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法律体系、法律方法与法治 豆瓣
作者: 雷磊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6 - 3
本书拟处理法律体系、法律方法与法治三方面主题之间的联系,尤其是处理:①法律体系作为法治概念的基本前提有无与法治形成内在勾连的可能,或者说法律体系需要从哪几个方面入手才能保证作为法治之前提的“良法”的形成。②法律方法如何通往法治,法律人如何在思维和方法的层面促进法治社会的建构,为法治提供重要的环节“善治”。全书分为两篇:上篇主题为“从体系到法治”,分别处理这样一些分主题:融贯性法律体系的概念及其与法治的关系、法律规范体系的概念及其与法治的关系、法律程序的概念及其与法治的关系等。下篇主题为“从方法到法治”,分别处理这样一些主题:法律方法与作为法治基本条件的法的安定性之间的关系、法律解释的方法与法治的关系、法律漏洞填补的方法与法治的关系等,尤其是涉及到其中法的安定性与法的正确性之间的关系、司法与立法之间的权力分配与动态平衡等。
大师学述:哈特 豆瓣
作者: 尼尔·麦考密克 译者: 刘叶深 法律出版社 2010 - 8
《大师学述:哈特》内容简介:尼尔•麦考密克爵士的这部经典著作,解析了H.L.A.哈特在法律推理、司法裁量、法律规则理论、权利与义务的概念以及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的深邃洞见。麦考密克运用通行的学术解释,对哈特的法律思想予以建设性的批判和创造性的发展,使哈特的思想更易于理解。可以说,《大师学述:哈特》在准确地阐述了哈特这位20世纪英美法理学旗帜性人物的学术思想的同时,也奠定了麦考密克作为伟大的法哲学家的思想基础。
2021年2月11日 已读
一部关于哈特的思想传记,因此很有趣的一点是强调哈特理论产生与发展中整个西方社会的思想、社会图景。社会规则或许可以作为哈特法理学的核心概念,社会使得他区别于前辈、砍下国王头颅,规则使得对法律的分析得以清晰,但是社会造就了法律的规范性问题(本书涉及不多),规则被认为窄化了现实(本书对哈特的两种规则进行了更为体系化的改造,并且引入了价值的面向)。而社会+规则两个方面都遭到德沃金的质疑,不过本书的主体部分成书于1981年前,因此关于德沃金、自然法、方法论、实证主义内部纷争直接论述的内容就像哈特那本著名的书一样,都挤在最后一部分。本书也涉及哈特次级规则理论中的循环论证问题,不过其解答似乎更绕。哈特是一位实证主义者,同时也是一位批判道德家。法律秩序的存在本身并不能保证正义。
哈特 法律出版社 法理学
Evaluation and Legal Theory 豆瓣
作者: Julie Dickson Hart Publishing 2001 - 5
2020年7月29日 已读
从间接评价的角度来说,Dickson确实用她的方式讨论了法律理论中很重要也有趣的问题,但是对于其何以重要的原因可能需要说更多。从直接评价的角度说,在第一个命题上Dickson回避了菲尼斯的锋芒,导致她似乎没能justify其论点,也感觉其后面简单化了菲尼斯的理论,尽管我对后者并不熟悉。从纯然的后设理论价值看,文章并没有simplicity, clarity这些……好多好多内容起码都出现了三四遍,而且批评德沃金把有争议的问题限缩成无争议的问题,纯然的后设理论价值就没有这个问题吗(见庄世同《描述性法理论是可能的吗?——一个批判性的反省》)?
HartPublishing Julie·Dickson 法理学
H.L.A. Hart 豆瓣
作者: Matthew H. Kramer Polity Press 2018 - 9
2020年4月25日 已读
法律推理一章没读。书名应该叫《guide for the perplexed》(实际是让你知道法律的概念比你想象的更复杂)。一三五章很过瘾,除了第三章讨论承认规则半天最后得出的结论。。。关键词:the variety of law viewpoint of law Austin Rule of Recognition elsewhere。。。
Kramer Polity 哈特 法理学
政府论(下篇) 豆瓣
The Second Treatise of Government
9.2 (42 个评分) 作者: [英] 洛克 译者: 叶启芳 / 瞿菊农 商务印书馆 1964 - 2
2020年4月16日 已读
读的时候就能感觉到这本书需要结合英文本再读,并且很适合一个读书小组花几个星期去做。
洛克的法律观念(页36):
①法律与其说是限制不如说是指导一个自由而有智慧的人去追求他的正当权益
②假如没有法律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
③单单为了使我们不致堕下泥坑和悬崖而作的防范,就不应称为限制
④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⑤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
如果选五个关键词的话,就是自然状态、同意、财产、法、上帝。
1680s 商务印书馆 政治哲学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法理学
Routledge Philosophy Guidebook to Hobbes and "Leviathan" 豆瓣
作者: Newey, Glen Routledge 2007
The Leviathan marked the beginning of modern political philosophy, and is the most famous single work in English political thought. This guidebook offers a clear, accessible and judicious account of Hobbes, as a philosopher and theorist of state, and guides the reader through the major interpretations of the Leviathan. The book covers discussions of epistemology, scepticism, law, right and the state of nature, and the main problems of contract, authority and representation, legality, liberty, tolerance, reason and rhetoric.
2020年4月13日 已读
挺工整的导论书籍。不按利维坦顺序而按照一个个主题梳理霍布斯的论证以及后世的解读,譬如自然状态是否真实存在,封面图的意思(中译本没有保留封面和题词挺可惜的),第一部分和后几部分的关系,对利维坦的博弈论解读等……推荐阅读的文献尤其受用。
2000s Routledge 导论 政治哲学 法理学
Essays in Jurisprudence and Philosophy 豆瓣
作者: H L A Hart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3 - 11
These essays, which cover a wide range of topics, were written by Professor Hart between 1953 and 1981, and first appeared in a variety of different books and journals.
2020年4月10日 已读
有些地方对照中译本看的,译文一般,最后一部分没看。两头好。第二篇可以称为小《法律的概念》,对美国法理学的分析算是在为行将崛起的德沃金式法律帝国把脉,后面对几位法学家的评论也很棒,只是可惜他们不是德沃金。另外哈特对于前人学者既善于欣赏又能准确批评的能力很让人羡慕,不少人只能得其一甚至一无所得。不过他的这种爱好对于读者来说就没那么好了。
OUP 哈特 法理学
利维坦 豆瓣 Goodreads
Leviathan
8.8 (39 个评分) 作者: [英国] 霍布斯 译者: 黎思复 / 黎廷弼 商务印书馆 1985 - 9
《利维坦》全书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开宗明义宣布了作者的彻底唯物主义自然观和一般的哲学观点,声称宇宙是由物质的微粒构成,物体是独立的客观存在,物质永恒存在,既非人所创造,也非人所能消灭,一切物质都于运动状态中。第二部分是全书的主腐朽 ,主要描述自然状态中人们不幸的生活中都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又都有渴望和平和安定生活的共同要求,于是出于人的理性,人们相互间同意订立契约,放弃各人的自然权利,把它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这个人或集体能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能把大家的人格统一为一个人格;大家则服从他的意地志,服从他的判断。第三部分《论基督教国家》旨在否认自成一统的教会,抨击教皇掌有超越世俗政权的大权。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其主要矛头是针对罗马教会,大量揭发了罗马教会的腐败黑暗、剥削领婪的种种丑行劣迹,从而神的圣洁尊崇,教会的威严神秘,已经在霍布斯的笔下黯然失色。
2020年4月6日 已读
读了前两部分,已经近似人类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了。就说一个好玩的事,主权者可以随意杀掉一个人,不管这个人有没有做什么,并且这种行为也不被认为侵害了受害人;但是主权者不能让这个人自己杀死自己,因为每个人有自我保存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不可放弃的。
1650s 商务印书馆 政治学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法理学
法律和法律推理导论 豆瓣
作者: 史蒂文·J·伯顿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 9
《法律和法律推理导论》内容简介:人们都说,一个初学法律的学生的首要目的,就是学习如何“像一个律师那样去思考”。然而,法律教师大抵都未明确而系统地论述法律推理问题。美国法学院一年级的课程,主要是由那些以选定的基本法律领域为内容的科目所组成,如合同法、侵权法、财产法、刑法和民事程序法等。学生阅读所学科目范围内的法律推理案例(大多表述在判决书中),法律教师则向学生提问,要他们解说和评论这些案例,以揭示法律,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要由学生自己想办法从案件和讨论中抽出有价值的关于法律推理的内容。《法律和法律推理导论》试图帮助学生,让他们学习美国社会中惯常使用的法律推理。
2020年3月26日 已读
一位美国老师给本科生写的法律和法律推理导论的书籍,仅此而已。对德沃金式的法律观念不是很喜欢。部分翻译不太好,如practice,legitimacy翻译成习惯、合法性。
张志铭 法律推理 法理学
法律的界限 豆瓣
作者: 陈景辉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 - 11
内容提要:
法律,无疑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正是由于这种复杂性,有关“法律是什么”的争论始终是法律理论永恒不变的主题。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对于这个问题的不同解答,不但会影响到理解法律的方式,而且也会牵涉到如何看待法律实践的过程与性质。与此相关,法律实践问题争议的背后,实际上也隐含着法律概念问题的矛盾立场。因此,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的角度而言,都必须慎重地对待“法律是什么”这个核心问题。然而,由于这个问题本身的开放性以及具体问题形态的多变性,使得相关讨论不可能漫无边际的展开,它必须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只有这样做,才能进一步明晰所要讨论的主题与范围,并排除与主题无关的领域。在我看来,对于理论史的研究恐怕是最好的问题限定方式。这是因为:其一,由于理论的发展史实际上就是理论的问题史,所以法律理论的历史同样展现为那些衍生自“法律是什么”的系列问题相互争斗的历程。在这个去芜存精的过程中,很多追问被淘汰的同时,另外的追问却可能始终维持一贯的中心地位。
这些问题就构成了法律理论史的主题,这也意味着,执着于那些已经被淘汰的问题将是无意义的。其二,不可否认,问题的提出方式其实已经隐含了回答这些问题的基本路向。如果研究者能够清楚地明白是什么样的问题在困惑着你,那么你也就知道应该到这里、而不是那里寻找解除这些困惑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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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导论
l 一、基本设问:问题间的传承
8 二、题目解释·I:法实证主义与实证主义哲学
11 三、题目解释·Ⅱ:命题的功能与意义
13 四、论证结构
16第一章分离命题:实证主义的基础命题
17 第一节实证主义的兴起
18 一、传统自然法的世俗化:本质一神谕一理性
25 二、知识论的转变:事实与价值的=分
28 三、主权论、民族国家与实在法地位的变化
30 四、Hobbes的命令理论
30 第二节经验与规范:实证主义最初的理论模型
33 一、John Austm的经验实证主义
43 二、Hans Kelsen的规范实证主义
50 三、分离命题与制裁中l心的法律概念:两个理论模型的比较
54 第三节 精致的实证主义:H.L_A.Hart的理论模型
50 一、行动中的语言:对定义研究方法的批判
57 二、对原有法律理论的批判
63 三、义务观念与内在观点68 l
64 四、双重规则理论与承认规则的属性
72 五、分离命题与最低限度自然法
74 第四节 何谓实证主义:分离命题的功能与意义
74 一、实证主义的基本特征:分离命题
76 二、分离命题的内涵
80 三、分离命题与主权者、基本规范、承认规则
84 第二章社会来源命题与道德安置命题
85 第一节 规则模式与承认规则的缺陷:Dworkin的批判
86 一、规则模式:Dworlin对实证主义理论的总结
88 二、法律原则与承认规则
98 三、社会规则理论与承认规则的属性
106 四、小结
106 第二节Joseph Raz的社会来源命题
107 一、Raz论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
115 二、社会来源命题
1 20 三、小结
120 第三节道德安置命题
121 一、David Lyons对于德沃金的批判
126 二、Jules coJeman的积极与消极实证主义
133 三、wil Waluchw的强与弱实证主义
137 四、小结
137 第四节包容性实证主义与排他性实证主义
137 一、两种实证主义的分野及其名称的确定
141 二、两种实证主义的共同点
145 三、实证主义的实证观念
148 第三章社会惯习命题
149 第一节Dworkin对惯习命题的挑战
150 一、参与者观点、法理学性质与法律观念
154 二、理论争论与经验争论
158 三、法律的语义学理论与语义学之刺
161 四、两种惯习命题及其缺陷
168 五、整体法理论的缺陷与本节小结
170 第二节 实证主义的反驳与哈特的惯习主义转向
171 一、理论研究者的观点与法律理论的基本属性
176 二、语义学之刺与实证主义
18l 三、Hart的一惯习主义转向
186 第三节构成性惯习与合作性惯习
187 一、惯习与法律
190 二、构成性惯习
198 三、合作性惯习
208 第四节 实证观念与惯习命题
208 一、实证观念与社会事实命题
210 二、惯习命题及其对于Dworkin批判的化解
213 三、排他性实证主义与惯习命题
215 第四章权威命题与实践差异命题
216 第一节权威命题与法律概念
217 一、J0seph Raz的权威理论
226 二、权威命题与法律概念的联结
230 三、权威与排他性实证主义
236 四、小结
238 第二节实践差异命题
240 一、一般规范性判断与规则的区别
246 二、法律理论与规则指引
250 三、规则指引功能与实践差异命题
254 四、政治道德与实践差异
259 五、小结
260 第三节 包容性实证主义对于权威性命题的批判
261 一、权威性与断然性的分离:Waluchow的理由
270 二、正当性权威与法律概念:Coleman的回应
277 三、法律对于正当性权威的要求:Himma的反驳
282 第四节包容性实证主义对于实践差异命题的批判
282 一、包容性实证主义的充分成分与必要成分
285 二、必要成分、充分成分与实践差异命题
289 三、法律的功能与实践差异命题
292 四、本章小结
298 第五章综合讨论:法律的界限
299 第一节各命题间的关系
299 一、四个命题群间的传承
310 二、命题之间的对抗
312 第二节 法律的界限与权威
312 一、包容性实证主义的优越性
317 二、可分离命题、道德论证与法律的界限
320 三、包客性实证主义与法律的权威性
322 四、法律、道德与实践推理:仍需澄清的问题
324 第三节 法律理论的属性与价值判断
325 一、哈特的描述社会学
326 二、德沃金的参与者观点与规范性理论
328 三、描述性法律理论与价值判断
332结论
334参考文献
347后记
2020年3月6日 已读
看的博士论文,印象中两者差别不是很大。野心很大,完成度也很好,基本代表了成文之时大陆法理学界对实证主义理解的最高水平。而且很适合当工具书用!但是很多地方文字确实在弯弯绕,而且很多内容也容易被批评为“搬运”。文中不少地方存在错字、漏字不知道出书之时有没有修正。
学位论文 法理学 陈景辉
What Makes Law 豆瓣
作者: Liam Murph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4 - 6
2020年2月25日 已读
看起来你想超越分离命题,但是看到非实证主义是the content of the law is also partly a moral matter,我不知道你让搞道德语义学的科尔曼老师如何自处?大公鸡怎么看?鸭子怎么看?大鹅怎么看?跟它好过的小母鸡怎么看?(我也没觉得非实证主义的名字比自然法好到那里去)理解成 content of legal system可能更接近。规范性那里已经跃出法理学进入政治哲学了,但是没什么新意,强调国家的守法义务可能是一点。
CambridgeUP Liam·Murphy 法理学
The Concept of Law 豆瓣 Goodreads
The Concept of Law (Clarendon Law Series)
作者: HLA Hart / Leslie Gree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 - 12
Fifty years on from its original publication, HLA Hart's The Concept of Law is widely recognized as the most important work of legal philosophy published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and remains the starting point for most students coming to the subject for the first time. In this third edition, Leslie Green provides a new introduction that sets the book in the context of subsequent developments in soci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 clarifying misunderstandings of Hart's project and highlighting central tensions and problems in the work.
2020年2月11日 已读
There are many other things of interest(besides rules),and jurisprudence needs to take account of them.
OUP 哈特 法理学
理由轉向 豆瓣
作者: 謝世民 主編 / 吳瑞媛 臺大出版中心 2015 - 4
「理由轉向」是一項當代哲學正在進行中的宏大計畫,
此一計畫試圖賦予「理由」概念在規範性哲學中的核心地位,
用以說明那些難以掌握、卻非常根本的哲學命題。
本書為國內十位優秀的哲學工作者,針對實踐哲學領域的核心概念──「規範性」,歷經三年的閱讀、反思、討論與辯詰的成果。
「規範性」是一個多層次的概念。就存有的層次而言,它是任何對我們具有客觀約束力(相對於物理或心理約束力而言)之事物所共同具有的性質;就理解的層次而言,我們在心理上受到拘束,覺得非如此不可、不得不然的經驗,亦即「規範性經驗」,是我們習得「規範性」概念的主觀條件;就表達的層次而言,我們則是藉由「應該」或「必須」等語詞來陳述規範性的存在。目前可信的科學理論無法說明規範性如何從物質世界的變化、心理狀態和行為的模式中產生,但「規範性」概念卻是不可或缺,因為我們習於以規範性的強弱來定位各項價值之間的優先秩序,一旦放棄「規範性」概念,價值只剩下了名稱,我們便難以知其何以值得重視。對規範性進行徹底的研究,有助於釐清、深化我們對於價值的理解。
本書〈導論〉為規範性研究的理由轉向,提供了全面而深入的介紹和辯護,其他各篇則分別針對道德、理性、真理、法律之規範性問題,理由之結構,理由論與行動理論之關係,以及美國哲學家柯思嘉的規範性理論,提出了原創性的分析和詮釋,為規範性研究在華文世界樹立了新的里程碑。
2020年2月10日 已读
读了几篇,四星半。导论和谢世民两篇很好,任何对规范性、理由论的都可以早点看看导论。庄世同、王鹏翔、王一奇的一般,张忠宏那篇标题起得不好,顺序也不连贯。
伦理学 分析哲学 台大出版中心 实践哲学 法理学
基本法律概念 豆瓣
作者: (美)霍菲尔德 译者: 张书友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9 - 7
《基本法律概念》是“西方法哲学文库”之一,全书共分上下两篇,主要对基本法律知识作了介绍,具体内容包括法律概念与非法律概念、构成性事实与证明性事实、对物权并非“针对某物”的权利、不特定权利或请求权(对物权)应区别于因其受侵而生的特定权利或请求权(对人权)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社会惯习 豆瓣
作者: [美]马默 译者: 程朝阳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3 - 10
《社会惯习:从语言到法律》从惯习本质之概述开始,解释了协调性惯习和建构性惯习之间、深层惯习和表层惯习之间的重要差别,进而阐明了惯习在语言、道德和法律领域中的运作情况。他明确指出,许多重要的、被诸多理论家假定为惯习性的语义及语用方面事实上都不是惯习性的,而在道德领域中,惯习的作用更是复杂到让人惊讶,它们主要是起一种辅助性的、支持性的作用。至为重要的是,马默在书中还对法律的惯习基础提出了一种全新的解释,认为深层惯习和表层惯习之别可以用来回应对法律惯习主义的普遍反对。
2020年1月23日 已读
三星半。马默想要把惯习理论发扬光大,但是惯习理论是否具有这样的能力/潜力是值得怀疑的。很大的缺陷在于翻译,确认规则这种说法若是有翻译的说明还自罢了;没有任何说明却分明指向rules of recognition,那不禁让人怀疑译者对于中文法理学是否有基础性的认知。更让我生气的是本书第160页Wallace竟然译为华革士(索引部分又是华莱士),安格瑞!
AndreiMarmor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法理学
法律规范性的基础 豆瓣
作者: 马驰 法律出版社 2013 - 10
近年来,国内法学界已经开始注重对西方法律理论,对当代法律实证主义进行深入研究,这也推动了对包括规范性难题在内的法哲学基本问题探索。但之于法律的规范性,相关研究比较零散,缺乏专门性和系统性。马驰编著的《法律规范性的基础以法律实证主义的演进为线索》的特点是有三:其一,对法律的规范性含义本身从元理论的角度上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区分了语义维度、实践维度、理论维度三重意义上的规范性。其二,以规范性为线索,对已有的经典理论进行了重新梳理,并在此基础加以批评。其三,直接引入了制度事实理论这一哲学理论资源,在挖掘已有惯习理论正确性的基础上,对规范性难题提出了具有一定新意的解释方案。
2019年12月31日 已读
还不错的博士论文,考虑了几位思想家对法律规范性的论述与问题,也做了自己的努力。但是对于法律规范性的界定以及作者自己为此所做的区分,让人挺困惑。实质性突破不多。
学位论文 法律出版社 法理学
法哲学 豆瓣
Philosophy of Law
作者: 安德瑞·马默(Anderei Marmor) 译者: 孙海波 / 王进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 - 11
内容简介
“法律是什么”一直是数个世纪以来法哲学领域中备受争议的难题,法律仅仅是由社会事实所决定的吗?法律和道德之间是否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在不借助于一种“法律应当是什么”的道德观念的条件下,我们能否全面地描述和界定法律?我们对于法律的理解是否必然蕴含着对法律的解释?法哲学是有关描述“法律是什么”的理论,还是有关规定“法律应当是什么”的理论?安德瑞·马默教授在这本著作中对有关“法律基本性质”的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十分全面的分析。
马默教授主张,由法律的事实性和规范性特征所引发的种种难题,实际上都取决于一种还原的可能性,亦即法律范畴是否可以根据其他一些性质上更为基本的范畴来解释和描述。除了探讨当代法律思想中的主要问题之外,本书还对在过去数个世纪主导该领域的学者及其思想进行了批判性的分析。对于那些以法律为业或对法律的性质等基本问题感兴趣的人来讲,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读物。
2019年12月31日 已读
马默的很私人的一本法哲学,不过因为他关心的问题和所作的回答都很正宗,所以很有阅读价值。语言简练、用词考究,翻译也很流畅。但是总给我一种未完待续的感觉,在每一章以及全书结尾处。封面的法离哲学怎么那么远啊……
北京大学出版社 安德瑞·马默 法理学
法概念与法效力 豆瓣
作者: (德) 罗伯特·阿列克西 译者: 王鹏翔 商务印书馆 2015 - 8
罗伯特·阿列克西是德国著名法学家,本书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本书围绕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来探讨法概念与法效力,作者透过严谨细密的论证,驳斥法实证主义的法律与道德分离的思想,提出一个非实证主义式的法概念,将法的权威的制定、法的社会的实效与法的内容的正确性整合于其中。对应于法概念的三要素,是三种法效力概念,即社会效力、道德效力和法律效力(狭义的法效力)。作者认为法律体系的法律效力较多地依赖于社会的效力而不是道德的效力。本书不仅具有重大理论价值,而且对司法裁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019年11月25日 已读
看过凯尔森、拉兹这些人后再看阿列克西这本书,一定会感动得流泪,太有条理了,总分分总的结构很漂亮。不过在我所知的几个地方,也有论证不详细甚至草率的地方。四星半。ps.强烈推荐译者王鹏翔老师的个人主页,强烈推荐!
商务印书馆 法理学 罗伯特·阿列克西 自然法
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传 豆瓣
作者: 阿图尔·考夫曼 译者: 舒国滢 法律出版社 2012 - 9
《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传》是一部追忆德国法学大师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的生活历程与学术思想的传记作品,由拉德布鲁赫的亲传弟子、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家阿图尔•考夫曼教授撰写,中国政法大学舒国滢教授翻译。
《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传》内容主要包括:与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初遇;人生的困惑;教授和社会主义者;政治活动的时期;魏玛民主立宪国家;重返教职;在精神的流放中;法的革新;文化与宗教;战争与和平;人道主义者、学者、伟人。《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传》附有拉德布鲁赫年谱、文献和研究拉德布鲁赫的文献。
2019年11月17日 已读
四星半,前两章很棒,拉德布鲁赫人很棒,考夫曼的文笔也很棒。尽管GR认为有病的科学才会执着于方法论研究,他自己却“通过报告本人的发展过程”,来表达属于自己的人生(169页)。大概是法律人的楷模了。
传记 拉德布鲁赫 法律出版社 法理学 阿图尔·考夫曼
法律与宗教 豆瓣
作者: [美] 伯尔曼 译者: 梁治平 商务印书馆 2012 - 11
该书的英文原书出版于1974年,H.J.伯尔曼这部《法律与宗教》是极富洞见的一本书。提出了如下问题:生活的意义何在,我们正去向何方?本书是一部演讲集,它意在论断和诘难,而非详细论证。本书的主要观点是,法律与宗教是两个不同然而彼此相关的方面,尽管这两方面之间存在紧张,但任何一方的繁盛发达都离不开另外一方。没有宗教的法律,会退化成一种机械的法条主义;没有法律的宗教,则会丧失其社会有效性。
本书附录所收三篇文字都与千禧年有关,附录一重点在《法律与宗教》结尾处提及的人类共同的法律与宗教;附录二立于世纪之交回顾过去展望未来谈西方法律传统和世界法;附录三是一篇接受中文媒体的访谈,因此与中国有更多关联。
2019年11月13日 已读
作者始终逃不过休谟和阿Q的诘问:从来如此,这便对么?
甚至于这个「从来如此」也并未证立。「说法律与宗教关系密切,说它们相辅相成、互相作用,要求不仅有一个宽泛的法律定义,也要求一个宽泛的宗教定义」(131页),因此本书的一个不那么标题党的标题应当是《争端解决机制与集体信念》。按作者的写法,我也可以写《科学与宗教》,毕竟它们共享了仪式、传统、权威性和普遍性这四个要素……
伯尔曼 商务印书馆 宗教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法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