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志怪
宋代志怪傳奇敘錄 豆瓣
作者: 李劍國 出版社: 中華書局 2018 - 8
《宋代誌怪傳奇敘錄(增訂本)》,李劍國著。本書所敘者包括兩宋傳奇文與誌怪傳奇小說集,小說集以誌怪傳奇為主兼有雜事者亦收錄。一般雜事之屬雖歷代書目多以入小說類,以其多為紀實之遺聞逸事,概不敘錄。遼金二代因作品極少,難以獨立成書,故列為《附編》,附於兩宋小說之後。凡於每種作 品之作者、年代、著錄、版本、篇目等項詳事考辨,對其主要內容、藝術水準、源流影響等亦略事評議。
初版於1997年,至今二十年來,作者陸續掌握了許多新資料和研究新成果。本書的增訂主要有以下幾項:其一,增加了一些新篇目,有洪炎《塵外記》三卷、邵德升《分定錄》、魏彥良《趙士遏治瘵記》。其二,考定作者,如《書仙傳》考定為任信臣作,《至孝通神集》三十卷為過勖作,而非文彥博,《唐宋科名分定錄》三卷原疑為即邵德升《分定錄》,今斷為二書。其三,對作品產生時代重作考證,調整了許多篇目的位置,如崔公度《金華神記》與《陳明遠再生傳》、李註《李冰治水記》、《靈惠治水記》、王拱辰《張佛子傳》、黃裳《燕華仙傳》、《寶櫝記》、王禹錫《海陵三仙傳》、《柳勝傳》等等,如此甚多,或是改屬分期時段,或是在同時期內調整。其四,絕大部分敘錄內容作了重要修改,或補充資料,或修正訛誤,或充實內容。不少敘錄修改補充甚巨,最明顯的是《綠牕新話》和《夷堅誌》,篇幅大大增加,還插入多幅圖表。其五,在正文和註釋中大量征引今人論述,不惟求其充實,還希望給讀者提供盡可能多的研究信息。其六,所征引文獻盡量利用較好版本核對原文。其七,除前言後記,改用淺近文言,以與《唐五代誌怪傳奇敘錄》一致。其八,全書改用繁體字。其九,增加《引用書目》,凡一千餘種。
中国神怪大辞典 豆瓣
10.0 (5 个评分) 作者: 栾保群 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2009 - 11
《中国神怪大辞典》主要内容简介:一、是编所收并非狭义之“神”,举凡神、仙、鬼、怪、巫、幻之类带有“神性”者,一概归人所收范围。所谓“神性”,即人物现象之超自然性质。“鬼”之与“神”,本为一物,殷周以来,不仅连称,且为互名。大抵人死为鬼,其中所谓“聪明正直”者则为神,则神本为鬼中之“大人物”耳。乃如强魂恶鬼,为人所畏惧而谀之为“神”者,亦犹强盗可称大王,兵痞而称老总,更不在少。至于“仙”者,则或以肉身或以尸解成神者,故古人“神”“仙”二字或亦通用。《淮南鸿烈》多方士之言,数十万言竟无一“仙”字,“昆仑之丘,登之乃神”,“不食者不死而神”,其“神”正为“仙”也。人不死为仙,物不死则为精为怪,是仙与精怪本无区别,故狐精可称狐仙,花神本为花妖。巫医星相,术能通神,在上古即为人神媒介;后世或称巫觋为“半仙”,虽为乡谈,实中本质。西方诸圣,本有“金仙”“胡神”之称,传人既久,又多汉化,不惟名臣显宦身后之鬼可为阎摩,即逸人牧竖前生之灵或是佛陀。古之剑侠,肇自越女,至唐大盛。囊利器于脑内,取人头于千里,如云其击技而入圣,无宁为神仙之别才。它如妖人幻术,迹近于逸仙,甄别惟在正邪;异域灵怪,本源于《山海》,去取何分今古?凡此种种,概以“神”名,况干宝在前,例非自我也。
二、范围既大,搜取忌滥。我国民众思想向主泛神论,山川池沼、殿字屋舍,乃至豕圈鸡埘、片石孤木,无不有神灵主其间。而人死为鬼,祠之即神,穷乡僻野,所在多有,即载于卷册略具名目者,其数即以万计。又道释二典,竞尚夸诞:仙真鬼王,随口即出,菩萨诸天,动辄累牍,而究其行迹,多空无一辞。是编于此种仅具名目者,例皆不取。
三、乡贤名宦,为方志一大节目,所谓盛德不泯,义存祀典者,修其祠墓,续其香火,不惟使后人有伫想夷门之思,亦为光耀桑梓、团结宗族计;又有捍土死事者,亦往往神之以显功昭节。其间或有虚称灵迹,拟号请封者,如为民众认可,即不妨酌入本编,其馀一概略而不取。
四、行业祖师,有称为“行业神”者。尊崇祭享,不唯于宗教情绪上为一行业之佑护,亦对业内人士之凝聚、技艺之传承有相当实际作用,不宜与妖人巫觋之迷信造神等而视之。究其实质,颇类于方志之乡贤名宦:其本行业之能工巧匠即“祖师神”者,类于“乡贤”;偶与本行业相涉之帝王名臣或称“保护神”者,则类于“名宦”。诸“行业神”名目虽多,而究其“神迹”,往往阙如,或虽有神迹,率多雷同,或空挂名衔,两不相干。故兹编仅择其“神性”较著者立条,其馀则附见于有关条目。间有例外,如“菜伯喈”之类,其原因阅时自明。
五、话本小说中有神魔一门,其中角色俱为神仙鬼怪,如猪八戒、黄风怪、鹿角大仙、铁扇公主之类,如一概编入,颇为不伦。故凡与典籍及民间信仰无涉者,例不录入。即文言小说中,文人缘兴自造之神亦不少,自唐人传奇以至清季说部,此风始终不歇。文人弄笔,故为狡狯:毛颖、管城,消块垒于咏物;游仙、会真,假神女以娱情。本编亦缘神魔小说之例待之。
六、民间传说,向为民俗研究之渊薮,其中颇涉鬼神。然其枝叶繁茂,发于柯干,综其条理,多成类型。如一概编人,颇嫌重复芜杂,故仅取见于典籍而较有影响者如白水素女、陷湖龙母者收入,其馀拟出别一方式整理,俟以将来。
七、民间秘密宗教及诸种会、道、门中,神名甚多,或信口无稽,有名无实,或取自唱本,鄙俚可笑;亦缘宝卷善书,觌面无缘,间得数种,录之适以贻笑大方,略而不取,亦有藏拙之意焉。
八、高道高僧,虽于宗教史地位重要,但无神迹可言者,不录。又此种人物已有专书,读者自可检阅,编者不妨偷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