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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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逻辑
Wissenschaft der Logik
黑格尔 译者: 杨一之
简介
黑格尔(1770—1831),德国伟大的哲学家,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
黑格尔的《逻辑学》,通称《大逻辑》,以别于《哲学全书》的第一部分—《逻辑》,即通称的《小逻辑》。《逻辑学》分为“有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三编。前两编合称为“客观逻辑”,第三编称为“主观逻辑”。这三个部分在黑格尔哲学中,通过他著名的辩证法而构成了紧密联系的统一体,体现了黑格尔认为逻辑学应当展开思维的客观结构和客观真理的思想。《逻辑学》是黑格尔最重要的代表作,影响了后世数种哲学潮流,例如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存在主义等。
contents
第一版序言
第二版序言
导论
逻辑的一般概念
逻辑的一般分类
第一部客观逻辑
第一编有论
必须用什么作科学的开端?
有之一般分类
第一部分规定性(质)
第一章有
甲、有
乙、无
丙、变
1.有与无的统一
沣释一有与无在观念中的对立
注释二有与无的统一,同一:表述的缺憾
注释三抽象的孤立
注释四开端的不可思议的性质
2.变的环节:发生与消灭
3.变的扬弃
注释关于扬弃这个名词
第二章实有
甲、实有自身
1.一般实有
2.质
注释质与否定
3.某物
乙、有限
1.某物和一他物
2.规定,状态和界限
3.有限
(一)有限的直接性
(二)限制和应当
注释应当
(三)有限到无限的过渡
丙、无限
1.一般无限物
2.有限物与无限物的相互规定
3.肯定的无限
过渡
注释一无限的进展
注释二唯心论
第三章自为之有
甲、自为之有自身
1.实有与自为之有
2.为一之有
注释为一这个名词是什么?
3.一
乙、一与多
1.在自身那里的一
2.一与空
注释原子论
3.多个的一排斥
注释莱布尼兹的单子论
丙、排斥与吸引
1.一的排除
注释一与多的统一命题
2.吸引的一个一
3.排斥和吸引的关系
注释康德的物质构造出于引力与斥力
第二部分大小(量)
第一章量
第二章定量
第三章量的比率
第三部分尺度
第一章特殊的量
第二章实在的尺度
第三章本质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