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牛津比较法手册 豆瓣
作者: [德]马蒂亚斯·赖曼 / [德]莱因哈德·齐默尔曼 译者: 高鸿钧 / 韩世远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9
本书是两位主编组织全球比较法领域的主要力量撰写的比较法百科全书,被认为是当代有影响的比较法著作,每位撰稿人都是该领域的专家。
本书1400多页的篇幅,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 一部分讲述了比较法的发展和它在当今世界的地位,范围不仅包括像法国、德国、美国这样的传统司法区域,也包括东欧、东亚、拉美等其他地区的比较法。第二部分讨论比较法的方法、目标以及与法律史、经济学以及语言学等其他学科的关系。第三部分则分门别类地介绍了几乎所有的比较法学科,包括比较合同法、比较侵权法、比较物权法、比较继承法、比较家庭法、比较劳动法、比较公司法、比较反垄断法、比较宪法、比较行政法、比较刑法、比较民事诉讼法等。
中国的新型正义体系 豆瓣 Goodreads
作者: 黄宗智 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20 - 2 其它标题: 中国的新型正义体系--实践与理论(精)/实践社会科学与中国研究
中国新型的正义体系乃是一个结合三大传统的产物:一是古代的“中华法系”,尤其是其主导性道德价值和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二是调解机制在革命传统中的大规模推广,包括由国家法律和民间正义之间的互动而产生的宽阔半正式第三领域正义,也包括其为民服务和社会公正理念;三是从西方引进的形式主义个人权利法律。今后的发展进路不在三者中的任何单一方,而在更好、更精准地融合三者,朝向一个新型的、可能成为新的“万世之法”而推进。
中国的法律,以解决纠纷为出发点,因此在判决中会加入道德因素,多了许多人情因素。中国法律的现在和将来既不在于传统调解也不在于西方法律的任何一方,甚至既不在于实用道德主义也不在于形式主义,而在于,并且是应该在于,两者的长期并存、拉锯和相互渗透。
中国法律体制在近百年的变迁中所展示的是一个综合中西的大框架,既可以容纳西方现代法律的优点,也可以维持中国古代传统以及现代革命传统的优点,借以建立新型的中国法律体系。
实践与理论 豆瓣
作者: [美] 黄宗智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5 - 9
这是一本黄宗智先生谈论“方法论”的集子,主要包括了农村经济史研究方法、法律史研究方法、关怀现实的学术研究方法以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区别,是黄宗智先生研究方法论文的总集成。
理论是清晰的、抽象的和符合逻辑的,其目标是跨时空和普适的,而实践则常是模糊的、具体的和不符合逻辑的,是在某一特定时空中的特殊行为。两者之间可能是相符的,但也可能是背离和互动的,或充满张力和矛盾的。虽然如此,在人们的认知过程中,抽象概念/理论和具体经验/实践明显都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我们需要集中研究的不是两者之间的任何单一方面,而是两者之间的如何连接问题。
法哲学原理 豆瓣
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作者: [德]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 译者: 邓安庆 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2017 - 2
《法哲学原理》是黑格尔在1818年任柏林大学教授时写的,于 1821年正式出版,系统地反映了黑格尔的法律观、道德观、伦理观和国家观,也是人们研究黑格尔晚年政治思想的重要依据之一。《法哲学原理》从哲学的角度解析法,用辩证的思维探悉法、道德与伦理之间的奥秘,从而迈向自由的意志。
黑格尔的法哲学属于其哲学体系中的精神哲学部分。在黑格尔看来,无论是自然哲学还是精神哲学,都是对逻辑学的补充与应用。法哲学作为精神哲学中的客观精神同样也是对逻辑学的补充与应用。黑格尔认为,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真正的自由是受客观的、具有普遍性的法的限制的自由。所以,自由在法中才能实现。他把这种法的发展分为抽象法、道德、伦理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构成了《法哲学原理》一书的主要内容。
博登海默法理学 豆瓣
作者: 博登海默 译者: 潘汉典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5 - 1
《博登海默法理学》是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于1940年出版的《法理学》第一版,原书第二版于1962年出版,第三版于1974年出版(第二、三版均更名为《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国内1987年由华夏出版社出版了姬敬武、邓正来翻译的该书第三版,在国内引起巨大反响,为当时法理学启蒙读物。本书第一版国内罕见。作者在第一版表达了更鲜明的立场、更犀利的观点和更自洽的思路,与后两版教科书式的叙述风格明显不同。译者潘汉典1947年已完整翻译该书,此次出版只对文字做了个别修订。
译著的出版为研究博登海默个人经历及法学思想提供了珍贵的文献;译著在博登海默原著出版不久就在中国大陆得以完成,反映了民国时期东吴法学院与美国法学保持同步的学术水准。
2019年5月26日 已读
法律与道德的混淆,结果造成法律的衰落或退位,这个命题由现代的极权国家供给一个极好的实例。在希特勒的德国,这个典型的权力国家每日发布的法律也许比任何其他国家都来得多。如果我们作为实证主义者行事,认为法律只是以法规的形式发布的国家的一道命令,那么这个德国就会是一个极好的国家。在现代工业社会,无限制地承认取得财产及缔结契约的权利,其结果,无异使经济权力积聚在强大的个人、集团或团体手上,势将危害法治。我们必须查明,制定的法令和法律的一般规定对于政府的活动有什么限制。如果政府自由的不受限制的领域来得很大,同时个人或群众对于政府侵害他们私人领域的救济被剥夺了或大大地削减了,那么法律便是走上退位之途。 学习一二篇博约的小节写作手法,自然法部分比历史法学和实证主义法理学流畅。
博登海默 哲学 法哲学 法学 法学(含理论&实务)
欧陆法律史概览 豆瓣
A General Survey of Events, Sources, Persons and Movements in Continental Legal History
作者: [英]梅特兰 等 译者: 屈文生 等译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9 - 1
这是一部大陆法系的最为经典的法律著作,通过对罗马法与日尔曼法、意大利法、法国法、德国法、荷兰法、瑞士法、斯堪的那维亚法、西班牙法、教会法等论述,主要介绍了西欧各主要国家的法律演变史。 本书突破了法学研究囿于地方法和国内法的局限将与盎格鲁-美利坚法相对的大陆法系作纵向研究,以使读者了解法律的发展过程,了解它作为世界各国法律生活之共性的一部分,了解法制总体发展中的事件、人物、运动等。本书的各部分均有各领域的专家分别撰写,然后整合而成,意在编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包容的“故事”,整部著作中,各国篇幅所占的比例适当,并着力展示各国法律生活中具有共性的主要元素,同时也讲述各国在法律发展道路上的不同之处
法理学 豆瓣
7.6 (5 个评分) 作者: [美]E.博登海默 译者: 邓正来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017 - 5
本书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试图通过这样的努力为中国法学的重建做一些知识上的基础工作,因为当时的中国法学在现代法制建设的要求或驱过程中正陷于历史性的困境之中:一方面要为这种法制建设的努力作正当性的论证,另一方面又因法学研究的长期停顿而明显缺乏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支援。二是试图对学者在法律方面的疑惑做一些知识上的清理工作,因为在法律哲学思考的瓴域中,人、自然和社会在法律架构下的关系,人或法律人与法律在知识上的关系以及法律权威的正当性等问题极为繁复,绝非人们一般想象那般自明简单。
近代山区社会的习惯、契约和权利 豆瓣
作者: 杜正贞 出版社: 中华书局 2018 - 8
龙泉司法档案不仅完整记录了近代法律制度的基层实践,也记录了法律与社会经济生活、民众观念之间的互动机制和变迁过程,包括人们怎样用法律的语言来陈述自己的生活和遭遇,为自己的行动辩护和创制意义。在异姓承嗣、祭田纠纷和族谱编纂等问题上,地方宗族主动应对继承法律改变带来的挑战。在抱告制度废除、男女平等原则确立和诉讼规则改变的背景下,女性仍然受制于宗法伦理,同时又积极地利用这套规则和话语;她们更多地现身于包括法庭在内的公共空间中,但同时又受困于制度中更为隐蔽化的性别不公。诉讼中的契约使用显示,法律制度、国家财政、地籍整理运动和地方原有的社会矛盾、权力结构共同作用,对地方上“凭契管业”的传统发生影响。在民国时期的基层社会中,“礼”、“俗”仍然与“法”一起是建构社会秩序的基本规范。但是,随着法律的改变,“礼”和“俗”也被重新分类和定义了。民国时期的民众和基层法律官员的决策、行动和表达,是在这样一个规范被重新分类和定义的过程和环境中进行的,同时他们也都参与塑造了这个过程。
2018年12月14日 已读
单一类型的史料,会局限我们对历史问题的认识,但仅仅是史料的扩充也并不必然能推进研究的深入。从法律典章中获得的结论,很容易被判牍材料所推翻;判牍中呈现出来的观念又与契约、族谱等反映的情况相出入。不同类型的史料有它自身的语境和成长脉络,所呈现的是问题的不同侧面。尽管中国传统的土地典、卖、租佃、抵押、继承、赠予等行为都经过契约的签订,甚至以契约作为各项权利的凭证,但是这些契约行为绝不是所有人得以完全自主决定的,因此也就不具有西方“所有权”的意义。
2018 历史 参考 地方文献 山区社会研究
Justice for Hedgehogs 豆瓣
作者: Ronald Dworkin 出版社: Belknap Press 2011 - 1
The fox knows many things, the Greeks said, but the hedgehog knows one big thing. In his most comprehensive work Ronald Dworkin argues that value in all its forms is one big thing: that what truth is, life means, morality requires, and justice demands are different aspects of the same large question. He develops original theories on a great variety of issues very rarely considered in the same book: moral skepticism, literary, artistic, and 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 free will, ancient moral theory, being good and living well, liberty, equality, and law among many other topics. What we think about any one of these must stand up, eventually, to any argument we find compelling about the rest.
Skepticism in all its forms—philosophical, cynical, or post-modern—threatens that unity. The Galilean revolution once made the theological world of value safe for science. But the new republic gradually became a new empire: the modern philosophers inflated the methods of physics into a totalitarian theory of everything. They invaded and occupied all the honorifics—reality, truth, fact, ground, meaning, knowledge, and being—and dictated the terms on which other bodies of thought might aspire to them, and skepticism has been the inevitable result. We need a new revolution. We must make the world of science safe for value.
守法主义 豆瓣
Legalism: Law, Morals, and Political Trials
作者: 朱迪丝·N·施克莱 (Judith N. Shklar) 译者: 彭亚楠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6
《守法主义》(Legalism)一书初版于1964年,再版于1986年。在本书中,施克莱提出法律职业者(包括法官、律师、法律学者)具有共同的意识形态,即守法主义,并系统阐述了守法主义的概念、特征、价值和弱点。
本书的上篇,评析了法与道德的关系。这一领域在传统上是实证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进行激烈对抗的战场。在20世纪50年代末,本书写作前夕,两大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哈特(H. L. A. Hart)和富勒(Lon L. Fuller)还就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展开了一场著名的辩论。[1] 而施克莱则指出,两派实际上具有深刻的相似性,都是守法主义的表现。她揭示了两大法学派各自的意识形态根源和局限性,主张不能割裂法与道德的关系,而要把它们看作是一个连续体(continuum)。
本书的下篇,对法与政治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各种传统法律思想,无论是实证法学还是自然法学,都一致认为法应当脱离于政治,并且认为法优越于政治。施克莱对此进行了批判。围绕着政治审判,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施克莱展示了守法主义立场的偏狭,指出这些审判无法基于守法主义获得正当性,而只能从自由主义政治的角度加以论证才站得住脚。因此,法“不是凌驾于政治世界之上,而是恰在其中”。
自然法与财产权理论 豆瓣
Natural Law and the Theory of Property Grotius to Hume
作者: 斯蒂芬·巴克勒(Stephen Buckle) 译者: 周清林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4 - 7
本书以财产为切入点,讨论了自然法在格劳秀斯、普芬道夫、洛克、哈奇森和休谟之间的传承。该著作将休谟纳入这一传统,本身就是创新之处,因而颠覆了休谟在我们心中的怀疑主义形象。作者以财产权为视角,不但详细阐述了财产权的近代缘起,更主要的是透过这一主题,详尽无遗地讨论了自然法的内在演进、奴隶制废弃的观念争论和由此而来的政治经济学的诞生以及哲人们模仿自然科学意图从人性中构建严谨的社会科学体系,尤其是道德科学体系的尝试。因此,该著作对政治学、历史学、古典经济学和法学等的研究都有极大的借鉴作用,作者在该书中采纳的梳理方法和论证思路也值得我们严肃对待。
法律帝国 豆瓣
作者: 罗纳德·德沃金 译者: 许杨勇 出版社: 上海三联书店 2016 - 2
《法律帝国》是一部发人深思、肌理丰富的重要法哲学著作,其鲜活灵动、雄浑高绝的行文风格,一如罗纳德·德沃金的读者所期待。它展现了一个法律观念,以说明我们的法律是什么;它阐述了一个基础性的政治理论,以说明我们如何构想我们的法律。德沃金的终极探寻目标,完全是对道德证成的一种统一场论,也就是将会统合或者至少贯通个人道德、法律证成与政治正当性的理论。
正义的慈悲 豆瓣
Just Mercy: A Story of Justice and Redemption
作者: [美]布莱恩·史蒂文森 译者: 于霄 出版社: 上海三联书店 2015 - 11
正义不仅存于冰冷的法律 更存于每个人心中的仁慈和悲悯
|“美国的曼德拉”布莱恩·史蒂文森律师的第一本书
|亚马逊、《纽约时报》畅销书,《时代》周刊年度十佳非虚构作品
| 2015年美国全国有色人种促进会形象奖,安德鲁·卡内基卓越非虚构作品奖
|《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西雅图时报》《时尚先生Esquire》年度图书
高鸿钧 何勤华 贺卫方 季卫东 李秀清 郑戈 一致推荐
蔡崇达 李静睿 杨潇 吴琦 重磅推荐
贫穷的反面不是富裕,而是公正。
|布莱恩•史蒂文森,闻名全美的公益律师,美国的曼德拉,为身处绝境的囚犯带去希望。
|他认为,衡量一个社会的标准不是看它如何对待有钱势的人,而是能否对那些贫穷的人、被定罪的人、被监禁的人给予仁慈和悲悯。
|史蒂文森创办了平等司法倡议组织,极大地推动了美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改善。
|《正义的慈悲》是这位伟大律师的第一本书。
布莱恩•史蒂文森是美国的曼德拉,他是一位年轻、睿智的律师,怀着勇气和信心去为我们所有人追求正义。世界上所有文明国家有良知的人应当读读《正义的慈悲》,去看看当复仇和惩罚取代了公正和慈悲,会发生什么。《正义的慈悲》和所有法律悬疑小说一样扣人心弦,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去体会它所彰显的一个伟大民族的精神。
——图图大主教,诺贝尔奖得主
从社会正义的最前沿传来了我们时代最紧迫的声音。布莱恩•史蒂文森是当代的阿蒂克斯•芬奇,他拼尽全力去拯救被判死刑的无辜者,其实也是在拯救美国。《正义的慈悲》是一本蕴含伟大力量和勇气的书。它揪紧我们的心,又鼓舞着我们,它是一部司法启示录。
——伊莎贝尔•威尔克森(Isabel Wilkerson),普利策奖、全美书评人协会奖得主,著有《他乡暖阳:美国大移民史诗》
布莱恩•史蒂文森是我的偶像,他是律师也是法学教授,他尽力去拯救那些死刑犯的生命。我会向包括我的女儿们在内的所有人推荐这本书。
——克雷格•B.福特曼(Craig B. Futterman),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
一个人面临的最大灾难之一就是被控有罪。史蒂文森充满同情地描绘了被控者所面临的苦境,使读者感同身受。不少法律人心怀偏见,致使冤案大错铸成,对于无辜者而言这是真正的灭顶之灾。如何实现对无辜者苦难的救赎?英雄律师史蒂文森给出了答案:“正义存于每个人心中的仁慈和悲悯。”
——许身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正义的慈悲》讲述了一个无辜者如何被诬入狱,又如何艰难获救的故事,引人入胜,更发人深省,对于当前中国刑事误判的治理,无疑具有启示意义。刑事误判是对人类文明底线的挑战,具有非常严重的危害性,其不可避免,却可有效加以防范,更应得到依法纠正。
——李奋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豆瓣
作者: [奥]凯尔森 译者: 沈宗灵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2013 - 3
汉斯•凯尔森被公认为20世纪最重要的法理学家,以提出“纯粹法律理论”而闻名于世。
本书初版于1945年,凯尔森借此将其纯粹法律理论适用于“二战”后美国的环境。全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讨论法,第二部分讨论国家。这两个相关的主题结合起来就是截止到当时凯尔森法理学最系统与全面的阐述。
刑法的私塾 豆瓣 开放图书馆
作者: 张明楷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 - 7 其它标题: 刑法的私塾
张明楷老师在指导学生时,每个周末都会精选刑法当中的疑难案例与学生讨论,通过对案例的讨论,训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本书即为近几年张明楷老师与学生“周末刑法讨论会”的内容实录合集。
本书采用对话体的形式,原汁原味地真实回放刑法讨论会的现场,阅读本书如同亲临张明楷老师与学生的讨论会,跟着张明楷老师一起学刑法,学习庖丁解牛般地剖析和处理疑难案例。
本书所选案例,多数是经常困扰刑事司法领域人士的疑难案例,对于司法实践的法律人士也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近代法律思潮与中国固有文化 豆瓣
作者: 王伯琦 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5 - 5
本书是已故著名法学家王伯琦先生的著作合集,分上下两部。上部为1956年出版的《近代法律思潮与中国固有文化》,下部辑录王启中先生整理的乃父散篇遗作。全书立足于中西文化交汇时代的背景,着力体认中国法制之路“左右为难”的困顿局面,于窥探、剖析二十世纪西方法学思潮,爬梳、反省中国固有礼教文化之间,谋求解决之道,而力陈独立人格观念的建立和概念逻辑体系的维护。先生论学,则勾连古今、会通中外:先生为文,则理论渊厚、概念清晰。而更能杵动历史之弦、打动后人的,还是基于中西文化分梳而流淌于笔端的文化自觉,一种中国文明法律智慧的文化自觉。
本书适合从事法学理论和制度研究的学者、教师和研究生使用,同时相信它对致力于其他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是研究二十世纪中西思想的学者也有参考价值。
民主、专业知识与学术自由 豆瓣
Democracy, Expertise, and Academic Freedom
作者: 波斯特 译者: 左亦鲁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014 - 6
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都是人们所珍视的价值,但这二者之间是否可能存在某种紧张和冲突?本书的讨论正是从这样一个长期以来被忽视的问题出发来探讨言论自由与学术自由之间的关系。
波斯特教授所认为的这种紧张是指:一方面,美国几乎所有对言论自由的思考都以民主和平等为前提,即假设人人都享有平等地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思想市场理论”便是最好的体现;另一方面,现代社会却也越来越倚重学科划分所带来的专家、专业知识和学科划分。吸烟是否会致癌?气候变化是否正在发生?如果是,我们应该如何应对?要回答此类问题,无论民众还是政府都需要专业知识和专家的帮助。但学科、专业知识和专家的存在却是建立在一种“不平等”之上的——它假设某些人或某个群体的言论更为优先,或者说更值得受到保护。
在本书中,波斯特教授试图调和言论自由与学术自由之间的矛盾,他希望发展出一种全新的第一修正案理论:这个理论可以为学科划分、专业知识和学术自由提供足够的保护;但更重要的是,它也符合平等这一民主社会的基本原则。如书名所言,这将更新我们对言论自由的传统理解,这将是一个属于“现代国家”的言论自由理论。
The Legal Analyst 豆瓣
作者: Ward Farnsworth 出版社: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7 - 6
There are two kinds of knowledge law school teaches: legal rules on the one hand and tools for thinking about legal problems on the other. Although the tools are far more interesting and useful than the rules, they tend to be neglected in favor of other aspects of the curriculum. In "The Legal Analyst", Ward Farnsworth brings together in one place all of the most powerful of those tools for thinking about law. From classic ideas in game theory such as the "Prisoner's Dilemma" and the "Stag Hunt" to psychological principles such as hindsight bias and framing effects, from ideas in jurisprudence such as the slippery slope to more than two dozen other such principles, Farnsworth's guide leads readers through the fascinating world of legal thought. Each chapter introduces a single tool and shows how it can be used to solve different types of problems. The explanations are written in clear, lively language and illustrated with a wide range of examples. "The Legal Analyst" is an indispensable user's manual for law students, experienced practitioners seeking a one-stop guide to legal principles, or anyone else with an interest in th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