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历史系”
乐师与史官 [图书] 豆瓣
8.4 (5 个评分) 作者: 阎步克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1 - 7
《乐师与史官:传统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论集》汇集了作者近年来对传统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的研究论述,共计15篇。
作者对儒者起源问题提出新见,论证了“儒”与古代乐师存在着文化渊源关系,乐师和史官构成两个文化子系统,揭示出早期中华文化演进的一条重大线索;对汉末到南北朝一些重要政治文化现象进行了论述。
作者运用“品位分类”和“职位分类”概念,从一个宏观新视角划分了中华帝国官僚等级制演进的阶段。着重考察了汉代禄秩等级制的特性,南北朝至唐初的官阶、军号和散官制的特性,南北朝至唐初的官阶、军号和散官制的变迁。
松漠之间 [图书] 豆瓣
作者: 刘浦江 中华书局 2008 - 7
长期以来,辽金契丹女真史学界与民族语文学界彼此十分隔膜:一方面,辽金史研究者大都不能掌握利用契丹、女真文字资料;别一方面,民族语文学家又未能向历史学家充分展示这些资料在历史研究方面的价值。以至于有不少历史学家存在一种误解。认为民族语文资料对于辽金契丹史研究并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其实,就契丹大小字石刻对字史、契丹研究的潜在价值而言,如果能够对它们加以充分发掘和利用,其重要性将不亚于突厥语史、蒙古语文之于蒙元史。
本书收录了刘浦江先生于辽金契丹女真史研究方面的17篇论文,记录了其近十年来的学术轨迹,体现了其着力于新材料与新问题的研究取向,为其于辽金史研究领域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的一次集中呈现。对辽金契丹女真史研究有重要指导意义。
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 [图书] 豆瓣
作者: 罗新 / 叶炜 中华书局 2005 - 1
一、本书所收魏晋南北朝墓志,起三国之始,迄杨隋之末(220-618),皆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科学出版社,1956年)及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两书所未收者。赵万里书出版太早,五十年代以后新出墓志未能收入;赵超书所收墓志截止1986年,且不收隋志。本书所收隋代墓志,皆赵万里所未及得见,主要是五十年代至2003年底发表者;其余墓志,为1986年后至2003年1
品位与职位 [图书] 豆瓣
作者: 阎步克 中华书局 2002 - 2
本书为国家社会科学“九五”规划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地项目“中国古代官司僚制度和政治文化的综合研究”成果之一。
本书以秦汉魏晋南北朝朝代的官阶制度为研究对象。作者采用“品位分等”和“职位分等”概念,构建了一个新鲜的分析框架。通过这个新视角、作者对周代的爵命,秦汉二十等军功爵和禄秩,魏晋南北朝的官品、中正品、勋品、将军号、文散官、直到唐代的文武散阶进行了细密考察,将之勾勒连缀为一条演进变迁的线索,并对其性质和意义提供了一系列独到解释。进而,作者对整个帝国时代的官僚等级制发展,提出了一个五阶段的分期模式。
二十世纪辽金史论著目录 [图书] 豆瓣
作者: 刘浦江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3 - 10
编 例
一、本书尽可能完整地著录20世纪辽金史领域的所有中外文论著,时间下限迄于2000年底,但其上限并不限于1900年,20世纪以前为数不多的研究成果亦一并收入。共计著录辽金史论著9216条,其中辽史部分4721条,金史部分4495条。
二、全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为辽史,下编为金史。其分类之详略,主要取决于条目数量的多少。
三、本书著录的辽金史论著,计有汉、日、俄、朝、蒙(包括国内出版物使用的蒙文和国外通行的新蒙文)、英、法、德等八种文本,考虑到排版的困难,外文论著目录均译为中文。
四、若有重复发表的情况,其所有出处均予以登录;但发表之后再收入各种文集者不在此例,只著录其原始出处。
五、为方便读者查阅,凡兼及辽金两朝的研究论著,原则上分别收入上编和下编的相关门类;但考古文物资料及学术动态之类的文章,则酌情收入上编或下编,不再重出。
六、著录项目包括序号、篇名、作者、出处四栏。每条目录均按顺序分别编号,上。下编自为起迄,上编序号前加A,下编序号前加B,以资区别。
七、本书著录篇目,尽可能核对原书原刊。如篇名、作者等项内容,原书刊目录与正文不符时,一般以正文为准。
八、凡作者为两人者全录,三人以上者只录第一人,作“XXX等”。
九、按照国内学术界的惯例,考古发掘报告发表时多署单位名称,而在文末注明执笔者。为了反映实际情况,本书一般署执笔者姓名。在执笔者不详的情况下,署名仍旧。
十、中文论著部分所收录的译文,作者姓名之前均标明其国籍;外文论著部分因按语种编排,一般不再标注作者国籍。
十一、外文论著部分,西方学者凡有中文姓名者,尽量取其中文姓名;但中文论著部分的翻译作品,其作者之译名则据原书刊照录。
十二、日文论著部分,书刊名称等或有涉及“满洲”者,系指由日本关东军扶植建立的傀儡政权伪满洲国。为保持文献资料的原貌,本书均一仍其旧。
十三、出处一项中,如有同名书刊,则于书刊名称之后标注出版地。如:社会科学(上海)、社会科学(甘肃);东方学报(东京)、东方学报(京都)。
十四、书后附录《作者索引》,系接作者姓氏笔画排列,在每位作者姓名之后列出其所有论著的序号,以便检索。
十五、作者用笔名、别号、简称者,以及外国作者译名不统一者,本书均按发表时所署姓名照录,而在《作者索引》中互相参见。如:贾敬颜(参见伯颜)、伯颜(即贾敬颜);邓广铭(参见邝又铭、宗牧)、邝又铭(即邓广铭)、宗牧(即邓广铭);傅海波(参见福赫伯)、福赫伯(即傅海波)。
现代大学史学系概览 [图书] 豆瓣
作者: 王应宪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6 - 11
清末学制改革,引入西方学术分科观念,京师大学堂史学门的设立,标志着中国史学开始步入专业化进程。1919年北大史学门改称史学系,其后十余年间,稍具规模的大学皆设史学系,承担历史教育与学术研究的双重使命,在现代史学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史学系的建置是现代史学专业化的制度保障,故中国现代史学,若离开史学系课程、教员、教材等方面的考察,必无从认识其全貌。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学界对于现代大学史学系史料关注不够,导致相关研究未能充分展开。晚近十余年,随着图书馆、档案馆开放程度提高,《民国史料丛刊》及《续编》、《民国大学校史资料汇编》等大部头资料集出版,以及图书期刊资源数据库建设的日新月异,史学系及其相关问题研究成为一个新方向,如北大、清华、燕京等校史学系皆有专著或学位论文探讨。现代大学史学系的文献资料,或散藏于档案馆、图书馆,或散见于报章杂志,向之研究此学者未有具体的及系统的整理,尚无专门汇编问世,为便于研究者利用,特编此集。
本集题名《现代大学史学系概览(1912-1949)》,“大学”涵盖国立、省立、私立以及相关学院,含抗战期间日伪政权所建高校。“史学系”则为“历史学系”、“史地学系”、“历史社会学系”、“历史政治学系”、“文史学系”等泛称。所录文献大致分三类:
第一,课程学程。关于课程、学程概念,《新术语辞典》解释云:“课程:全部学程及其教学时间之支配的总称;学程:课程中的一部,教学内容的一种,亦称科目。”时人议及课程标准及教学大纲意义云:“课程为各科目之系统的组织,大纲为某科目之重要的教材。无课程则所定教育之目的莫由达,无大纲则教学之进行无标准。”欲明了史学系概况,明确其课程、学程及大纲如何,自然为首要之义。就现存史料而言,课程学程集中保存于彼时各校所编《一览》。
现代大学制度兴起之后,各校多组织专门编辑委员会,编制刊行《一览》。其目的主要满足于校外社会宣传以及校内师生教学之需,非用以牟利,除无偿赠送外,亦低价出售。如1933年清华大学发行《一览》,对外售价七角,校内师生则减半发售。至于其发行数量与流通范围,并不尽同。1930年湖南大学刊印《一览》两千本,校教职员及学生、省会各机关、全省各学校、各县政府、各县教育局及全国各大学、中央党部、国民政府各院部、各省政府、各省教育厅、各特别市政府,均赠送一本。在内容上,《一览》栏目设置大体一致,诸如校史校历、校务院务、组织规程、重要章程、学生通则、各院概况、课程标准、学程纲要、各种委员会以及教职员、学生名录及各项统计表等。由于各校章程学程多有改进添订,教员课程时有变化,故《一览》多为年度出版,按年汇印成册。此类文献绝大部分为中文出版,间有外文版,南开大学即曾编有英文本。
现代大学凡设史学系者,该校《一览》多存史学系课程学程,是为本集文献的主要来源。至于报刊所载可资补充者,择要收录。此类资料名为“课程指导书”或“学程大纲”等,以纲要形式规定了课程的教学目的、知识范围,涵括科目、学分、时数、必修或选修、内容、教员等信息。一般为史学系负责人会同各教授编制,颇能反映课程实际教学状况。近年出版的民国大学史学讲义,大多能与著者任教史学系的课程学程相印证。由于讲义多为校内发行,散佚严重,现存有限,如比照其学程大纲,则可知该课讲授内容之大概,对相关问题作出相对准确评判。因经费、师资等因素制约,各校史学系的发展并不均衡,北大、清华、辅仁、燕京、武汉、中山、中央等校史学系,持续长久,发展稳定,最具代表性。1920年代朱希祖主政北大史学系,以欧美新史学改造中国旧史学,将历史课程分为基本科学、辅助科学、史学史及史学原理、中外通史及断代史、专门史、外国语六大系统,“国内公私大学史科,纷纷仿行,于是中国史学乃得跻于科学之列”。故本集对上述各校史学系文献收录较多,以见主流趋向。其余各校,则因篇幅之限,择录一二。
第二,系况。各大学史学系概况,时人屡有论述见诸报章,著者多为主持系务者、任课教员或毕业生,内容涉及该系建制沿革、师资学生、课程等方面,对于了解其历史与现状皆有裨益。本集所录除专文外,主要摘自科系简况、文学院简介,原无单独标题,为标识其所在校系,编者多据原题和内容拟定新题,并于文末注明原题。
第三,课程标准。大学史学系课程标准的规划与讨论,属于制度建设方面。1920年代现代大学体制建立初期,课程一般由学校依照既有师资安排,并无一定标准。1924年《国立大学条例》要求各科系及大学院设立教授会规划学程。史学系自主设置课程,在促进自由发展的同时,也因缺乏标准而产生漫无准绳、多变等弊端,颇为识者所忧。郑师许即言:“现时各大学历史系的课程的分歧,从好的一方面说,是自由发展,各有专长;从坏的一方面说,是漫无目的,不合实际。”
有鉴于此,1929年国民政府教育部成立大学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拟编订大学各学院各学系课程及设备标准,藉为各大学将来实施之根据。考虑到事关重大,非集全国各科专家,协同拟定,难期完善,教育部“先行函请各学院各学系专家一人,起草该系志课程及设备标准,尽于一月内将草案汇集整理,第二步再请各学系之专家多人,集会讨论,俾臻完善。”历史系课程标准由蒋廷黻、朱希祖、张其昀、雷海宗、徐则陵负责拟定、审查与修订,朱希祖兼任历史学系科目表草案起草人。由于时局动荡,尤其受抗战的影响,直至1938年教育部方召开第一次大学课程会议,拟定《大学文理法三学院各学系课程整理办法草案》,试行一年后,正式颁行《大学科目表》,规定必修科目全国一律,选修科目可参照实际需要,酌量损益。1944年召开第二次大学课程会议,检讨修订各系科目,并致函各校及全国专家征求意见。次年教育部致电各校催报研讨意见,文云:“现抗战胜利,复员伊始,大学科目表亟待修订颁行。该校/院对于现行大学科目表之意见,仍未呈送到部,特再电催,仰于文到后,迅即呈报,勿再延迟为要。”按照部定原则,修正大学科目表以“注重基本训练”、“集中科目”、“减少必修学分”三项原则为准绳。在各方意见反馈后,教育部作初步修正,并以各院系课程为单位,召开审查会议,逐一缜密讨论,妥慎决定,1948年完成修正工作。
《大学科目表》及修正意见对于史学系科目、规定学分、设置年限及学期要求,皆有具体规定。颁定之后,各校遵照部颁标准,组织修订课程。部定标准对于规范史学系课程结构起到积极作用,在历史学科的制度化建设中意义深远。本集收录部定科目表中史学系课程标准,以及朱希祖、杨家骆、蔡尚思、谢澄平、李思纯等改革意见,以反映史学界对于大学历史课程建设之诉求。吕思勉、沈有鼎、吴景超、缪凤林、郑师许、雷海宗等对于史学系课程的商榷文章,亦择要收录。
以上三类文献,种类庞杂,格式不一。若按原本汇辑,读者难以区别浏览。为此,编者在尊重原本的基础上,主要从以下方面作必要的技术性处理:(一)排序原则。依类区分,按篇名拼音,参照时间先后排列;(二)格式编排。原本竖排繁体者,调整为横排简体;双行夹注者,改为单行夹注;课程学程酌加序号表格;(三)文字校勘。原文明显错讹处,径行订正;原文污损模糊而无法辨识者,以方框“□”表示;(四)酌拟篇名。原本篇名信息不全、含混不清者,依原名及子目拟定篇名,注明年份,于文末标原篇名;(五)内容删减。对于与主题关涉不大的内容,斟酌删减。如各大学或学院的外国语、体育、党义等公共课程,以及史地学系、历史社会系等合组科系之地理学、社会学课程。
现代大学史学系文献,得其一二不难,求全则不易,故对同行多所借力。同事李孝迁教授,于此涉猎较早,见识亦广,于本集编成居功甚伟。北大尚小明教授,于此关注最多,著述颇丰,编者对尚著颇多参考。于此说明,并致谢忱。在整理期间,编者曾赴各地翻检图书期刊及相关数据库,然囿于目力及学识,本集所揭实为冰山一角。此次不揣谫陋,选辑编校,旨在为读者展示现代大学史学系面貌之大概,期冀引发更多学者的关注,进一步开拓相关资源,深化专题讨论,推进中国近现代史学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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