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法律体系、法律方法与法治 豆瓣
作者: 雷磊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6 - 3
本书拟处理法律体系、法律方法与法治三方面主题之间的联系,尤其是处理:①法律体系作为法治概念的基本前提有无与法治形成内在勾连的可能,或者说法律体系需要从哪几个方面入手才能保证作为法治之前提的“良法”的形成。②法律方法如何通往法治,法律人如何在思维和方法的层面促进法治社会的建构,为法治提供重要的环节“善治”。全书分为两篇:上篇主题为“从体系到法治”,分别处理这样一些分主题:融贯性法律体系的概念及其与法治的关系、法律规范体系的概念及其与法治的关系、法律程序的概念及其与法治的关系等。下篇主题为“从方法到法治”,分别处理这样一些主题:法律方法与作为法治基本条件的法的安定性之间的关系、法律解释的方法与法治的关系、法律漏洞填补的方法与法治的关系等,尤其是涉及到其中法的安定性与法的正确性之间的关系、司法与立法之间的权力分配与动态平衡等。
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 豆瓣
作者: 高道蕴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 - 3
对于历史悠久且至今仍具活力的中国法律传
统。本国学人已多有著述。但是,带着不同文化背
景和价值观念的西方学者怎样看待我们的传统?他
们使用怎样的研究方法?发展和运用了哪些材料?得
出了什么新结论?对于中西两种法律传统的异同。他
们有什么新颖的见解?
这本由中美两方学者合作编译的文集展示了最
近二十年间美国汉学家的一批优秀研究成果,读者
从中可以看到,以邻壁之光观照汉家故物。显微阐
幽。彰往察来,为中国法律传统的研究开辟了别具
一格的新境界,
2021年1月31日 已读
三星半。有些看来的确是过时了,其论述对象、论述思路都是。后几篇不错。求求各位学者了,不要乱搞什么比附,什么中国古代的礼是西方的自然法,这都哪跟哪,索性批这一观点的那篇我都直接跳过了。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法制史
社会惯习 豆瓣
作者: [美]马默 译者: 程朝阳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3 - 10
《社会惯习:从语言到法律》从惯习本质之概述开始,解释了协调性惯习和建构性惯习之间、深层惯习和表层惯习之间的重要差别,进而阐明了惯习在语言、道德和法律领域中的运作情况。他明确指出,许多重要的、被诸多理论家假定为惯习性的语义及语用方面事实上都不是惯习性的,而在道德领域中,惯习的作用更是复杂到让人惊讶,它们主要是起一种辅助性的、支持性的作用。至为重要的是,马默在书中还对法律的惯习基础提出了一种全新的解释,认为深层惯习和表层惯习之别可以用来回应对法律惯习主义的普遍反对。
2020年1月23日 已读
三星半。马默想要把惯习理论发扬光大,但是惯习理论是否具有这样的能力/潜力是值得怀疑的。很大的缺陷在于翻译,确认规则这种说法若是有翻译的说明还自罢了;没有任何说明却分明指向rules of recognition,那不禁让人怀疑译者对于中文法理学是否有基础性的认知。更让我生气的是本书第160页Wallace竟然译为华革士(索引部分又是华莱士),安格瑞!
AndreiMarmor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法理学
法理学原理 豆瓣
作者: 徐显明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9
《法理学原理》由四编内容组成:法概念论、法规范论、法学方法论以及作为余编的法律价值。其中,法概念论编处理法律概念的基本争议,试图在不淹没法律思想史论证之丰富性的基础上,以相对简要的方式呈现法律概念的基本立场。法规范论编关注法律这种规范性的存在,以便展现法律的规范性以及法律规范的不同类型所具有的理论意义。
2019年9月4日 已读
就冲这个结构也要给个赞,话题很清楚讨论也很深入,但是各编之间衔接不好,尤其第三编突然讨论法学、法教义学让我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而且文风也让我想起高教版。。。读第五编还不如读陈的文章:《法律的内在价值与法治》、《法治必然承诺特定价值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法理学 王夏昊 范立波 陈景辉
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 豆瓣
作者: (英)科特威尔 译者: 彭小龙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5 - 10
本书导论部分主要从法律人的法律观、观察法律的多维视角、社会学与法学等方面讲述法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第一章介绍了法律的社会基础;第二章从现代法律与现代国家、社会变迁、有效的法律行为的限度等方面介绍了作为社会变迁工具的法律;第三章介绍了作为整合机制的法律;第四章主要讲述法律、权力与意识形态;第五章为法律的接受与法律的正当性;第六章为法律的职业守护者;第七章为法官、法院、纠纷;第八章为法律执行与法律援用;第九章为法律的预测。
本书旨在为法律社会学研究提供一个一般性导论,其并非简单的资料堆砌,而是试图从相关的资料和研究进路中建构起一种合理且连贯的分析框架,并尽可能地就所掌握的材料勾勒和发展出一种有关当今西方社会中法的性质的连贯图景,是一本有价值的著作。
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 豆瓣
作者: [美]诺内特 / [美]塞尔兹尼克 译者: 张志铭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 1
这本书的标题表明,作者的目的是要改造法制,设定一个符合社会变革需要的规范性模式。其基本构思是:使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统合在一定的制度之内,通过缩减中间环节和扩大参与机会的方式,在维护普遍性规范和公共秩充的同时,按照法的固有逻辑去实现人的可变的价值期望。从法制的进化过程来看,这种“回应型法”的出现是具有某种必然性的。他们把社会上存在的法律现象分炻种类型:“压制型法”、“自治型法”以及作为改革方向的“回应型法”。
本书的主张与美国的现实主义法学及庞德(Roscoe Pound)式社会学法学的研究方向基本上是一致的。诺内特和塞尔兹尼克甚至宣称,回应型法才是这些务实派法律理论的真正的纲领。因为它标志着法的进化更高级阶段,是自治型法的继承和发展。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回应型法的既是普遍性的、又是特殊性的;或者说它非常近似于黑格尔所描述的辩证的状态:只有理性的事物才是现实的,只有现实的事物才理理性的。
法辨 豆瓣
作者: 梁治平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 11
《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是作者的第一部论文集。作者追随法儒孟德斯,而力图推陈出新,以“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用文化去阐明法律”的原则,以奠定比较法律文化研究的基础。
收入这本书的19篇文章里,13篇刊于《读书》杂志,这些文章曾经以其锐利之思想、清新之文风而引人瞩目,不但令众多外行一窥法理堂奥,因得以亲近法律,同时也使法律学子领略了法律写作的另一种样式,耳目为一新。
此版是自1992年初版之后的第一次重印,作者对原书作了少量技术性订正。
2018年11月2日 已读
从法律文化的外部视角(类似比较法)进行“法辨”,主要是对古代中国法与古代西方法(古希腊、罗马)进行比较,偶尔也涉及古代法对现在的影响。后面庞德和伯尔曼的书评似乎与主题不太相符,官僚体制那篇有点强行与法扯上联系的感觉。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梁治平 法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