综合起来的宪法概况的体系书,但始终无意期盼过那种将这些加以综合起来的宪法概况的体系书,为此,许多人曾期盼过那种将芦部宪法学之全貌加以简明呈现的体系书的出版。在这种期盼不断累积的过程之中,本书的初版终于在1992年问世,并得到读者们压倒性的欢迎。为回应这种情形,先生这方面也不断努力完善本书,先是于1997年、进而在1999年先后推出其新版和新版的增订版。据闻,直至新版增订版的完成,先生才吐露出其中内容终于始可接受这样的感慨。
本书在内容上极具高度,而其不仅叙述简易平和、可读性强,且在如下一点上还下了功夫,即:如果能读出其平实的文字之中所蕴蓄的深意,那么自然就能掌握有关现代宪法的高度知识。
宪法学说 豆瓣
作者: [英国] 德 / 卡尔·施米特 译者: 刘锋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 - 7
本书《宪法学说》中一开始就说:将“宪法”与作为一套法律规定的宪法法规(条文)混为一谈,是稀里胡涂的宪法观──必须区分宪法的“绝对意义”与“相对意义”。前者指制宪主体(君王或者人民)的一次性政治决断,决定性地创制自身的政治共同体的特定生存形式,在这一意义上,宪法的含义等于国家的实存本身及其政体形式(比如“民主共和”),一套调节生活秩序的具体法规──所谓“相对意义”的宪法,不过是由这一政治决断引出的。施米特提出绝对意义和相对意义的宪法的区分,也是想要提醒德国智识人自己心里搞清楚,民主共和究竟意味着什么:共和革命远不是仅仅为了制订一部成文宪法,它意味着一个政治统一体(民族国家)在特定政治处境中对自身的生存方式作出了新的政治决断,或者说为如何在新的政治生存处境中形成新的政治统一体重新作出了一次决断──随后的制宪(制订具体的宪法法规),不过是这个政治统一体自觉选择的政治行动。换句话说,“绝对意义”的“宪法”(具体的宪法法规)等而视之。
比较宪法 豆瓣
作者: 王世杰 / 钱端升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1999 - 11
本书内容包括:宪法的概念、国家的概念、个人的基本权利及义务、人民的基本权利、人民的基本义务、公司团体、公民选举权、公民直接立法权、公民罢免权、公民总投票、国家机关及其职权、议会、行政机关、法院、联邦制度、宪法的修改、宪法修改的可能性、宪法修改的程度、中国制宪史徊及现行政制、清季之预备立宪、辛亥革命及北京政府时代的制宪、国民政府时代之制宪、国民政府的机构等。
宪法与公民 豆瓣
作者: 赵晓力编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4 - 6
本书的主题是宪法与公民,主要是以美国宪法和中国宪法为基础讨论宪法的角色和地位。它究竟是作为抽象的政治原则或政治宣言还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司法诉讼来具体履行的行为准则存在。同时还讨论了美国宪法发展与社会科学讨论演变的交织。本文集从理念与实践两个角度,从宪法法案本身与宪法在具体案例中的判决(山东滕州齐玉苓案的判决)两个层次对宪法进行了透视。评论中收的几篇文章是对几个经典文本,比如《会饮篇》、《曼陀罗花》等几个经典文本的评注与解读。从古典那里挖掘生、死、共同体、公民等主题的主要内涵。对我们思考中西方宪法本身复杂的演变和宪法实践大有裨益。
联邦党人文集 豆瓣
The Federalist Papers
9.1 (17 个评分) 作者: 汉密尔顿 / 杰伊 译者: 程逢如 / 在汉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1980
对目前联邦政府的无能有了无可置疑的经验以后,要请你们为美利坚合众国慎重考虑一部新的宪法。这个问题本身就能说明它的重要性;因为它的后果涉及联邦的生存、联邦各组成部分的安全与福利,以及一个在许多方面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引人注意的帝国的命运。时常有人指出,似乎有下面的重要问题留待我国人民用他们的行为和范例来求得解决: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如果这句话不无道理,那末我们也许可以理所当然地把我们所面临的紧要关头当做是应该作出这项决定的时刻;由此看来,假使我们选错自己将要扮演的角色,那就应当认为是全人类的不幸。
这个想法会在爱国心的动机之外又增加关怀人类的动机,以提高所有思虑周到的善良人士对这事件的关切心情。 如果我们的选择取决于对我们真正利益的明智估计,而不受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事实的迷惑和影响,那就万分幸运了。但这件事情与其说是可以认真预期,还不如说是只能热切希望而已。提供给我们审议的那个计划,要影响太多的私人利益,要改革太多的地方机构,因此在讨论中必然会涉及与计划的是非曲直无关的各种事物,并且激起对寻求真理不利的观点、情感和偏见。
在新宪法必然会碰到的最大障碍中,可以很容易地发现下列情况:每一州都有某一类的人,他们的明显利益在于反对一切变化,因为那些变化有可能减少他们在州政府中所任职位的权力、待遇和地位;另外还有一类人,他们出于不正常的野心,或者希望趁国家混乱的机会扩大自己的权力,或者认为,对他们来说在国家分为几个部分邦联政府的情况下,要比联合在一起有更多向上爬的机会。
然而,对于有这种性格的人,我并不打算详述我的意见。我清楚知道,不分青红皂白,随便将哪一路人的反对(仅仅因为他们所处地位会使他们可疑)都归结于利益或野心,不是实事求是的。天公地道,我们必须承认,即使那样的人也会为正当目的所驱使。无庸置疑,对于已经表示或今后可能表示的反对,大多数的出发点即使不值得敬佩,至少也无可厚非,这是先入为主的嫉妒和恐惧所造成的正常的思想错误。使判断产生错误偏向的原因的确很多,并且也很有力量,以致我们往往可以看到聪明而善良的人们,在对待社会最重要的问题上既有站在正确的一边,也有站在错误的一边。这一情况如果处理得当,可以给那些在任何争论中非常自以为是的人提供一个遇事实行节制的教训。在这方面,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理由,是从以下考虑得来的:我们往往不能肯定,那些拥护真理的人在原理上受到的影响是否比他们的对立面更为纯洁。野心、贪婪、私仇、党派的对立,以及其他许多比这些更不值得称赞的动机,不仅容易对反对问题正确一面的人起作用,也容易对支持问题正确一面的人起作用。假使连这些实行节制的动机都不存在,那么再也没有比各种政党一向具有的不能容忍的精神更不明智了。因为在政治上,如同在宗教上一样,要想用火与剑迫使人们改宗,是同样荒谬的。两者的异端,很少能用迫害来消除。
然而,无论这些意见被认为是多么确凿有理,我们已有充分征兆可以预测,在这次讨论中,将会发生和以前讨论一切重大国家问题时相同的情况。忿怒和恶意的激情会象洪流似的奔放。从对立党派的行为判断,我们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们会共同希望表明自己意见的正确性,而且用慷慨激昂的高声演说和尖酸苛薄的谩骂来增加皈依者的人数。明智而热情地支持政府的权能和效率,会被诬蔑为出于爱好专制权力,反对自由原则。对人民权利的威胁过于谨慎的防范——这通常是理智上的过错,而不是感情上的过错——却被说成只是托词和诡计,是牺牲公益沽名钓誉的陈腐钓饵。一方面,人们会忘记,妒忌通常伴随着爱情,自由的崇高热情容易受到狭隘的怀疑精神的影响。另一方面,人们同样会忘记,政府的力量是保障自由不可缺少的东西;要想正确而精明地判断,它们的利益是不可分的;危险的野心多半为热心于人民权利的漂亮外衣所掩盖,很少用热心拥护政府坚定而有效率的严峻面孔作掩护。历史会教导我们,前者比后者更加必然地导致专制道路;在推翻共和国特许权的那些人当中,大多数是以讨好人民开始发迹的,他们以蛊惑家开始,以专制者告终。
同胞们,在以上的论述中,我已注意到使你们对来自任何方面的用没有事实根据的印象来影响你们在极为迫切的福利问题上作出决定的一切企图,加以提防。毫无疑问,你们同时可以从我在以上论述的总的看法中发现,它们对新宪法并无敌意。是的,同胞们,我承认我对新宪法慎重考虑以后,明确认为你们接受它是有好处的。我相信,这是你们争取自由、尊严和幸福的最可靠的方法。我不必故作有所保留。当我已经决定以后,我不会用审慎的姿态来讨好你们。我向你们坦率承认我的信仰,而且直率地向你们申述这些信仰所根据的理由。我的意图是善良的,我不屑于含糊其辞,可是对这个题目我不想多作表白。我的动机必须保留在我自己的内心里。我的论点将对所有的人公开,并由所有的人来判断。至少这些论点是按照无损于真理本意的精神提出的。
我打算在一系列的论文中讨论下列令人感兴趣的问题:联邦对你们政治繁荣的裨益,目前的邦联不足以维持联邦,为了维持一个至少需要同所建议的政府同样坚强有力的政府;新宪法与共和政体真正原则的一致,新宪法与你们的州宪是相类似的,以及,通过新宪法对维持那种政府、对自由和财产的进一步保证。
在这次讨论过程中,我将要尽力给可能出现、并且可能引起你们注意的所有反对意见提出满意的答复。
也许有人认为,论证联邦的裨益是多余的,这个论点无疑地已为各州大部分人民铭记在心,可以设想,不致有人反对。但是事实上,我们已经听到在反对新宪法的私人圈子里的私下议论说:对任何一般性制度来说,十三个州的范围过于广阔,我们必须依靠把整体分为不同部分的独立邦联:这种说法很可能会逐渐传开,直到有足够的赞成者,同意公开承认为止。对于能够高瞻远瞩的人来说,再也没有比这一点更为明显了:要末接受新宪法,要末分裂联邦。因此首先分析联邦的裨益以及由于联邦分裂各州会暴露出来的必然弊病和可能的危险,是有用的。因此这点将成为我下一篇论文的题目。
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 豆瓣
作者: 林来梵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01 - 5
通过本书的论述,读者可初步形成一套属于“规范宪法学”自已的规范理论。其中,既可确立“规范宪法学”的方法论和基本理论,又可就“规范宪法学”最关注的一个系列问题尝试一次“规范宪法学”式的具体实验。
本书将在第一编中从根本方法、普通方法(或曰一般方法)和具体方法三个方面全面地检讨宪法学的方法问题。本编旨在确立规范宪法学的方法论,并同时依据其自身的方法论阐述一般意义上的宪法学的方法论。
第二编拟将为第八章的分量综合地界说宪法规范中的权利规范。
第三编拟将探究的就是“规范宪法”的内涵以及该种宪法的生成条件等问题。
本书各部分乃属于笔者在香港城市大学律法学院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所积累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