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理论
欧陆法律史概览 豆瓣
A General Survey of Events, Sources, Persons and Movements in Continental Legal History
作者: [英]梅特兰 等 译者: 屈文生 等译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9 - 1
这是一部大陆法系的最为经典的法律著作,通过对罗马法与日尔曼法、意大利法、法国法、德国法、荷兰法、瑞士法、斯堪的那维亚法、西班牙法、教会法等论述,主要介绍了西欧各主要国家的法律演变史。 本书突破了法学研究囿于地方法和国内法的局限将与盎格鲁-美利坚法相对的大陆法系作纵向研究,以使读者了解法律的发展过程,了解它作为世界各国法律生活之共性的一部分,了解法制总体发展中的事件、人物、运动等。本书的各部分均有各领域的专家分别撰写,然后整合而成,意在编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包容的“故事”,整部著作中,各国篇幅所占的比例适当,并着力展示各国法律生活中具有共性的主要元素,同时也讲述各国在法律发展道路上的不同之处
近代法律思潮与中国固有文化 豆瓣
作者: 王伯琦 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5 - 5
本书是已故著名法学家王伯琦先生的著作合集,分上下两部。上部为1956年出版的《近代法律思潮与中国固有文化》,下部辑录王启中先生整理的乃父散篇遗作。全书立足于中西文化交汇时代的背景,着力体认中国法制之路“左右为难”的困顿局面,于窥探、剖析二十世纪西方法学思潮,爬梳、反省中国固有礼教文化之间,谋求解决之道,而力陈独立人格观念的建立和概念逻辑体系的维护。先生论学,则勾连古今、会通中外:先生为文,则理论渊厚、概念清晰。而更能杵动历史之弦、打动后人的,还是基于中西文化分梳而流淌于笔端的文化自觉,一种中国文明法律智慧的文化自觉。
本书适合从事法学理论和制度研究的学者、教师和研究生使用,同时相信它对致力于其他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是研究二十世纪中西思想的学者也有参考价值。
社会时间的频谱 豆瓣
作者: 乔治·古尔维奇 出版社: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0 - 9
《社会时间的频谱》内容简介:美国当代社会理论家伊曼纽尔·沃勒斯坦在分析和批评19世纪社会科学范式的局限性时更以嘲讽的口吻说,在社会科学中占有主导地位的方法论最了不起的成就之一就是在分析过程中删除了时空概念。他认为,在以往的社会理论中,时空被看做一种自然的常态、一种外生变量,而并非连续性的社会创造。
法律之门 豆瓣
作者: [美] 博西格诺 译者: 邓子滨 出版社: 华夏出版社 2002 - 1
《法律之门》是美国各大学法学院比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书,全面介绍了英美法,描述了英美法的整个适用过程,将法理、判例、资料甚至文学素材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讨论的方法陈述法理。
法哲学 豆瓣
作者: G·拉德布鲁赫 译者: 王朴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05 - 3
《法哲学》主要内容:对所有的作者来说,都有这么一个时刻——因为他自己会感到这个必要性——用来整理、了结自己的工作,并且把有生之年的剩余时间腾出来给其他任务。《法哲学》就是笔者对法哲学方面工作的一个总结。《法哲学》是《法哲学大纲》的第三版。第二版仅仅是1922年对第一版的重印,所以第二版上的出版年份写的还是第一版的年份,1914年。当时需要一个新版本,而要彻底改写又是不可能的,但在战争和革命这样划时代的重大事件之后,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做全面修改的必要性。在新版上仍然标注原版的年份也可以说明,这种形式下的新版并不要求把笔者出版此书时的思想状态体现出来。现在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个新版是以对全书重新阅读的记录为基础的。与其说这是一个新版本,不如说它是本新书,比如总论11章一15章)和个论(16章一29章)的一些章节就是新收录进来的。在个论中,笔者并没有把对个论的每一方面的对象加以详尽论述当作自己的任务,而是要开始研究总论所强调过的观点所指向的对象,并且用一个总论中的实例来检验其正确性。然而与此同时国家哲学(Staatsphilosophie)被剔除了出来,就此而言他也与法哲学分开了。即使是在老版中讨论过的部分也做了各种各样的改动,有些改动是对以前错误的更正,比如,在法律中体现正义的合目的性(Zweckm
igkeit)被赋予了独立的含义;另外一些改动,比如关于意志自由(Willensfreiheit)问题的论述被删除了,这么做,不是因为笔者认为这一段是不正确的,而是因为它在前后文关系中是多余的;还有,许多以前详细的阐述也被缩减了。一些措辞,以及整《法哲学》的论调可能都有所改变,因为当年从年轻人嘴里说出来听着很自然的东西,在近二十年之后再从这已然老去的人的嘴里说出来,就显得很不真实了。当然也有可能,一些人会觉得老版(VII)比新版更好,然而,老版离我们并不遥远,新版也并没有替代它,而只是站在了它的旁边。但是笔者自始至终都信奉一种思考方法:“愿意停留在人们称之为启蒙运动之前的漫漫长夜中”(拉伦茨,Larenz)的理性主义(Rationalismus)。和“将自己当作完全非科学理论结果”(绍尔,Sauer)*的相对主义(Relativis—mus),而相对主义没有追赶非理性主义的时尚。当然,《法哲学》中所主张的理
性主义并不认为,这个世界能够被理性(Vemunft)整除而不余一物;它在对终极矛盾的理性揭示中,而不是在非理性的迷雾中,看到了自己的任务。作者还赋予了当代相对主义比《法哲学》第一次出现时更大的意义。因为,相对主义是民主在思想上的前提:民主拒绝把自己和确定的政治观点视为等同,而是准备将对国家的领导委托给任何一个能够获得多数的政治观点,因为它没有找出一个衡量政治观之正确性的明确标准,也不认为可能存在一种超越党
派的立场。相对主义及其学说认为,没有一个政治观点是可以被证明或者是反驳的。这非常适合抵制在我们周围的政治斗争中及其常见的自以为是,它自称在政敌那里只能看到愚蠢和敌意:如果没有一个政党的观点能够被证明,那么我们就应该为与每一个立场相对立的观点而斗争;如果没有一个观点可以被反驳,那么与每一个立场相对立的观点都应该被关注。这样,相对主义同时给我们传授了对自己观点的坚决性和对相反观点的正义性。
这里的法哲学,1914年作为一个微小的贡献,被归入了当时研究论文的一个系列丛书中,这个丛书是在法哲学研究停顿了几十年之后——这期问只有鲁道夫•施塔姆勒维护着法哲学的旗帜——使其重新开展起来的。从那以后,文献的数量得到了难以估算的增长,因此,笔者也无此能力在此书中把所有文献都深入研究一遍。鉴于在其他教科书(施塔姆勒,绍尔)中有充足的文献说明,我认为也就没有必要把它们在这里一一列举了。
我认为,与其让学习者知道法哲学是什么,不如让他们知道法哲学是怎么样的,我想要让他们少囿于结果,而多引导他们进行法哲学的思考。我要让那些一同的追求者,特别是那些朋友——我最喜欢把他们当作是我的读者——回想起那句贺拉斯(Horaz)的诗:
再会吧,一路平安!你有比我知道的多得多的智慧,
于是诚实地告诉我:不智之处,与我一起体味。
法理词汇 豆瓣
作者: (美) 索伦 译者: 王凌皞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1
这本小书是美国法学院一本畅销书,简要介绍当代英美法律理论中的基本概念和重要理论,清晰明了,深入浅出,非常适合法学院学生阅读,也是法律研究者的案头必备工具。 虽是一本不起眼的小书,但在当代中国法理学的语境下,小书的价值丝毫不亚于大部头的专著。索伦教授基于自身的研究兴趣与理论视野,广泛搜集法科一年级学生在美国法学院各种课程中可能会碰到的理论性学术概念,对其进行初步的解释并给出基本的文献指南。 索伦教授法理词汇的搜集整理工作,得到了法学院学生的广泛赞誉。
法学总论 豆瓣
作者: [罗马] 查士丁尼 译者: 张企泰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1989
《法学总论》是《查士丁尼国法大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与其他三部分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它是当时的罗马法学家根据查士丁尼的要求编写的,因此它具有以下一些特点:第一、它融会了罗马法的全部基本原理,是罗马法的精髓;第二、条理清楚,概念明确;第三、文字浅显,易于阅读;第四、内容翔实,包括了民法的各个方面。所以,查士丁尼对它十分重视,认为它是“包括全部法学的基本原理”,是学习罗马法的主要教科书。
法学导论 豆瓣
作者: 拉德布鲁赫 译者: 米健 / 朱林 出版社: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7 - 6
拉德布鲁赫的人生,是一个法律思想家、哲学家和社会民主主义者的人生。在当代法律思想史上,他已被公认为一代法学大师。他以哲学上的两元论为出发点所阐发的实证相对主义法律思想,半个多世纪以来对世界范围内的法律思想界产生相当大的影响。他终其一生都在现象公正和事实公正、表面理性和客观理性之间探求真正的公正和理性。他早期表达的观点与晚年所获的认识,实际上表明了他关于公正思考的一个大回旋——否定之否定。在他的思想历程中,虽然不无偏差失误,但却从未迷失过方向,相反,他愈来愈接近自己的目标。本书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法学方法论 豆瓣
作者: [德]拉伦茨 译者: 陈爱娥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2003 - 10
《法学方法论》是德国著名法学家卡尔·拉伦茨的一部重要著作,亦是法学理论方面的一部经典著作。其主要介绍了十九世纪初至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期间,德国的法学理论及方法论。台湾学者陈爱娥女士所译的这版为节略后的学生版,目的是使读者能够从著者宏大的叙述中辨析源流,迅速获得德国法学理论及方法论的印象和梗概。
正如第五版的“法学方法论”,六版也是以节略的“学生版”来发行的。节略的部分是论及历史、批判性部分的前四章,其主要处理十九世纪初到一次大战结束之间,德国的法律理论及方法论。缩简后的陈述始于介绍本世纪初的利益法学及评价法学。该章及继其之后的体系性部分,则未加变更的进入学生版中。
德国法学中的自明之理及其方法论上的进行方式,直到今天仍有很大的部分植基于19世纪的学术上,例如萨维尼,耶林及其后继者的理论。因此,对于深入理解(包括今日的)方法论上的努力者而言,其仍是不可或缺的。学生版主要是为了满足下述读者的要求:他们希望能比较迅速地获得一个梗概,因此有可能被远远“绕道”到19世纪的《法学方法论》篇幅所惊退。全文版及学生版都各有其购买者,由此显示,对两者的需求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