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
牛津比较法手册 豆瓣
作者: [德]马蒂亚斯·赖曼 / [德]莱因哈德·齐默尔曼 译者: 高鸿钧 / 韩世远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9
本书是两位主编组织全球比较法领域的主要力量撰写的比较法百科全书,被认为是当代有影响的比较法著作,每位撰稿人都是该领域的专家。
本书1400多页的篇幅,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 一部分讲述了比较法的发展和它在当今世界的地位,范围不仅包括像法国、德国、美国这样的传统司法区域,也包括东欧、东亚、拉美等其他地区的比较法。第二部分讨论比较法的方法、目标以及与法律史、经济学以及语言学等其他学科的关系。第三部分则分门别类地介绍了几乎所有的比较法学科,包括比较合同法、比较侵权法、比较物权法、比较继承法、比较家庭法、比较劳动法、比较公司法、比较反垄断法、比较宪法、比较行政法、比较刑法、比较民事诉讼法等。
比较法学原理 豆瓣
作者: 高祥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9 - 9
本书是一部面向本科生的比较法学教材,由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的教师撰写。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拥有目前我国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比较法学二级学科,招收比较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兼具中国法、外国法知识,精通一门以上外语,能够独立进行国际交流,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国际化、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比较法学研究院的教师不仅承担本院研究生的课程,而且承担学校本科生的比较法课程。“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教材是教学重要的元素之一。因此,研究院曾于2013年结合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组织编写了以刘兆兴教授为主编的《比较法学原理》一书。但是,本科生的比较法课程一直没有合适的教材,研究院每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也缺乏考察本科生比较法知识的教材。因此,我们撰写了这本教材。
欧陆法律史概览 豆瓣
A General Survey of Events, Sources, Persons and Movements in Continental Legal History
作者: [英]梅特兰 等 译者: 屈文生 等译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9 - 1
这是一部大陆法系的最为经典的法律著作,通过对罗马法与日尔曼法、意大利法、法国法、德国法、荷兰法、瑞士法、斯堪的那维亚法、西班牙法、教会法等论述,主要介绍了西欧各主要国家的法律演变史。 本书突破了法学研究囿于地方法和国内法的局限将与盎格鲁-美利坚法相对的大陆法系作纵向研究,以使读者了解法律的发展过程,了解它作为世界各国法律生活之共性的一部分,了解法制总体发展中的事件、人物、运动等。本书的各部分均有各领域的专家分别撰写,然后整合而成,意在编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包容的“故事”,整部著作中,各国篇幅所占的比例适当,并着力展示各国法律生活中具有共性的主要元素,同时也讲述各国在法律发展道路上的不同之处
法律人类学的困境 豆瓣
作者: 王伟臣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2013
1955年,英国人类学家格卢克曼在他的首部法律民族志中认为,非洲本土习惯法与西方法律相比共性大于差异。但是美国人类学家博安南却提出相反观点,认为非洲习惯法与英美法相比存在着较大差异。所以他强调要从当地人的视角来理解当地人的法律,主张放弃英美法律范畴,大量使用当地人自用的术语。因而双方为此进行了长达几十年的激烈争论。
双方争论的内容主要包括:不同地域和民族是否具有相同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能否使用西方的法律范畴比如概念、原则、体系、法学理论来描述和分析非西方的法律制度?能否对不同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使用何种语言进行比较?使用西方法律范畴进行研究,能否体现出当地法律的特殊性?这些问题正是法律人类学一个世纪以来不断面对、至今仍未解决的困境之所在。
外国民商法精要 豆瓣
作者: 谢怀栻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06 - 1
《外国民商法精要》(增补版)是我国著名法学家谢怀栻先生撰写的一本非常重要的民商法学著作。該书初版发行以来,深受读者欢迎。先生在书中精练、准确、系统、深入地阐述与讲解了大陆法系民法与商法的基本理念、精神、原则、规则、制度及其发展趋势。作为受教于先生二十多年的弟子,我曾多次通读該书,并从中深受教益。我认为,該书不仅对于初学民法者极具裨益,也是民法研究工作者与实务界人士的重要参考书籍。我衷心地向广大读者推荐《外国民商法精要(增补版)》,希望读者能够从中受益,也期望读者在阅读《外国民商法精要》(增补版)后能够对我国一代民法大师谢怀栻先生渊博的知识、严谨的治学风范与高尚的人格精神有更多的了解!
宪法学导论 豆瓣
9.8 (8 个评分) 作者: 张千帆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04 - 11
作为一本法学教程,本书具有普通法律教科书的特点。由于本书把宪法严格作为一门法律来对待,因此它在风格上和民法、刑法或行政法没有根本区别。全书将宪法学原理与案例分析相结合,介绍与比较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宪法制度。
在内容上,本书分三大部分,共八章。第一部分是概论,其中包括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宪法的形成、发展及其思想渊源,以及宪法审查机制三章。之所以将审查机制作为概论部分,是因为发达国家的宪政经验普遍表明,宪政审查是宪法效力的必要保障;没有某种形式的宪政审查,宪法就失去了实际效力,宪法学也就成为没有意义的空头理论。因此,和前两章一样,这部分内容具有基本与普遍意义。第二与第三部分是关于宪法学实体理论。第二部分介绍国家机构,包括国家权力结构的划分,政府组织结构以及政府产生的方式三章。第三部分讨论公民权利,包括权利的基本概念和宪法保障两章。之所以把公民权利放在国家机构的后面,部分是出于循序渐进的考虑,因为“宪法”(constitution)的原始含义毕竟是指政府的组织法;部分则是因为国家权力的合理分配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前提——我们所说的宪法保障,实际上是指通过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宪法对公民权利实施的保障。
在形式上,本书将结合理论叙述和实际案例,并在适当的地方穿插“评注”(对概念或理论的说明)、“探讨”(对某些有争议问题的讨论)、“案例”(各国著名或典型判例)、动态(中外宪政的最新进展)与“思考”(对读者提出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本书所注重的是有说服力的推理,而不是“正确答案”;事实上,大多数有价值的法律问题是不存在正确答案的。政府可以基于对社会影响的考虑而限制你的言论自由吗?官员可以反诉侵犯他名誉的公民吗?最高法院是否应收回对死刑的核准权?(见本书第七章)宪法是否要求私有财产受到征用时获得公正补偿?如何衡量补偿是否“公正”?对这些问题的争议本身表明,正确答案是很难发现甚至不存在的。如果你有志于宪法学,那么你所能做的只是从你对公共利益的理解出发,尽可能为某种答案提供有力论据。当然,别人可能会有不同意见。这是为什么辩论在法律中如此重要,也是为什么我们需要一个法院去评判与解决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争议。
为了便于阅读,本书用脚注表示一般较长的案例名称,一般文献则用“()”夹注的形式,表明作者、年代和页码,并在全书最后附以参考文献。 对案例的原文有修改的,一律甩“[]”表示。除非特别说明,美国“宪法”是指其联邦宪法,“最高法院”是指联邦最高法院,德国的“宪政法院”一般是指联邦宪政法院。
比较宪法 豆瓣
作者: 王世杰 / 钱端升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1999 - 11
本书内容包括:宪法的概念、国家的概念、个人的基本权利及义务、人民的基本权利、人民的基本义务、公司团体、公民选举权、公民直接立法权、公民罢免权、公民总投票、国家机关及其职权、议会、行政机关、法院、联邦制度、宪法的修改、宪法修改的可能性、宪法修改的程度、中国制宪史徊及现行政制、清季之预备立宪、辛亥革命及北京政府时代的制宪、国民政府时代之制宪、国民政府的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