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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拼图版 豆瓣 谷歌图书
La Vie mode d'emploi
作者: [法] 乔治·佩雷克 译者: 丁雪英 / 连燕堂 出版社: 安徽文艺出版社 1999 - 4 其它标题: 人生拼图版
《人生拼图版》描绘了一幢公寓楼里三十来个单元中各家房客的物质生活景观。他们来自不同的阶层,从事不同的职业。有各自形形色色的生活方式和历史经历,构成了社会族类几乎无所不有的标本展览。作品的结构完全不同以往巨型化文学创作中的综合与集成的情节网络化特质,而是像拼图版一样,具有拆零、重组、离散、孤立化倾向,给人以非常独特的艺术感觉,是二十世纪现代生活方式的一种最真实、最活生生的写照。
《人生拼图版》是佩雷克最著名的作品,被称为“辉煌的巨著“、新的“人间喜剧”,并获1978年“梅迪西奖”。
大师 豆瓣
The Master
8.7 (9 个评分) 作者: [爱尔兰] 科尔姆·托宾 译者: 柏栎 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8 - 7
一八九五年,已被后辈作家称为“大师”的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梦想着以一部戏剧征服伦敦。然而,他的第一出戏《盖·多姆维尔》首演既告失败。在失败的阴影下,亨利接受了爱尔兰贵族的邀请,在酒宴歌席中品味他人到中年的困顿,舔舐内心深处的创伤。
《大师》就从这里开始,一直写到一八九九年他的兄长威廉·詹姆斯去拉伊小镇探望他。在这四年里,他的生活相对平静,心底却波澜起伏。他时常怀恋他生命中重要的过客,她们以不同的方式在他作品和灵魂中留下印痕;他为自己的性取向而困顿不安;他回想自己的家庭、亲人对他人生的影响;他渴求温暖和慰藉,却刻意与人保持距离;他希望创造传世杰作,却时时遭逢绝望……这是亨利一生至关重要的心理转折点。
在托宾的同情而温婉的笔下,亨利·詹姆斯这位心理写作大师展示了他纤敏易感之心的横剖面,这真是他零落他乡、孤独一生的缩影。
这原是老酋长的国度 豆瓣
作者: [英国] 多丽丝·莱辛 译者: 陈星 出版社: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8 - 10
多丽丝·莱辛所有的故事与短篇小说都收在四个集子里。这第一卷包含了其名为《这原是老酋长的国度》的非洲故事集,以及其他三篇来自《五》的短篇小说,《五》在1954年曾获萨默塞特·毛姆奖。
在序言中,多丽丝·莱辛写道:“我觉得,非洲赠予作家们——无论他们是黑人还是白人——最大的礼物,就是这块大陆本身。它的存在对于某些人来说,就像发过的烧热,永远隐伏在血液里;或像一处旧伤,天气一变便疼从骨起。这可不是一个适于访问的地方,除非你下定了决心从此自我放逐,远离那游移在记忆或思想的边缘、难以解释、庄严肃穆的沉默。非洲让你知道,人不过是一种渺小的生物,和其他生物一起,居于这无垠的大地。”
短时间内,阅读大量多丽丝·莱辛的作品,仿佛感觉到天堂的那头猎犬霸占了你的阁楼。
——《纽约时报书评》
莱辛夫人作为这一段历史的最优秀的编年史家之一,是卓尔不群的。
——《星期日评论》
她对环境具有强烈的直感,笔下的大陆充满浓厚的感触和兴味,让人感觉非洲似乎就是她心中的整个世界。。
——《新闻周刊》
“独角鲸”号的远航 豆瓣
The Voyage of the Narwhal
作者: (美)安德烈娅·巴雷特 译者: 马绯璠 出版社: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13 - 1
本书是美国女作家安德烈娅•巴雷特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分三部分,共11章,讲述了19世纪50年代末一艘“独角鲸”号探险船前往北极寻找失踪的富林克林船队下落时沿途经历的艰难困苦,以及“独角鲸”号返航后幸存的船员各自的命运变迁。作者以详尽的史实和丰富的科学常识为基础,勾画出19世纪中叶欧美探险家和自然学家等群体纷繁复杂的日常生活,以及他们浸润于科学与人文交织冲撞的世界里产生出的微妙思想以及由此体现出的复杂人性。
血色子午线 豆瓣
Blood Meridian
作者: [美] 科马克·麦卡锡 译者: 冯伟 译 郑贤清 校 出版社: 重庆出版社 2013 - 2
他们骑马出城,走上北方的道路,那是蛮荒之地的方向,但当他们还未完全消失在城市的视线之外,他们便悲剧性地调转坐骑的头,前往西边,痴迷地、沉醉地骑向那西天的晚红,骑向傍晚的土地和远方日落中的喧嚣……
霍尔顿法官是一个与莎士比亚作品中的伊阿古有相似文学价值的凶徒和恶魔,在麦卡锡笔下暴力描绘已变成了令人惊叹的艺术技能,一种可与梅尔维尔和福克纳一较高低的艺术技能。在我看来,《血色子午线》应该是美国真正的末世预言小说。——哈罗德?布卢姆
麦卡锡先生明示我们去见证邪恶不是为了去理解邪恶,而是为了去证实其不可解释的现实存在,他精巧的语言将现实与超现实链接在一起,震动得我们无法再安然于现状。——凯林?詹姆斯(《纽约时报》书评人)
大体说来,小说的情节是一个人的历程,盗用书中原话表达,就是没完没了的“他继续骑行”。主人公无名无姓,大字不识,全书在其不同年龄段分别称其为“孩子(the child)”、“少年(the kid)”和“男人(the man)”。故事重心是主人公少年时的经历。他生来丧母,十四岁时离家游荡,常与人打架斗殴。后来被拉去加入美国的军事阻挠队伍,前往墨西哥,出师不久,便遭到了印第安人的致命打击。而后因为偶然,他又加入受雇于奇瓦瓦州州长的头皮猎人队伍。该队伍由罪犯、老兵和印第安人组成,头目是美墨战争老兵格兰顿,而实际的灵魂人物是霍尔顿法官。在此二人的带领下,队伍与奇瓦瓦州州长达成协议,专门不加区分地屠杀各种印第安人(包括好战的阿帕契人和热爱和平的踢格人等)和墨西哥人,以遇害者的头皮为收据换取黄金。队伍在墨西哥境内四处游荡、大肆屠杀,老幼妇孺均不放过。最后协议终止,队伍在占领尤马渡口期间,遭到曾加害过的尤马人的报复,几乎全军覆没,成员或死或逃,少年逃脱后也离开队伍。小说的主要情节便是他们在荒漠、村庄、山间、城镇的各种暴行。小说最后跨越到二十八年后,已成为男人的主人公在格里芬的蜂巢酒馆遭遇法官,被其杀害,队伍成员至此全部牺牲,而小说也在法官的舞蹈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