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因为性别 豆瓣
Because of Sex: One Law, Ten Cases, and Fifty Years That Changed American Women’s Lives at Work 所属 作品: 因为性别
8.5 (17 个评分) 作者: [美]吉莉恩·托马斯 译者: 李明倩 译林出版社 2019 - 9
◆单身=逃避责任?贤妻良母=无心工作?职场女强人=不合格的母亲?身为女性,何必抱歉!
◆从未屈服于社会不公的普通人,书写反职场性别歧视的进步史
◆入选《大西洋月刊》“理解美国政治的33部佳作”、《纽约时报》女性历史月10本推荐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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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1964年,美国众议院就《民权法案》议案进行辩论的最后一天,一位议员提出,在法案第七章“就业机会平等”的条款中,应该在“种族”“肤色”“宗教”和“民族”之外增加“性别”。当《民权法案》正式颁布时,“性别”一词得以保留,该法案因此成为美国性别平权运动的里程碑,成为美国职场女性的福音。
育有幼儿的母亲遭遇招聘歧视,产假归来的新手妈妈被迫离职,男上司对女下属频频性骚扰,职场“女强人”因“不够有女人味”而升职无望……本书中的十位主人公遭遇不同形式的职场性别歧视,她们以法律为武器,勇敢地提起诉讼,最终诉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她们的故事鼓舞人心,她们的胜诉界定了《民权法案》第七章的范围和影响,让所有女性得以寻求曾经仅对男性开放的工作职位,争取平等薪酬,不再因结婚和抚养儿女而失业,不必忍受性骚扰和恶意的工作环境。
本书作者吉莉恩·托马斯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高级专职律师。通过细致调查和深入访谈,作者描绘了近五十年来美国反职场性别歧视的历史变迁。在维护平等、公正的漫漫长路上,那些敢于跨出第一步的女英雄们,值得被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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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媒体推荐】
这是十位坚强女性的故事,她们努力工作,诚实生活,却遭遇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和阻力,这一切只因为她们是女性。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自我选择的权利,性别不是决定命运的关键,一个健康的社会理应赋予每个人展现自我的机会。
——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原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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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改变女性职场环境的十个典型案件,可以发现女权主义的演变过程以及不同形态。当然,诉讼策略只能以法律上的形式平等为基础,往往很难涉及结构内部的权力关系和实质性问题。为此,我们需要多维的观察视角,需要在正义、照料以及互惠之间达成适当均衡。生物学上的性别固然不可改变,但社会、文化上的性别概念是可变的,因而也就可以成为社会进步的一种驱动装置,既可重构政治格局,也可影响知识理论。
——季卫东,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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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女性在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地位大幅提升,“女性以牺牲、服务为荣”的说法越来越站不住脚了。崛起的女性力量既挑战了传统社会观念,也动摇了原本的社会结构。但这个改变过程中一定会出现倒退,正如这本书中勇敢的主人公们也曾遭遇困境,如果没有她们近乎倾尽所有的抗争,平等和公正只是遥遥无期的愿景。
——黄佟佟,专栏作家、娱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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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其种种限制,比如政治,比如地域,比如时间。但从观念的意义上,身为女性,我们都将永远受益于这十个案件,而观念会比一切东西都走得更远。
——李静睿,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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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书的十个案件中,我们反复看到个体的愤怒、痛苦、不公感与群体无意识的对抗。强大的法治社会无须害怕这些愤怒的声音,相反,受伤者的恐惧所暴露的往往是社会自身的软弱和偏见。吉莉恩·托马斯没有为读者构织一个凯歌前进的性别平权神话,而是通过不同案件的反复、曲折,向我们展示了“平等”本身的复杂性。
——焦姣,上海大学历史学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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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法制史上,法律与社会运动之间的联结从未像近半个世纪以来这样紧密。女权形成运动,运动催生案件,案件塑造法律,法律改变职场。作者通过对十宗大案的描摹,将这一链条丰满有力地呈现出来。她的笔调朴实无华又热情昂扬,帮助读者体味当局中人的抉择、徘徊与坚持,让法律的变革走向生动,走近生活。
——阎天,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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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为之抗争的事业最终获得了支持,她们所提起的诉讼成为经典案件,她们仍默默无闻,本书所讲述的正是她们的故事。
——琳达·格林豪斯,普利策奖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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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她们”的故事,记述了女性为女性所做的牺牲,也是“我们”的故事,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承诺保护女性的尊严和平等权,是她们成就了美国。
——劳里·利文森,洛约拉马利蒙特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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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莉恩·托马斯以精准而优美的文字讲述了界定《民权法案》第七章范围和影响的十个案件,这些原告和律师是真正的英雄。
——《波士顿环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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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莉恩·托马斯做了细致入微的调查,写出这样一本让人受益匪浅的书,她拥有讲故事的天赋。
——《纽约时报书评》
妇女、家庭与法律实践 豆瓣
作者: 赵刘洋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22 - 2
本书是一部围绕妇女、婚姻、家庭展开的法律社会史著作。书中以清代以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法律地位为视角,对与妇女权利直接相关的法律实践做了细致梳理。通过深挖诉讼档案,作者对清代、民国、1949年至当代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离婚案件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剖析,还原了大量关于妇女离异、典妻、审判诉讼等历史细节,揭示了近世以来相关法律制度与诉讼实践在妇女权利的保护或损害等方面远为复杂的非线性悖论关系。全书吸收了大量中外学者中国法律史研究的权威成果,并尝试与重要的学术观点对话,表现了开阔的学术视野,并融合了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在中国妇女史、法制史研究的探索上做了有益尝试。
誓言 豆瓣
The Oath:The Obama White House and the Supreme Court 所属 作品: 誓言
9.0 (8 个评分) 作者: [美国] 杰弗里·图宾 译者: 于霄 译林出版社 2019 - 8
2009年1月20日,在奥巴马的总统就职典礼上,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搞砸了宣誓仪式,这可谓最高法院与白宫之间紧张关系的一个象征。更富戏剧性的一幕是,2012年,罗伯茨在“奥巴马医保”案中改变立场,转而投票支持奥巴马的计划,此举影响深远,时至今日仍有争议。长久以来,美国的政治、商业、公共安全、个人自由等所有议题都取决于九名大法官的衡量。在许多问题上,联邦最高法院的影响力远大于白宫或国会。
《誓言》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长期观察者和研究者、畅销书作者杰弗里·图宾继《九人》后的又一部非虚构力作。本书记录下2009—2012年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重大轨迹,以及美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杰弗里·图宾对大法官及其四十余位助理进行了第一手的访谈,他深谙法律的精准与微妙,敏锐捕捉到不断变化的政治风向。在书中,图宾向读者展示了大法官们如何作出一个个重要判决,描绘了一群至今仍举足轻重的政治法律精英,讲述剧变时代的美国社会将何去何从。
九人 豆瓣 Goodreads
The Nine: Inside the Secret World of the Supreme Court 所属 作品: The Nine
8.5 (36 个评分) 作者: (美) 杰弗里·图宾 译者: 何帆 上海三联书店 2010 - 4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内部运作一向鲜为人知。1979年出版的《最高法院弟兄们》,刻画了伯格法院的大法官群像,讲述了许多重大判决的幕后隐情。《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则将视角转向伦奎斯特法院与罗伯茨法院,客观叙述了1980年至2007年间,在堕胎、民权、政教关系等议程上,最高法院内部观点交锋与立场变化的历史。专栏作家杰弗里•图宾通过采访现任大法官与70多位法官助理,以人物列传形式,描述了伦奎斯特、奥康纳、罗伯茨、肯尼迪、斯卡利亚等大法官的个性、理念与成长经历,生动阐释了大法官们的个人偏好、政治派别与判决意见间的关系。该书几乎涉及最高法院近17年来所有重要判决内幕,捎带穿插了联邦党人协会、美国法律与正义中心等保守派组织的发展历程。作为一名畅销书作家,图宾善于拿捏材料,讲述故事,许多珍闻轶事,经他的生动笔触娓娓道来。人们将会在这本书中读到:亲手将小布什送进白宫的奥康纳,最终为什么与总统反目成仇?同性恋法官助理如何改变了最高法院的法律文化?为什么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那么厌恶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却拒绝将其推翻?克林顿总统为什么最终放弃提名一位政治家出任大法官的想法?右翼保守派势力为什么要坚决抵制艾伯特•冈萨雷斯与哈里特•迈尔斯这两位铁杆保守主义者出任大法官?托马斯大法官为什么在庭审时一言不发?图宾的细节刻画,完美呈现了大法官们黑色法袍下的另一面:肯尼迪的闷骚、伦奎斯特的“赶时髦”、斯卡利亚的孩子气、奥康纳的突发奇想、托马斯的特立独行、布雷耶的长袖善舞、苏特的隐士气质。也正因于此,《纽约时报》才将本书作为2007年的十大好书予以推荐。
法治的细节 豆瓣
8.3 (47 个评分) 作者: 罗翔 云南人民出版社 2021 - 11
◎编辑推荐:
◇2020年度法治人物、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全新法律随笔,解读热点案件,思辨法治要义。
◇集结罗翔近两年对法治与社会的观察,论法理、聊读书、谈爱情,人间清醒与你坦诚相见。
◇盘点近年热点案件,理性而不失温度,从N号房事件到张玉环案,如何在现实中追求正义?
◇从法律视角破解电车难题,思辨刑罚边界、胎儿权利等法理冲突,在时事中保持理性思考
◇收录罗翔走红后的心路历程,不仅普法,更分享人生经历与感悟,附罗翔青年照。
◎内容简介:
《法治的细节》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罗翔全新的法学随笔,面向大众读者,从热点案件解读、法学理念科普、经典名著讲解等6大板块,普及法律常识与法治观念。内容包括辛普森案、电车难题、性同意制度等法律基本常识,或N号房、张玉环案等时事热点的案件,多维度培育法律思维,助力法治社会的构建,点亮每个人心中的法治之光。
此外,本书还收录了罗翔在爆红后的心路历程,分享其求学成长经历,袒露其心境的变化与成熟,与读者一起通过阅读与思辨,走出生活中的迷茫时刻,在现实中共同完善法治的细节。
◎媒体评价:
理性而不失温度,感性而不失高度。这不仅是罗翔老师这样法律传播者的愿望,也是在法治社会中我们应有的态度。
——《人民日报》
法律可能让人觉得很生涩,离生活比较远。但是罗老师能让你知道法律跟生活是非常贴近的。他自己本身很懂,所以可以用最简单直白的语言讲出来。
——《南方周末》
罗翔老师不仅给你提供法律专业视角下的独特解读,还时不时来一场哲学教育,让你感受到一种被降维打击的快感,获得感和成就感满满。
——《第一财经》
外皮是喜感的口音,搞笑的例证;内核则是在多年的实践和思辨中寻求真理,催人上进,成为内容产业中的一股“清流”。这恐怕是罗翔之所以能持续受欢迎的原因所在。
——《中国新闻周刊》
罗翔老师满足了人们对有力量的通识教育的想像。用荒诞、极端案件逗笑人的同时,夹带出对尊重生命、尊重常识和对理想主义的呼唤。
——《三联生活周刊》
“津津有味”是罗翔弹幕里的高频词。除此之外,人们喜欢他,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他的真性情。
——《网易》
论法的精神(上) 豆瓣 Goodreads
De l'esprit des lois 所属 作品: 论法的精神(上)
8.4 (5 个评分) 作者: (法)孟德斯鸠 译者: 张雁深 商务印书馆 1961 - 11
本书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杰出的启蒙思想家、近代资产阶级政治与法理学思想体系的主要奠基人、近代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之一孟德斯鸠(1689—1755)最主要的著作。该书被称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该书所倡导的法制、政治自由和权力分立是对神学和封建专制的有力抨击,成为此后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纲领。作者在本书中第一次正式提出分权与制衡理论,对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经过法、美资产阶级革命的实践,已经成为资产阶级国家构建民主制度和政权体制的组织原则。
政府论(上篇) 豆瓣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所属 作品: 政府论(上篇)
8.0 (19 个评分) 作者: [英] 洛克 译者: 瞿菊农 / 叶启芳 商务印书馆 1982 - 11
第一章 论奴隶制与自然的自由
第二章 论父权和王权
第三章 论亚当由于为神所创造而享有主权
第四章 论亚当由于神的赐予而享有主权(《创世纪》第一章第二十八节)
第五章 论亚当由于夏娃对他的从属而享有主权
第六章 论亚当由于父亲的身份而享有主权
第七章 论父权与财产权作为统治权的共同根源
第八章 论亚当的最高君主统治权的转移
第九章 论从亚当承袭下来的君主制
第十章 论亚当的君权的继承者
第十一章 谁是这个继承人?
历代刑法考 下册 豆瓣
所属 作品: 历代刑法考(共4册)
作者: 沈家本 商务印书馆 2011 - 11
《历代刑法考》,是中国近代法史学的奠基著作。自问世一百年来,被公认为了解中华法系的必读书。本书在编目上充分考虑法律内容上的归整,避免有关刑事法律的内容与律令篇章混杂排列。全书分为上下两卷:上卷辑入与刑事法律有关联的篇章,下卷辑入传统律令。经过重新编排的上下两卷,内容各有倚重,分类明了。如果从法学意义上讲,“历代刑法考”的内容集中于上卷;其他,律令通考、典型朝代的律令,汉、唐、明律令制度均编入下卷。编目的重新归整,还考虑到法律不同专业读者的阅览偏好。学习研究刑法者,建议精读上卷,研习中国法律史者,可读下卷。方便各类法科读者查阅,是本次出版的简化字横排本的重要特色。
历代刑法考 上册 豆瓣
所属 作品: 历代刑法考(共4册)
作者: 沈家本 商务印书馆 2011 - 11
《历代刑法考》,是中国近代法史学的奠基著作。自问世一百年来,被公认为了解中华法系的必读书。本书在编目上充分考虑法律内容上的归整,避免有关刑事法律的内容与律令篇章混杂排列。全书分为上下两卷:上卷辑入与刑事法律有关联的篇章,下卷辑入传统律令。经过重新编排的上下两卷,内容各有倚重,分类明了。如果从法学意义上讲,“历代刑法考”的内容集中于上卷;其他,律令通考、典型朝代的律令,汉、唐、明律令制度均编入下卷。编目的重新归整,还考虑到法律不同专业读者的阅览偏好。学习研究刑法者,建议精读上卷,研习中国法律史者,可读下卷。方便各类法科读者查阅,是本次出版的简化字横排本的重要特色。
刑法学讲义 豆瓣 Goodreads
8.7 (38 个评分) 作者: 罗翔 云南人民出版社 2020 - 8
全网爆红的“法律男神”罗翔教授为每一位普通读者写的刑法普及讲义。
刑法与每个人的生活都密不可分,家庭、校园、职场、人际关系、经济活动处处都有违法犯罪行为,相应地,每个人都需要学习刑法。
罗翔让本来枯燥专业的刑法课变得“津津有味”,读者直呼上头,“根本停不下来”。刑法常识结合法理精神,兼具法律与人文的力量。本书为读者提供了相对完整的刑法学习体系,涵盖刑法演变、犯罪论、刑罚论,以及具体罪名的定罪量刑。全书通过分析真实刑法案件、张三的犯罪行为,激发读者用独立、睿智的法学思维去看待生活,提高法律感知能力。最后,每一位读者都能带着法学思维回归到工作、生活中去。
◇火爆全网!法律男神罗翔教授普法力作,超过900万人追着学
◇年轻人都在学,颠覆刑法认知,升级思维方式,守护自己的生命、身体和财产
◇识破网络诈骗、防治性骚扰、合理索赔、守护婚姻、处理意外,全方位打开法律感知力
◇法律界"郭德纲",让刑法变有趣,法律入门神书,享受法学和哲学的双重降维学习快感
◇2020年现象级出圈学者,1天涨粉百万,创造B站增粉记录,千万人点赞,1.5亿次观看
◇陈睿、罗振宇、罗永浩都在转发推荐的刑法老师
理性而不失温度,感性而不失高度。这不仅是罗翔老师这样法律传播者的愿望,也是在法治社会中我们应有的态度。
——《人民日报》
法律可能让人觉得很生涩,离生活比较远。但是罗老师能让你知道法律跟生活是非常贴近的。他自己本身很懂,所以可以用最简单直白的语言讲出来。
——《南方周末》
罗翔老师不仅给你提供法律专业视角下的独特解读,还时不时来一场哲学教育,让你感受到一种被降维打击的快感,获得感和成就感满满。
——《第一财经》
外皮是喜感的口音,搞笑的例证;内核则是在多年的实践和思辨中寻求真理,催人上进,成为内容产业中的一股“清流”。这恐怕是罗翔之所以能持续受欢迎的原因所在。
——《中国新闻周刊》
罗翔老师满足了人们对有力量的通识教育的想像。用荒诞、极端案件逗笑人的同时,夹带出对尊重生命、尊重常识和对理想主义的呼唤。
——《三联生活周刊》
“津津有味”是罗翔弹幕里的高频词。除此之外,人们喜欢他,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他的真性情。
法哲学 豆瓣
所属 作品: 法哲学
作者: G·拉德布鲁赫 译者: 王朴 法律出版社 2005 - 3
《法哲学》主要内容:对所有的作者来说,都有这么一个时刻——因为他自己会感到这个必要性——用来整理、了结自己的工作,并且把有生之年的剩余时间腾出来给其他任务。《法哲学》就是笔者对法哲学方面工作的一个总结。《法哲学》是《法哲学大纲》的第三版。第二版仅仅是1922年对第一版的重印,所以第二版上的出版年份写的还是第一版的年份,1914年。当时需要一个新版本,而要彻底改写又是不可能的,但在战争和革命这样划时代的重大事件之后,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做全面修改的必要性。在新版上仍然标注原版的年份也可以说明,这种形式下的新版并不要求把笔者出版此书时的思想状态体现出来。现在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个新版是以对全书重新阅读的记录为基础的。与其说这是一个新版本,不如说它是本新书,比如总论11章一15章)和个论(16章一29章)的一些章节就是新收录进来的。在个论中,笔者并没有把对个论的每一方面的对象加以详尽论述当作自己的任务,而是要开始研究总论所强调过的观点所指向的对象,并且用一个总论中的实例来检验其正确性。然而与此同时国家哲学(Staatsphilosophie)被剔除了出来,就此而言他也与法哲学分开了。即使是在老版中讨论过的部分也做了各种各样的改动,有些改动是对以前错误的更正,比如,在法律中体现正义的合目的性(Zweckm
igkeit)被赋予了独立的含义;另外一些改动,比如关于意志自由(Willensfreiheit)问题的论述被删除了,这么做,不是因为笔者认为这一段是不正确的,而是因为它在前后文关系中是多余的;还有,许多以前详细的阐述也被缩减了。一些措辞,以及整《法哲学》的论调可能都有所改变,因为当年从年轻人嘴里说出来听着很自然的东西,在近二十年之后再从这已然老去的人的嘴里说出来,就显得很不真实了。当然也有可能,一些人会觉得老版(VII)比新版更好,然而,老版离我们并不遥远,新版也并没有替代它,而只是站在了它的旁边。但是笔者自始至终都信奉一种思考方法:“愿意停留在人们称之为启蒙运动之前的漫漫长夜中”(拉伦茨,Larenz)的理性主义(Rationalismus)。和“将自己当作完全非科学理论结果”(绍尔,Sauer)*的相对主义(Relativis—mus),而相对主义没有追赶非理性主义的时尚。当然,《法哲学》中所主张的理
性主义并不认为,这个世界能够被理性(Vemunft)整除而不余一物;它在对终极矛盾的理性揭示中,而不是在非理性的迷雾中,看到了自己的任务。作者还赋予了当代相对主义比《法哲学》第一次出现时更大的意义。因为,相对主义是民主在思想上的前提:民主拒绝把自己和确定的政治观点视为等同,而是准备将对国家的领导委托给任何一个能够获得多数的政治观点,因为它没有找出一个衡量政治观之正确性的明确标准,也不认为可能存在一种超越党
派的立场。相对主义及其学说认为,没有一个政治观点是可以被证明或者是反驳的。这非常适合抵制在我们周围的政治斗争中及其常见的自以为是,它自称在政敌那里只能看到愚蠢和敌意:如果没有一个政党的观点能够被证明,那么我们就应该为与每一个立场相对立的观点而斗争;如果没有一个观点可以被反驳,那么与每一个立场相对立的观点都应该被关注。这样,相对主义同时给我们传授了对自己观点的坚决性和对相反观点的正义性。
这里的法哲学,1914年作为一个微小的贡献,被归入了当时研究论文的一个系列丛书中,这个丛书是在法哲学研究停顿了几十年之后——这期问只有鲁道夫•施塔姆勒维护着法哲学的旗帜——使其重新开展起来的。从那以后,文献的数量得到了难以估算的增长,因此,笔者也无此能力在此书中把所有文献都深入研究一遍。鉴于在其他教科书(施塔姆勒,绍尔)中有充足的文献说明,我认为也就没有必要把它们在这里一一列举了。
我认为,与其让学习者知道法哲学是什么,不如让他们知道法哲学是怎么样的,我想要让他们少囿于结果,而多引导他们进行法哲学的思考。我要让那些一同的追求者,特别是那些朋友——我最喜欢把他们当作是我的读者——回想起那句贺拉斯(Horaz)的诗:
再会吧,一路平安!你有比我知道的多得多的智慧,
于是诚实地告诉我:不智之处,与我一起体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