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话、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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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论研究 - 评论

以本书2014年版第五章第四节、第五节,也即讨论公理集合论的两节短短18页为例,考察一下其错漏百出之程度。


即使是完全不了解数学哲学的读者,恐怕也会隐约觉得这段了无新意的历史叙述有哪里不对劲:

1.希尔伯特的23个问题中绝大多数都和集合论及数学基础毫无关系,又何来“由23个数学问题组成的‘希尔伯特规划’“?事实上,希尔伯特纲领提出于1920s,23个问题中只有第2个可看作其早期表述。

2.Poincare在这段文字中的态度完全是颠三倒四、不可思议的。这位大数学家对集合论及其悖论的态度可见这篇文章


Zermelo最初的公理中包含了空集公理,但空集的存在性事实上是分离公理模式的推论,”就像算术中需要0一样“自然也是无稽之谈。


更加荒诞。这显然是外延公理而非对集公理的推论,如果没有外延公理的话,{a,b}当然不一定等于{b,a}。事实上公理集合论完全可以不需要一阶逻辑的等词,因为等词是由外延公理定义的。


因为作者完全不能理解外延公理的意义,自然也不可能明白为什么外延公理常写成双向蕴含的形式——集合论早期常公理化在无等词的一阶逻辑中,等号是由该公理引入的被定义符号。当然,比起其它错误,这最多只是对历史的不了解。


已经完全不知道如何评价了,自然数集当然不可能是任意的归纳集


叙述完这段话后,作者开始罗列上面提到的五组公理,这种写作方式令人怀疑作者并不理解NBG的动机,甚至不理解这段话中他自己对NBG的描述:“不修改概括规则”!

NBG是可有穷公理化的(ZF不可有穷公理化),五组繁琐的公理就是其的一个有穷公理化,用许多具体的构造性公理来替代类概括公理——在ZF基础上稍加修改即得。在这个语境下没有任何道理展示有穷公理化,而完全不提及类概括公理,也就是NBG一般出现的形式,只能认为作者不知道有这件事。


恐怕并非如此,Con(ZF)则Con(NBG),Con(NF)则Con(ML),ZF和NF要比NBG和ML更“强”吗?还是说元语言中的算术比它们更“强”呢?


如果“不同的变项指派不同的自然数”,那几乎没有多少分层公式了,连定义有穷并的“x属于A,或者x属于B”都不是分层公式!


在分层归纳法的困难之前,NF在Specker[1953]之前的主要困难是根本证明不了存在自然数集。


这里开始几乎照抄自王浩的Beyond Analytic Philosophy,而没有显式地注明引用,只在一段对王浩评论的直接引用和转引自王浩的Jensen的话下注明了这本书。以其摘抄的篇幅——接近两整页来看,近乎剽窃。更详细的对比图附在文末。


而且摘抄还抄不对。这次会议的信息应该完全抄自王书,但“NF和ML这两个系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是无稽之谈,NF是以没什么人关心而出名的,ML更是除了Quine本人没有任何的数学实践。“分别刻画了NF和ML的一些重要性质”也同理,王浩原文用词“As recently as October 1981 a meeting devoted to NF was held in Louvain.”是非常精确而克制的——ML早在1950s就已经被彻底抛弃,没有任何研究与研究者了。作者可能没想到在摘抄之余发挥几句“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分别刻画了一些重要性质”这种平时永远不会错的废话反而谬以千里。

陈书

王书
最可笑的还要属这里,作者对王浩所说的“机器能够对证明作出检验”进行了诠释。若果真有适用于集合论系统的这样的程序,那可真是历史性的学术贡献:

Godel第一不完备定理是不成立的。



陈书2014年版,第140-142页





王书第4章第17节,徐英瑾译本
少数并非摘抄,而是作者在其中任意发挥的部分,也就是那些夸大NF与ML受关注程度与重要性的话,即使不是完全错误的,也是与王浩的态度背道而驰的

最后再次强调,这只是这本超过500页的著作中任取的18页。之所以是任取的,因为我只看了这两节。

一些很著名的人名的非标准译法相比之下已经不成为问题了:

庞卡莱:Poincare,通译庞加莱

拉马努贾:Ramanujan,通译拉马努金

寇里:Curry,通译柯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