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现代刑法学 豆瓣
作者: 王世洲 北京大学 2011 - 9
《现代刑法学》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刑事法系列之一,有以下三个突出的特点:(1)强调关注刑法的生命,在许多章节中都简要地展示了古代刑法与现代刑法的联系与发展;(2)强调关注刑法的国际标准,在内容上采纳的是国际标准的思路,实事求是地按照刑法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轨迹,对刑法学体系的发展作出了完整而清晰的说明;(3)强调培育刑法理想,强调刑法理想是一种以在刑法领域中实现公平正义为奋斗目标的法学理想。本书使用大量中外著名刑法案例,对刑法原理进行条分缕析,概念清晰、体系严整,语言通俗易懂,对古今中外刑法发展的趋势与现代刑法的前沿问题进行了透彻分析。《现代刑法学》不仅是法学初学者学习刑法的向导与朋友,而且可以为高级法律工作者研究刑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与启示。本书由王世洲著。
元照英美法词典 豆瓣
所属 作品: 元照英美法词典
作者: 薛波 / 潘汉典 法律出版社 2003 - 5
当今世界,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融和日渐明显。我国虽传统上属于大陆法系,但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尤其是近年来我国民法典的制订工作已经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在此情况下,我们在立足本国国情的基础上,也应当充分借鉴两大法系的先进法学理论和立法、司法经验。
就英美法而言,其许多法律领域,尤其是在合同法、侵权法等领域,不仅是其本国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世界各国所广泛借鉴。由于语言和法律文化方面的差异,我们对英美法的了解仍然是比较欠缺的,甚至对英美法中的某些基本概念及其制度内涵产生了一些误读、误解。由潘汉典教授等学者组织编写的《元照英美法辞典》,在全面介绍英美法的基本制度、概念等方面填补了目前我国法律辞书在此方面的空白。
本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一是编译者的权威性。本书以倪征日奥、王名扬、杨铁梁等八位国内外著名学者为学术顾问,并组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等多家国内著名法科院校、科研机构中的二百余专家、学者参阅大量资料文献,历经多年,反复修订而成,并最终由徐开墅等数十位专家学者加以审定。二是收录范围的广泛性。收入及注释5万余词条,包含词组的一般法律用法,附图表30余份,历史文件八件。内容涉及法理、宪法、刑法、民法等英美法各大领域。三是对词条解释的准确性、全面性。每个词条都标明了其辞源,包括拉丁文、法文、德文。对每一词条的解释非常全面,即便此种意义在现代法已罕用,对学术研究极负价值。而且由于编译者熟悉我国法律制度,对各个法律领域的基本制度都有较为精深的研究,因此,本书对我国法和英美法的基本概念对应准确,解释极为精到。四是本书具有较强的可读性,既可适用于法学研究人员,也可适用于法官、律师等实务界人士。本书对于非法学专业人士研究英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制度也极具参考价值。
联邦党人文集 豆瓣
The Federalist Papers 所属 作品: 联邦党人文集
9.1 (17 个评分) 作者: 汉密尔顿 / 杰伊 译者: 程逢如 / 在汉 商务印书馆 1980
对目前联邦政府的无能有了无可置疑的经验以后,要请你们为美利坚合众国慎重考虑一部新的宪法。这个问题本身就能说明它的重要性;因为它的后果涉及联邦的生存、联邦各组成部分的安全与福利,以及一个在许多方面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引人注意的帝国的命运。时常有人指出,似乎有下面的重要问题留待我国人民用他们的行为和范例来求得解决: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如果这句话不无道理,那末我们也许可以理所当然地把我们所面临的紧要关头当做是应该作出这项决定的时刻;由此看来,假使我们选错自己将要扮演的角色,那就应当认为是全人类的不幸。
这个想法会在爱国心的动机之外又增加关怀人类的动机,以提高所有思虑周到的善良人士对这事件的关切心情。 如果我们的选择取决于对我们真正利益的明智估计,而不受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事实的迷惑和影响,那就万分幸运了。但这件事情与其说是可以认真预期,还不如说是只能热切希望而已。提供给我们审议的那个计划,要影响太多的私人利益,要改革太多的地方机构,因此在讨论中必然会涉及与计划的是非曲直无关的各种事物,并且激起对寻求真理不利的观点、情感和偏见。
在新宪法必然会碰到的最大障碍中,可以很容易地发现下列情况:每一州都有某一类的人,他们的明显利益在于反对一切变化,因为那些变化有可能减少他们在州政府中所任职位的权力、待遇和地位;另外还有一类人,他们出于不正常的野心,或者希望趁国家混乱的机会扩大自己的权力,或者认为,对他们来说在国家分为几个部分邦联政府的情况下,要比联合在一起有更多向上爬的机会。
然而,对于有这种性格的人,我并不打算详述我的意见。我清楚知道,不分青红皂白,随便将哪一路人的反对(仅仅因为他们所处地位会使他们可疑)都归结于利益或野心,不是实事求是的。天公地道,我们必须承认,即使那样的人也会为正当目的所驱使。无庸置疑,对于已经表示或今后可能表示的反对,大多数的出发点即使不值得敬佩,至少也无可厚非,这是先入为主的嫉妒和恐惧所造成的正常的思想错误。使判断产生错误偏向的原因的确很多,并且也很有力量,以致我们往往可以看到聪明而善良的人们,在对待社会最重要的问题上既有站在正确的一边,也有站在错误的一边。这一情况如果处理得当,可以给那些在任何争论中非常自以为是的人提供一个遇事实行节制的教训。在这方面,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理由,是从以下考虑得来的:我们往往不能肯定,那些拥护真理的人在原理上受到的影响是否比他们的对立面更为纯洁。野心、贪婪、私仇、党派的对立,以及其他许多比这些更不值得称赞的动机,不仅容易对反对问题正确一面的人起作用,也容易对支持问题正确一面的人起作用。假使连这些实行节制的动机都不存在,那么再也没有比各种政党一向具有的不能容忍的精神更不明智了。因为在政治上,如同在宗教上一样,要想用火与剑迫使人们改宗,是同样荒谬的。两者的异端,很少能用迫害来消除。
然而,无论这些意见被认为是多么确凿有理,我们已有充分征兆可以预测,在这次讨论中,将会发生和以前讨论一切重大国家问题时相同的情况。忿怒和恶意的激情会象洪流似的奔放。从对立党派的行为判断,我们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们会共同希望表明自己意见的正确性,而且用慷慨激昂的高声演说和尖酸苛薄的谩骂来增加皈依者的人数。明智而热情地支持政府的权能和效率,会被诬蔑为出于爱好专制权力,反对自由原则。对人民权利的威胁过于谨慎的防范——这通常是理智上的过错,而不是感情上的过错——却被说成只是托词和诡计,是牺牲公益沽名钓誉的陈腐钓饵。一方面,人们会忘记,妒忌通常伴随着爱情,自由的崇高热情容易受到狭隘的怀疑精神的影响。另一方面,人们同样会忘记,政府的力量是保障自由不可缺少的东西;要想正确而精明地判断,它们的利益是不可分的;危险的野心多半为热心于人民权利的漂亮外衣所掩盖,很少用热心拥护政府坚定而有效率的严峻面孔作掩护。历史会教导我们,前者比后者更加必然地导致专制道路;在推翻共和国特许权的那些人当中,大多数是以讨好人民开始发迹的,他们以蛊惑家开始,以专制者告终。
同胞们,在以上的论述中,我已注意到使你们对来自任何方面的用没有事实根据的印象来影响你们在极为迫切的福利问题上作出决定的一切企图,加以提防。毫无疑问,你们同时可以从我在以上论述的总的看法中发现,它们对新宪法并无敌意。是的,同胞们,我承认我对新宪法慎重考虑以后,明确认为你们接受它是有好处的。我相信,这是你们争取自由、尊严和幸福的最可靠的方法。我不必故作有所保留。当我已经决定以后,我不会用审慎的姿态来讨好你们。我向你们坦率承认我的信仰,而且直率地向你们申述这些信仰所根据的理由。我的意图是善良的,我不屑于含糊其辞,可是对这个题目我不想多作表白。我的动机必须保留在我自己的内心里。我的论点将对所有的人公开,并由所有的人来判断。至少这些论点是按照无损于真理本意的精神提出的。
我打算在一系列的论文中讨论下列令人感兴趣的问题:联邦对你们政治繁荣的裨益,目前的邦联不足以维持联邦,为了维持一个至少需要同所建议的政府同样坚强有力的政府;新宪法与共和政体真正原则的一致,新宪法与你们的州宪是相类似的,以及,通过新宪法对维持那种政府、对自由和财产的进一步保证。
在这次讨论过程中,我将要尽力给可能出现、并且可能引起你们注意的所有反对意见提出满意的答复。
也许有人认为,论证联邦的裨益是多余的,这个论点无疑地已为各州大部分人民铭记在心,可以设想,不致有人反对。但是事实上,我们已经听到在反对新宪法的私人圈子里的私下议论说:对任何一般性制度来说,十三个州的范围过于广阔,我们必须依靠把整体分为不同部分的独立邦联:这种说法很可能会逐渐传开,直到有足够的赞成者,同意公开承认为止。对于能够高瞻远瞩的人来说,再也没有比这一点更为明显了:要末接受新宪法,要末分裂联邦。因此首先分析联邦的裨益以及由于联邦分裂各州会暴露出来的必然弊病和可能的危险,是有用的。因此这点将成为我下一篇论文的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