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
法律之门 豆瓣 Goodreads
Before the Law
8.7 (11 个评分) 作者: [美] 博西格诺 译者: 邓子滨 出版社: 华夏出版社 2007 - 1
《法律之门》(第8版)是美国各大学法学院比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书。也可以看作是一部英美法的微型百科全书。《法律之门》(第8版)旨在展示美国的法律过程,不只通过描述,而且通过让读者置身于你来我往的争辩之中,而强调法律讲论的重要意义,则只在部分意义上是规则的一种功能。《法律之门》(第8版)的资料安排意在让每一观点都能与其他观点相比对。每一文章和案例都提供了探索人的紧张关系的机会。正是以这种教学法,《法律之门》(第8版)模拟了美国法律过程的实际运作,打开了进入法律和社会的大门。《法律之门》(第8版)所提供的法律规则、原则和案例,都是社会科学、历史和文学等知识语境中的论辩和讨论素材。
联邦论 豆瓣
The Federalist Papers
10.0 (6 个评分) 作者: [美]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 [美] 詹姆斯·麦迪逊 译者: 尹宣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2016 - 7
《联邦论》是一本有关美国宪法的文集,在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制宪会议时期(1785年),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等三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以共同笔名发表了一系列的论文,后结集成书,共收入论文85篇。
批评官员的尺度 豆瓣 Goodreads
Make No Law: The Sullivan Case and the First Amendment
8.8 (106 个评分) 作者: [美] 安东尼·刘易斯 译者: 何帆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 - 7
1960年,因为一则批评性广告,警察局长沙利文以诽谤为由,将《纽约时报》告上法庭,并申请巨额赔偿。两审失利后,几乎被各地政府官员相继提起的索赔逼至绝境的《纽约时报》,奋起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力挽狂澜,宣布“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维护了媒体、公民批评官员的自由。《纽约时报》资深记者、两度普利策奖得主安东尼•刘易斯,以翔实史料、生动笔触,系统回顾了这起新闻自由史上的里程碑案件,并循此为线,串接起美国人民争取言论自由的司法抗争历史,完美展现了霍姆斯、布兰代斯、汉德、沃伦、布伦南、布莱克、韦克斯勒等伟大法官和律师的形象。
2017年1月2日 已读
美国也不是生来就有言论自由,美国宪法之所以能成为“活着的宪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美国的“土壤”。但是自由的前提是独立的人,当一群人成为一个集团后,自由的效果就不好了。真理在思想的市场里,前提是思想需要趋向于完全竞争市场。
何帆 历史 安东尼·刘易斯 宪政 批评官员的尺度
宪法学导论 豆瓣
9.8 (8 个评分) 作者: 张千帆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04 - 11
作为一本法学教程,本书具有普通法律教科书的特点。由于本书把宪法严格作为一门法律来对待,因此它在风格上和民法、刑法或行政法没有根本区别。全书将宪法学原理与案例分析相结合,介绍与比较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宪法制度。
在内容上,本书分三大部分,共八章。第一部分是概论,其中包括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宪法的形成、发展及其思想渊源,以及宪法审查机制三章。之所以将审查机制作为概论部分,是因为发达国家的宪政经验普遍表明,宪政审查是宪法效力的必要保障;没有某种形式的宪政审查,宪法就失去了实际效力,宪法学也就成为没有意义的空头理论。因此,和前两章一样,这部分内容具有基本与普遍意义。第二与第三部分是关于宪法学实体理论。第二部分介绍国家机构,包括国家权力结构的划分,政府组织结构以及政府产生的方式三章。第三部分讨论公民权利,包括权利的基本概念和宪法保障两章。之所以把公民权利放在国家机构的后面,部分是出于循序渐进的考虑,因为“宪法”(constitution)的原始含义毕竟是指政府的组织法;部分则是因为国家权力的合理分配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前提——我们所说的宪法保障,实际上是指通过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宪法对公民权利实施的保障。
在形式上,本书将结合理论叙述和实际案例,并在适当的地方穿插“评注”(对概念或理论的说明)、“探讨”(对某些有争议问题的讨论)、“案例”(各国著名或典型判例)、动态(中外宪政的最新进展)与“思考”(对读者提出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本书所注重的是有说服力的推理,而不是“正确答案”;事实上,大多数有价值的法律问题是不存在正确答案的。政府可以基于对社会影响的考虑而限制你的言论自由吗?官员可以反诉侵犯他名誉的公民吗?最高法院是否应收回对死刑的核准权?(见本书第七章)宪法是否要求私有财产受到征用时获得公正补偿?如何衡量补偿是否“公正”?对这些问题的争议本身表明,正确答案是很难发现甚至不存在的。如果你有志于宪法学,那么你所能做的只是从你对公共利益的理解出发,尽可能为某种答案提供有力论据。当然,别人可能会有不同意见。这是为什么辩论在法律中如此重要,也是为什么我们需要一个法院去评判与解决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争议。
为了便于阅读,本书用脚注表示一般较长的案例名称,一般文献则用“()”夹注的形式,表明作者、年代和页码,并在全书最后附以参考文献。 对案例的原文有修改的,一律甩“[]”表示。除非特别说明,美国“宪法”是指其联邦宪法,“最高法院”是指联邦最高法院,德国的“宪政法院”一般是指联邦宪政法院。
英宪精义 豆瓣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Law of the Constitution
作者: [英国] 艾博·文·戴雪 译者: 雷宾南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9 - 1
《英宪精义》共分3篇,主要内容包括:巴力门的主权、法律主治和宪法与宪典的联络。近几年来,受宪法学研究之理想的驱使,中国法制出版社再次重印由雷宾南翻译的戴雪的旷世名著《英宪精义》。《英宪精义》内容翔实,便于读者阅读。
自由与权利 豆瓣
作者: 张佛泉 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0 - 9
《自由与权利:宪政的中国言说》为政治学与法学耆宿张佛泉先生有关宪政与民主、自由与人权等问题之论著汇集。全书概分上、中、下三篇,凡二十五章。上篇以“宪政与时局”为名,收录先生发表于《国闻周报》的政论时评,涉及民族主义、行宪守法与国族建设诸方面,展现了法政学理与现实社会的种种纠结;中篇为“无法出让的权利”,凡时论二十二篇,侧重基本权利学理的讨论与社会应对,尤其关注于选举权利之推行与民主政治途径的探析;下篇则为“自由与人权”的经典言说,缕析自由概念在宪法乃至宪政上的重要地位,擘划邦国秩序,规制基本人权,阐明“自由之确凿意义——诸权利即诸自由”之意。全书所辑文章,大体按照时间顺利呈列,俾窥张佛泉先生思想发展之脉络。
日本帝国宪法义解 豆瓣
作者: [日]伊藤博文 译者: 牛仲君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1 - 4
伊藤博文系日本明治维新三杰之一,明治维新后的诸多列政治改革背后都有伊藤的身影。这一系列脱亚入欧的政治改革使日本崛起为东亚第一强国,跻身世界列强之列。这其中,明治宪政是一个极为重大的环节。影响深远的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正是在伊藤博文领导下编纂的,因此他被称作“明治宪法之父”。在众多的文献中,作为理解明治宪政思想的重要依据,由伊藤博文亲自撰写的《日本帝国宪法义解》,无疑是最权威的。
英格兰宪政史 豆瓣
The 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England
作者: [英] F. W. 梅特兰 译者: 李红海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0
这是剑桥大学梅特兰教授向学生讲授英格兰宪政史的课堂讲义的译著。原著作者将英格兰公法发展阶段划分为五个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立法的总体特征、王权、议会、中央及地方政府、司法等方面的宪政运作状况予以了总结介绍,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清晰完美地梳理了英格兰法律发展和宪政运作脉络。本书虽非梅特兰精雕细琢之成熟作品,但并非简单的历史资料的堆砌,而是着眼于对法律运行过程的审视和探讨,背景资料翔实,分析细致入微并涵盖了大量的原创性观点,为我们学习和研究英格兰宪政史提供了很好的引领。其独特的阶段划分方法也为我们研究英国宪政史提供了不同寻常的观测点,对既有历史著述做出了重要补充。本书系统全面,条理清晰,翻译流畅,完全符合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是广大比较法研究者、法学研究者以及法学爱好者、英国宪政史、法律发展史研究者以及英国政治爱好者不可多得的一本出色的著作。
反联邦党人赞成什么? 豆瓣
What the Anti-Federalists Were For
作者: [美]斯托林 译者: 汪庆华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在本书中,作者反对联邦党人的思想和原则进行的精彩的介绍。尽管没有一种一致的反联邦党人思想,作者还是力图找出反联邦党人思想的根本之处,并揭示出反联邦党人的三个核心考虑。具体来说,它们分别是:人民对政府的自愿依赖,因此带来的人民对法律的自愿遵守;政府对人民的责任;以及何种类型的公民会坚持共和同政府。反联邦党人面临这样的困境:既要支持强大的美利坚共和国,又要维护较小的进行自我治理的共同体。在本书中,反联邦党人立场的矛盾之处第一次被系统地加以讨论,作者 全面阐述使我们得以重新理解反联邦党人在美国建国过程中的作用,以及他们对美国政治生活和主题和紧张所具有的持续影响。
联邦论 豆瓣
The Federalist Papers
作者: (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 詹姆斯·麦迪逊 译者: 尹宣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2010 - 5
众多支持和赞扬《联邦宪法》的文献中,有一本书脱颖而出,流传至今,成为代表作。这就是汉密尔顿策划并参与撰稿、麦迪逊和杰伊合作的《联邦论》。这本书的一个明显优点,是对联邦宪法基本观点的不厌其烦的反复弘扬。
《联邦论》成为述评《美国宪法》的经典著作,声名与年俱增,在美国反复重印,累次畅销,至今不衰。华盛顿说:“危机消失、环境安定后,这本书将得到后世的瞩目。因为,这本书对自由的原理,对政治问题,提出了坦率精湛的讨论。凡有公民社会存在的地方,人们永远会对这些问题发生兴趣。”
论断与概念 豆瓣
Positionen und Begriffe
作者: 卡尔·施米特 译者: 朱雁冰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 - 8
内容提要:
本书是《施米特文集》的第四集。与马克思一样,施米特不仅能针对现实历史的政治问题搞大学问,也是写实际政论的高手。《论断与概念》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公法(宪法和国际法)、政治思想史、国际和国内政治。施米特的政治斗争是从凡尔赛和约和魏玛宪法这两大事件开始的。正如《论断与概念》的标题所示,施米特的政论立足于德国作为新兴民族国家的政治处境——在国际公法方面,德国受到凡尔赛和约和日内瓦协议等不平等国际条约的扼制,在国内公法方面,则面临因魏玛宪政设计中的缺陷导致的国家分裂危机。
施米特生前自编过文集《论断与概念》,这本书论涉的范围要广泛得多,涉及公法(宪法和国际法)、政治思想史、国际和国内政治。施米特的政论从凡尔赛协约和魏玛宪法这两大事件开始,立足于德国作为新兴民族国家的现代处境,从作为现代性问题的“德国问题”出发,纵横捭阖,针对国内政治思想的混乱、尤其针对帝国主义对德国的压迫,展开了思想上的政治斗争。


目录:
中译本说明
第三版说明

1 政治神化论(1923)
2 现代民主制概念及其国家概念的关系(1924)
3 作为国际政治客体的莱因兰(1925)
4 现状与和平(1925)
5 日内瓦国际联盟的两张面孔(1926)
6 评梅内克的《国家理由观念》(1926)
7 议会主义与现代大众民主的对立(1926)
8 政治的概念(1927)
9 1849年柯特斯在柏林(1927)
10 民主与财政(1927)
11 国际联盟与欧洲(1928)
12 莱因地区的国际法问题(1928)
13 法西斯主义国家的本质和形成(1929)
14 无名的柯特斯(1929)
15 中立化与非政治化的时代(1929)
16 国家伦理与多元主义国家(1930)
17 转向总体国家(1931)
18 国家内政中立概念之不同涵义和功能概观(1931)
19 现代帝国主义的国际法形式(1932)
20 在莱比锡宪法法院审理普鲁士邦起诉民国政府案时的最后陈辞(1932)
21 总体国家在德国的进一步发展(1933)
22 帝国、国家、联邦(1933)
23 领袖守护法律(1934)
24 论普遍互助公约的内在逻辑(1935)
25 国际联盟的第七次变化(1936)
26 关于立法授权问题最近发展的比较性概观(1936)
27 论宪法史的新课题(1936)
28 总体敌人,总体战争,总体国家(1937)
29 海盗行为的概念(1937)
30 战争概念与敌人概念的关系(1938)
31 新的“哀哉,中立者”(1938)
32 国际法上的中立与民族的总体(1938)
33 论当今法律体制的两个大的“二元对立”(1939)
34 中立与中立化(1939)
35 以大空间对抗普世主义(1939)
36 国际法中的帝国概念(1939)
从囹圄获救——1945-1947年间的体验
与施普朗格的交谈(1945年夏)
答曼海姆的广播讲话(1945/1946年东)
浅说托克维尔的历史编纂(1946年夏)
两座坟茔(1946年8月25日)
从囹圄获救(1946年夏)
牢房的智慧(1947年4月)
花甲之年咏(1948年7月11日)
人名索引
宪法 豆瓣
作者: (日)芦部信喜 译者: 林来梵 / 凌维慈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 1
本书凝结了芦部宪法学的精髓。作为学问研究的方式,先生原本一向优先选择撰写专题性论文,在宪法制定权力、议会政治、宪法诉讼等领域,接连发表了诸多引领学界的论文,但始终无意撰写将这些加以综合起来的宪法概况的体系书,但始终无意期盼过那种将这些加以综合起来的宪法概况的体系书,为此,许多人曾期盼过那种将芦部宪法学之全貌加以简明呈现的体系书的出版。在这种期盼不断累积的过程之中,本书的初版终于在1992年问世,并得到读者们压倒性的欢迎。为回应这种情形,先生这方面也不断努力完善本书,先是于1997年、进而在1999年先后推出其新版和新版的增订版。据闻,直至新版增订版的完成,先生才吐露出其中内容终于始可接受这样的感慨。
本书在内容上极具高度,而其不仅叙述简易平和、可读性强,且在如下一点上还下了功夫,即:如果能读出其平实的文字之中所蕴蓄的深意,那么自然就能掌握有关现代宪法的高度知识。
比较宪法 豆瓣
作者: 王世杰 / 钱端升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1999 - 11
本书内容包括:宪法的概念、国家的概念、个人的基本权利及义务、人民的基本权利、人民的基本义务、公司团体、公民选举权、公民直接立法权、公民罢免权、公民总投票、国家机关及其职权、议会、行政机关、法院、联邦制度、宪法的修改、宪法修改的可能性、宪法修改的程度、中国制宪史徊及现行政制、清季之预备立宪、辛亥革命及北京政府时代的制宪、国民政府时代之制宪、国民政府的机构等。
联邦党人文集 豆瓣
The Federalist Papers
9.1 (17 个评分) 作者: 汉密尔顿 / 杰伊 译者: 程逢如 / 在汉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1980
对目前联邦政府的无能有了无可置疑的经验以后,要请你们为美利坚合众国慎重考虑一部新的宪法。这个问题本身就能说明它的重要性;因为它的后果涉及联邦的生存、联邦各组成部分的安全与福利,以及一个在许多方面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引人注意的帝国的命运。时常有人指出,似乎有下面的重要问题留待我国人民用他们的行为和范例来求得解决: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如果这句话不无道理,那末我们也许可以理所当然地把我们所面临的紧要关头当做是应该作出这项决定的时刻;由此看来,假使我们选错自己将要扮演的角色,那就应当认为是全人类的不幸。
这个想法会在爱国心的动机之外又增加关怀人类的动机,以提高所有思虑周到的善良人士对这事件的关切心情。 如果我们的选择取决于对我们真正利益的明智估计,而不受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事实的迷惑和影响,那就万分幸运了。但这件事情与其说是可以认真预期,还不如说是只能热切希望而已。提供给我们审议的那个计划,要影响太多的私人利益,要改革太多的地方机构,因此在讨论中必然会涉及与计划的是非曲直无关的各种事物,并且激起对寻求真理不利的观点、情感和偏见。
在新宪法必然会碰到的最大障碍中,可以很容易地发现下列情况:每一州都有某一类的人,他们的明显利益在于反对一切变化,因为那些变化有可能减少他们在州政府中所任职位的权力、待遇和地位;另外还有一类人,他们出于不正常的野心,或者希望趁国家混乱的机会扩大自己的权力,或者认为,对他们来说在国家分为几个部分邦联政府的情况下,要比联合在一起有更多向上爬的机会。
然而,对于有这种性格的人,我并不打算详述我的意见。我清楚知道,不分青红皂白,随便将哪一路人的反对(仅仅因为他们所处地位会使他们可疑)都归结于利益或野心,不是实事求是的。天公地道,我们必须承认,即使那样的人也会为正当目的所驱使。无庸置疑,对于已经表示或今后可能表示的反对,大多数的出发点即使不值得敬佩,至少也无可厚非,这是先入为主的嫉妒和恐惧所造成的正常的思想错误。使判断产生错误偏向的原因的确很多,并且也很有力量,以致我们往往可以看到聪明而善良的人们,在对待社会最重要的问题上既有站在正确的一边,也有站在错误的一边。这一情况如果处理得当,可以给那些在任何争论中非常自以为是的人提供一个遇事实行节制的教训。在这方面,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理由,是从以下考虑得来的:我们往往不能肯定,那些拥护真理的人在原理上受到的影响是否比他们的对立面更为纯洁。野心、贪婪、私仇、党派的对立,以及其他许多比这些更不值得称赞的动机,不仅容易对反对问题正确一面的人起作用,也容易对支持问题正确一面的人起作用。假使连这些实行节制的动机都不存在,那么再也没有比各种政党一向具有的不能容忍的精神更不明智了。因为在政治上,如同在宗教上一样,要想用火与剑迫使人们改宗,是同样荒谬的。两者的异端,很少能用迫害来消除。
然而,无论这些意见被认为是多么确凿有理,我们已有充分征兆可以预测,在这次讨论中,将会发生和以前讨论一切重大国家问题时相同的情况。忿怒和恶意的激情会象洪流似的奔放。从对立党派的行为判断,我们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们会共同希望表明自己意见的正确性,而且用慷慨激昂的高声演说和尖酸苛薄的谩骂来增加皈依者的人数。明智而热情地支持政府的权能和效率,会被诬蔑为出于爱好专制权力,反对自由原则。对人民权利的威胁过于谨慎的防范——这通常是理智上的过错,而不是感情上的过错——却被说成只是托词和诡计,是牺牲公益沽名钓誉的陈腐钓饵。一方面,人们会忘记,妒忌通常伴随着爱情,自由的崇高热情容易受到狭隘的怀疑精神的影响。另一方面,人们同样会忘记,政府的力量是保障自由不可缺少的东西;要想正确而精明地判断,它们的利益是不可分的;危险的野心多半为热心于人民权利的漂亮外衣所掩盖,很少用热心拥护政府坚定而有效率的严峻面孔作掩护。历史会教导我们,前者比后者更加必然地导致专制道路;在推翻共和国特许权的那些人当中,大多数是以讨好人民开始发迹的,他们以蛊惑家开始,以专制者告终。
同胞们,在以上的论述中,我已注意到使你们对来自任何方面的用没有事实根据的印象来影响你们在极为迫切的福利问题上作出决定的一切企图,加以提防。毫无疑问,你们同时可以从我在以上论述的总的看法中发现,它们对新宪法并无敌意。是的,同胞们,我承认我对新宪法慎重考虑以后,明确认为你们接受它是有好处的。我相信,这是你们争取自由、尊严和幸福的最可靠的方法。我不必故作有所保留。当我已经决定以后,我不会用审慎的姿态来讨好你们。我向你们坦率承认我的信仰,而且直率地向你们申述这些信仰所根据的理由。我的意图是善良的,我不屑于含糊其辞,可是对这个题目我不想多作表白。我的动机必须保留在我自己的内心里。我的论点将对所有的人公开,并由所有的人来判断。至少这些论点是按照无损于真理本意的精神提出的。
我打算在一系列的论文中讨论下列令人感兴趣的问题:联邦对你们政治繁荣的裨益,目前的邦联不足以维持联邦,为了维持一个至少需要同所建议的政府同样坚强有力的政府;新宪法与共和政体真正原则的一致,新宪法与你们的州宪是相类似的,以及,通过新宪法对维持那种政府、对自由和财产的进一步保证。
在这次讨论过程中,我将要尽力给可能出现、并且可能引起你们注意的所有反对意见提出满意的答复。
也许有人认为,论证联邦的裨益是多余的,这个论点无疑地已为各州大部分人民铭记在心,可以设想,不致有人反对。但是事实上,我们已经听到在反对新宪法的私人圈子里的私下议论说:对任何一般性制度来说,十三个州的范围过于广阔,我们必须依靠把整体分为不同部分的独立邦联:这种说法很可能会逐渐传开,直到有足够的赞成者,同意公开承认为止。对于能够高瞻远瞩的人来说,再也没有比这一点更为明显了:要末接受新宪法,要末分裂联邦。因此首先分析联邦的裨益以及由于联邦分裂各州会暴露出来的必然弊病和可能的危险,是有用的。因此这点将成为我下一篇论文的题目。
九人 豆瓣 Goodreads
The Nine: Inside the Secret World of the Supreme Court
8.5 (36 个评分) 作者: (美) 杰弗里·图宾 译者: 何帆 出版社: 上海三联书店 2010 - 4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内部运作一向鲜为人知。1979年出版的《最高法院弟兄们》,刻画了伯格法院的大法官群像,讲述了许多重大判决的幕后隐情。《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则将视角转向伦奎斯特法院与罗伯茨法院,客观叙述了1980年至2007年间,在堕胎、民权、政教关系等议程上,最高法院内部观点交锋与立场变化的历史。专栏作家杰弗里•图宾通过采访现任大法官与70多位法官助理,以人物列传形式,描述了伦奎斯特、奥康纳、罗伯茨、肯尼迪、斯卡利亚等大法官的个性、理念与成长经历,生动阐释了大法官们的个人偏好、政治派别与判决意见间的关系。该书几乎涉及最高法院近17年来所有重要判决内幕,捎带穿插了联邦党人协会、美国法律与正义中心等保守派组织的发展历程。作为一名畅销书作家,图宾善于拿捏材料,讲述故事,许多珍闻轶事,经他的生动笔触娓娓道来。人们将会在这本书中读到:亲手将小布什送进白宫的奥康纳,最终为什么与总统反目成仇?同性恋法官助理如何改变了最高法院的法律文化?为什么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那么厌恶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却拒绝将其推翻?克林顿总统为什么最终放弃提名一位政治家出任大法官的想法?右翼保守派势力为什么要坚决抵制艾伯特•冈萨雷斯与哈里特•迈尔斯这两位铁杆保守主义者出任大法官?托马斯大法官为什么在庭审时一言不发?图宾的细节刻画,完美呈现了大法官们黑色法袍下的另一面:肯尼迪的闷骚、伦奎斯特的“赶时髦”、斯卡利亚的孩子气、奥康纳的突发奇想、托马斯的特立独行、布雷耶的长袖善舞、苏特的隐士气质。也正因于此,《纽约时报》才将本书作为2007年的十大好书予以推荐。
U.S. constitutional history: 25 of the U.S. justice major 豆瓣 Goodreads Goodreads 谷歌图书
9.3 (61 个评分) 作者: 任东来 / 陈伟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4 - 1 其它标题: 美国宪政历程
本书的主体部分由三篇精彩的宪法论文与25个司法大案组成,一共28节。这三篇论文是《美国宪法的英国普通法渊源》、《保守的美国革命产生了长寿的联邦宪法》和《美国宪政法治捍卫者:最高法院的九尊护法神》。按照历史发展的轨迹,三篇文章分别扼要论述了美国宪政中的英国因素、美国特征及平稳发展的原因。25个司法大案则主要包括:确立最高法院司法审查权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1803)”、引发内战的“斯科特案(1857)”、结束种族隔离的“布朗案(1954)”、导致总统下台的“美国诉尼克松案(1974)”,以及裁决总统选票的“布什诉戈尔案(2000)”。每个案例自成一节,既有生动的史实叙述,也有引人深思的法理分析。25个案例异彩纷呈,令人回味无穷。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所长王缉思为本书作序。他在序中说:“本书并没有就法律谈法律,而是用生动的笔触,翔实的资料,描述了法治在美国社会的各个方面从生根到开花的历程。联邦最高法院的25个故事所揭示的,是一以贯之而又不断发展的一种观念,一种精神。美国宪政的酸甜苦辣尽在其中,让读者去细细品味。”“要研究美国的任何一个侧面,都需要了解美国法律”。作者以对美国问题的敏锐眼光,积20年观察、研究之功力,将学术著作的准确性与通俗读物的可读性融为一体;相信本书的出版不但能使历史学者了解美国历史的宪政之维,也能使法律学者明白任何一个重大案例都是历史的沉淀。
本书的附录部分除了收录《独立宣言》、《合众国宪法》、大法官任期表等一般内容外,还逐条罗列、并简介了写作过程中所用到的网络资源和参考书。另外,书中的前言(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略论)和后记(一次愉快的精神之旅)也同样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