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公司法论 豆瓣
作者: 施天涛 法律出版社 2006 - 7
《公司法论》在体系结构上力图超载法典式教材模式,分编讲授公司设立、公司融资与财务、股东权利、公司治理、公司变更、公司终止等六个专题,内容完整而充实。同时,特设"公司导论"一编,讲述公司的基本问题以及"揭开公司面纱"、"一人公司"、"公司的社会责任"等热点问题。因应200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正,《公司法论》在内容上进行了全面更新,并对新《公司法》的成败得失作出了独到的评述。作者开宗明义,“这是一本为教而写的公司法教科书。”然而《公司法论》在结构安排、知识内涵、理论深度、行文方式、对学术前沿的关注度等各方面都超载了普通的法科教材,是作者多年潜心公司法研究并结合教学经验打造的精品之作。
对中国公司法自身的关注和讨论是《公司法论》最基本的定位和终极目的。《公司法论》注重引进国外成熟的理论和制度以及司法经验并在比较法的意义上使之理化;再将之与中国具体公司实践相结合,使之“本土化”;意图在供鉴国外公司理论与制度的基础上构建中国公司法的基本原理。
《公司法论》强调知识的基础性和系统性,更注重引导读者运用基础知识来分析和解决公司法的具体问题,为从事公司法律业务提供真正有用的指导。
2021年7月21日 已读
随着经济的发展,共同体的规模日渐庞大,选择代表负责管理共同体势在必行,因而产生主权与治权的分离。因为治权应向主权者负责,所以约束治理者的法律规则的制定具有正当性。作为一想象的共同体,首先需要一个意思形成机关,然后是执行机关,最后是监督机关。不过在权力封闭之共同体内,此种权力分立并非必需。传统认为共同体无需对社会公众负过多积极义务,但随着社会正义观念之兴起,共同体之社会责任备受瞩目。但如果共同体的第一目标是经济利益而非公平公正,则前述制度安排将构成发展之阻碍,权力之集中将成为发展趋势。若是对此不满,欢迎用脚投票离开。「积卑而为高,合小而为大,合并而为公之道,是为公司」
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