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
守法主义 豆瓣
Legalism: Law, Morals, and Political Trials
作者:
朱迪丝·N·施克莱 (Judith N. Shklar)
译者:
彭亚楠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6
《守法主义》(Legalism)一书初版于1964年,再版于1986年。在本书中,施克莱提出法律职业者(包括法官、律师、法律学者)具有共同的意识形态,即守法主义,并系统阐述了守法主义的概念、特征、价值和弱点。
本书的上篇,评析了法与道德的关系。这一领域在传统上是实证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进行激烈对抗的战场。在20世纪50年代末,本书写作前夕,两大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哈特(H. L. A. Hart)和富勒(Lon L. Fuller)还就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展开了一场著名的辩论。[1] 而施克莱则指出,两派实际上具有深刻的相似性,都是守法主义的表现。她揭示了两大法学派各自的意识形态根源和局限性,主张不能割裂法与道德的关系,而要把它们看作是一个连续体(continuum)。
本书的下篇,对法与政治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各种传统法律思想,无论是实证法学还是自然法学,都一致认为法应当脱离于政治,并且认为法优越于政治。施克莱对此进行了批判。围绕着政治审判,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施克莱展示了守法主义立场的偏狭,指出这些审判无法基于守法主义获得正当性,而只能从自由主义政治的角度加以论证才站得住脚。因此,法“不是凌驾于政治世界之上,而是恰在其中”。
本书的上篇,评析了法与道德的关系。这一领域在传统上是实证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进行激烈对抗的战场。在20世纪50年代末,本书写作前夕,两大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哈特(H. L. A. Hart)和富勒(Lon L. Fuller)还就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展开了一场著名的辩论。[1] 而施克莱则指出,两派实际上具有深刻的相似性,都是守法主义的表现。她揭示了两大法学派各自的意识形态根源和局限性,主张不能割裂法与道德的关系,而要把它们看作是一个连续体(continuum)。
本书的下篇,对法与政治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各种传统法律思想,无论是实证法学还是自然法学,都一致认为法应当脱离于政治,并且认为法优越于政治。施克莱对此进行了批判。围绕着政治审判,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施克莱展示了守法主义立场的偏狭,指出这些审判无法基于守法主义获得正当性,而只能从自由主义政治的角度加以论证才站得住脚。因此,法“不是凌驾于政治世界之上,而是恰在其中”。
德国刑法教科书 豆瓣
作者:
李斯特
译者:
徐久生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06
- 5
弗兰茨·冯·李斯特(Franz von Liszt,1851——1919)是集犯罪学和刑法学研究于一身并取得了显赫成果的学术大师。他既是犯罪的刑事社会不派的杰出代表,又是刑法学的现代学派(新派)的创始人。他的基本学术思想和理论观点,对当代的刑法和刑法理论仍然具有重要的影响。
《刑法教科书》是李斯特的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此书初版于1881年,曾先后被译成法、日、俄、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塞尔维亚等多种文字出版。在国际上广泛流传,影响很大。我国从未翻译出版过李斯特的著作,因而许多不懂德文的学者难以直接了解这位刑法学巨匠的思想观点,这对我国刑法学界已是多的遗憾。但愿这本译著的出版,能够多少弥补这种缺陷。
鉴于李斯特逝世后刑事立法和科学领域的进步,为了使教科书跟上刑法和刑法科学发展的步伐,施密特博士在1927年修订出版刑法教科书第25版时就对教科书各章节进行全面的认真的修订,对部分章节作了重大的修订,第26版又再次进行修订。但是基本体系没有修改,李斯特对犯罪和刑法的基本思想及其独特的刑事政策倾向都原封不动予以保留。这对希望了解李斯特本人的思想观点的读者来说,如果不是过于苛求,也就足够了。
《刑法教科书》是李斯特的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此书初版于1881年,曾先后被译成法、日、俄、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塞尔维亚等多种文字出版。在国际上广泛流传,影响很大。我国从未翻译出版过李斯特的著作,因而许多不懂德文的学者难以直接了解这位刑法学巨匠的思想观点,这对我国刑法学界已是多的遗憾。但愿这本译著的出版,能够多少弥补这种缺陷。
鉴于李斯特逝世后刑事立法和科学领域的进步,为了使教科书跟上刑法和刑法科学发展的步伐,施密特博士在1927年修订出版刑法教科书第25版时就对教科书各章节进行全面的认真的修订,对部分章节作了重大的修订,第26版又再次进行修订。但是基本体系没有修改,李斯特对犯罪和刑法的基本思想及其独特的刑事政策倾向都原封不动予以保留。这对希望了解李斯特本人的思想观点的读者来说,如果不是过于苛求,也就足够了。
The Federalist Papers 豆瓣
作者:
Alexander Hamilton
/
James Madison
…
出版社:
Penguin Classics
1987
- 4
Written at a time when furious arguments were raging about the best way to govern America, "The Federalist Papers" had the immediate practical aim of persuading New Yorkers to accept the newly drafted Constitution in 1787. In this they were supremely successful, but their influence also transcended contemporary debate to win them a lasting place in discussions of American political theory. Acclaimed by Thomas Jefferson as 'the best commentary on the principles of government which ever was written', "The Federalist Papers" make a powerful case for power-sharing between State and Federal authorities and for a Constitution that has endured largely unchanged for two hundred years.
法律的概念 豆瓣
Concept of Law
作者:
[英] H. L. A. 哈特
译者:
许家馨
/
李冠宜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06
- 6
毫无疑问地,哈特教授的《法律的概念》是20世纪法律哲学领域最重要的一本书,他对法律哲学和法理学的理论贡献是无与伦比的。从1961年问世以来,本书以它优美的文笔和清晰的论证,激发了无数学生去思考与法律相关的种种问题,诸如“什么是法律”以及法律、道德与正义的区别。
本书是学习法理学与法律哲学不可或缺的经典,且已经被翻译成许多不同语言的版本。本书根据牛津大学出版社《法律的概念》1994年第二版而译,在这个期盼已久的版本里,哈特重新检视他的法哲学基础,并针对著名学者德沃金等人的评论予以回应。哈特与德沃金之间长达20年的辩论,主题从司法裁量的问题开始,延伸到法理论、伦理学和政治学等问题。这本发人深省的新版,势必又将重新展开一场精彩的辩论,再茺成为举世争议与评论的焦点,并且深受对法理学及法哲学有兴趣的人之喜爱。
本书是学习法理学与法律哲学不可或缺的经典,且已经被翻译成许多不同语言的版本。本书根据牛津大学出版社《法律的概念》1994年第二版而译,在这个期盼已久的版本里,哈特重新检视他的法哲学基础,并针对著名学者德沃金等人的评论予以回应。哈特与德沃金之间长达20年的辩论,主题从司法裁量的问题开始,延伸到法理论、伦理学和政治学等问题。这本发人深省的新版,势必又将重新展开一场精彩的辩论,再茺成为举世争议与评论的焦点,并且深受对法理学及法哲学有兴趣的人之喜爱。
法律与现代人的命运 豆瓣
作者:
郑戈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06
- 3
《法律与现代人的命运》将韦伯学说置于西方法律传统的大背景之中,首先分析了韦伯所接受的系统法律教育对他切人问题的方式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所产生的影响作用,在此过程中,作者澄清了法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揭示了法学研究方法的独特性,并解释了韦伯放弃法学家的职业视角而选择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知识动因。此后,作者分析了韦伯社会理论中与法律相关的实体内容。以往研究韦伯法律思想的学者大多将注意力集中于《经济与社会》一书中的“法律社会学”部分,而《法律与现代人的命运》则系统研究了韦伯在他的宗教社会学、政治社会学和经济社会学中所展示的对法律的分析,讨论了韦伯思想中法律与道德、宗教、经济、政治及文化之间的关系,从而为读者呈现了一幅关于韦伯法律思想的完整画面。在这幅画面上,法律影响人的社会行动的方式清晰可辨,而中国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中已经或将要遭遇的难题及可能的解决之道也在背景中若隐若现。
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 豆瓣
作者:
张文显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06
- 1
《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在课题进行的全部过程中,本人自觉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来处理西方哲学这一法学理论资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和方法论作为评价西方法学的基本标准。在此前提下,我坚持以下研究态度和研究方法:第一,科学的态度,即尽可能地占有充分的第一手资料,实事求是地确定西方法哲学流派的“本真”意义,不随意取舍和解释资料;既不“六经注我”,也不“我注六经”,反对实用主义;不简单地肯定一切,也不简单地否定一切。第二,审视、反思和批判的态度,即不盲目认同和被动接受;坚持用批判的眼光对待每一种观点,每一个法学家,每一个法哲学流派,试图通过敏锐的批判达到深刻的理解。第三,比较的方法,即对西方法哲学流派之间进行比较分析,并注意把理论观点和理论体系的比较与对它们的政治意识形态和社会影响的比较结合起来。第四,历史的方法,即既历史地再现又历史地评价西方法哲学的理论和方法。第五,宏观综合与微观分析结合,宏观综合研究主要针对各种法哲学思潮的历史、社会、文化和实践背景,政治立场,理论走向,一般特征等。微观分析主要针对具体范畴和观点。第六,采用首先将西方法哲学思潮分解为流派和理论热点或基本理论,然后逐一研究的分析结构。
论占有 豆瓣
作者:
(德)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
译者:
朱虎/刘智慧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07
英译者前言
德文第四版序言
德文第五版序言
德文第六版序言
译者前言
第一篇 占有的概念
第一章 持有
第二章 占有权利
第三章 占有权利(续)
第四章 占有权利(续)
第五章 作为权利和事实的占有
第六章 占有权利的分类
第七章 市民法占有和自然占有
第八章 正当占有、善意占有等
第九章 占有的实质概念
第十章 概念的文献史
第十一章 多数人同时占有
第十二章 对于法律上的准占有的解释
第十三章 占有的历史
第二篇
第十四章 导论
第十五章 体控
第十六章 不动产的体控
第十七章 动产的体控
第十八章 动产的体控(续)
第十九章 对于体控的详细界定
第二十章 通过先前的体控取得占有
第二十一章 占有意图
……
第三篇 占有的丧失
第三十一章 占有丧失的规则
第三十二章 占有的丧失(续)
第三十三章 外在事实所导致的占有丧失
……
第四篇 令状
导论
第三十六章 令状的含义
第三十七章 占有令状
第三十八章 占有令状(续)
……
第五篇 法律上的准占有
第四十六章 导论
第四十七章 人役权
第四十八章 地役权
……
第六篇 对于罗马法的变更
第五十章
第五十一章 占有的概念
第五十二章 侵夺之诉
……
索引
译后记(致谢)
德文第四版序言
德文第五版序言
德文第六版序言
译者前言
第一篇 占有的概念
第一章 持有
第二章 占有权利
第三章 占有权利(续)
第四章 占有权利(续)
第五章 作为权利和事实的占有
第六章 占有权利的分类
第七章 市民法占有和自然占有
第八章 正当占有、善意占有等
第九章 占有的实质概念
第十章 概念的文献史
第十一章 多数人同时占有
第十二章 对于法律上的准占有的解释
第十三章 占有的历史
第二篇
第十四章 导论
第十五章 体控
第十六章 不动产的体控
第十七章 动产的体控
第十八章 动产的体控(续)
第十九章 对于体控的详细界定
第二十章 通过先前的体控取得占有
第二十一章 占有意图
……
第三篇 占有的丧失
第三十一章 占有丧失的规则
第三十二章 占有的丧失(续)
第三十三章 外在事实所导致的占有丧失
……
第四篇 令状
导论
第三十六章 令状的含义
第三十七章 占有令状
第三十八章 占有令状(续)
……
第五篇 法律上的准占有
第四十六章 导论
第四十七章 人役权
第四十八章 地役权
……
第六篇 对于罗马法的变更
第五十章
第五十一章 占有的概念
第五十二章 侵夺之诉
……
索引
译后记(致谢)
霍姆斯读本 豆瓣
作者:
[美]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
译者:
刘思达
/
张芝梅 校
出版社:
上海三联书店
2009
- 9
读者面前的这本小书,是一次对霍姆斯思想的另类解读,它并非要对一位“学者型法官”的著作进行什么分类和整理,而是要通过16篇长短不一的论文和演讲呈现一个思想者的学术关怀、职业取向与人生态度。
本书的真正价值并不在于增进我们的知识,而在于启迪我们的思想。任何与伟大思想者的对话都是令人兴奋的,作为美国 法律史上“最伟大的异议者”,霍姆斯依然站在我们身旁,等待着我们翻开这本书,感受他诗性的文字与这些文字背后那锐利的思想。或许今天的法律人已经很难再用这样一种诗歌般的表达方式来写作,因为我们的法律知识已经变得太过技术化,但在内心深处,他们是否还能延续霍姆斯那份光芒四射却又不乏理性的激情?如果说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那么法律人的生命或许就在这里,正如霍姆斯告诉每个想在法律领域成功的男孩的那句话,“他灵魂的欲望就是他命运的先知”。
本书的真正价值并不在于增进我们的知识,而在于启迪我们的思想。任何与伟大思想者的对话都是令人兴奋的,作为美国 法律史上“最伟大的异议者”,霍姆斯依然站在我们身旁,等待着我们翻开这本书,感受他诗性的文字与这些文字背后那锐利的思想。或许今天的法律人已经很难再用这样一种诗歌般的表达方式来写作,因为我们的法律知识已经变得太过技术化,但在内心深处,他们是否还能延续霍姆斯那份光芒四射却又不乏理性的激情?如果说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那么法律人的生命或许就在这里,正如霍姆斯告诉每个想在法律领域成功的男孩的那句话,“他灵魂的欲望就是他命运的先知”。
认真对待权利 豆瓣
Taking Rights Seriously
作者:
[美国] 罗纳德·德沃金
译者:
信春鹰
/
吴玉章
出版社:
上海三联书店
2008
- 8
《认真对待权利》是美国当代著名法理学家罗纳德·德沃金的成名之作,写作于20世纪60至70年代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
在此期间,种族歧视、越南战争、公民不服从等问题成为美国政治的核心。围绕着什么是法律,法律的目的是什么,谁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遵守法律,在没有成文法依据、也没有先例的情况下法官如何审判案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德沃金发表了自己的主张。
德沃金尖锐地批判了美国法律传统中的实证主义和实用主义,提出:政府必须平等地尊重和关心个人权利,不得为了社会福利或者社会利益牺牲人权。他在本书中论述的关于个人权利的法律与道德理论使他成为本领域最有影响的学者之一。
在此期间,种族歧视、越南战争、公民不服从等问题成为美国政治的核心。围绕着什么是法律,法律的目的是什么,谁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遵守法律,在没有成文法依据、也没有先例的情况下法官如何审判案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德沃金发表了自己的主张。
德沃金尖锐地批判了美国法律传统中的实证主义和实用主义,提出:政府必须平等地尊重和关心个人权利,不得为了社会福利或者社会利益牺牲人权。他在本书中论述的关于个人权利的法律与道德理论使他成为本领域最有影响的学者之一。
法律的成长法律科学的悖论 豆瓣
作者:
本杰明·N·卡多佐
译者:
董炯
/
彭冰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 10
意义上,正义是一种比仅仅遵从规则更微妙、更模糊的概念。经过一切努力,在某种程度上,它仍然只是一个热望、一种令人兴奋的态度以及对美好事物的渴望。施塔姆勒在最近一篇文章中说道:“正义根据完美社会的设想,为特定的法律意志指明了方向。”我们甚至可能发现,谈论正义时,其在我们头脑中反映的特质是仁爱,尽管这一特质常常与其他特质发生冲突。②正义的成份如果单独存放,可能发酸,将它们灌在一起保存,不但特性不变,而且更为香甜。你可以提出自己希望的配方。人们训练有素的味觉。将从整体上作出判断,接受或者拒绝它。
法哲学 豆瓣
作者:
G·拉德布鲁赫
译者:
王朴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05
- 3
《法哲学》主要内容:对所有的作者来说,都有这么一个时刻——因为他自己会感到这个必要性——用来整理、了结自己的工作,并且把有生之年的剩余时间腾出来给其他任务。《法哲学》就是笔者对法哲学方面工作的一个总结。《法哲学》是《法哲学大纲》的第三版。第二版仅仅是1922年对第一版的重印,所以第二版上的出版年份写的还是第一版的年份,1914年。当时需要一个新版本,而要彻底改写又是不可能的,但在战争和革命这样划时代的重大事件之后,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做全面修改的必要性。在新版上仍然标注原版的年份也可以说明,这种形式下的新版并不要求把笔者出版此书时的思想状态体现出来。现在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个新版是以对全书重新阅读的记录为基础的。与其说这是一个新版本,不如说它是本新书,比如总论11章一15章)和个论(16章一29章)的一些章节就是新收录进来的。在个论中,笔者并没有把对个论的每一方面的对象加以详尽论述当作自己的任务,而是要开始研究总论所强调过的观点所指向的对象,并且用一个总论中的实例来检验其正确性。然而与此同时国家哲学(Staatsphilosophie)被剔除了出来,就此而言他也与法哲学分开了。即使是在老版中讨论过的部分也做了各种各样的改动,有些改动是对以前错误的更正,比如,在法律中体现正义的合目的性(Zweckm
igkeit)被赋予了独立的含义;另外一些改动,比如关于意志自由(Willensfreiheit)问题的论述被删除了,这么做,不是因为笔者认为这一段是不正确的,而是因为它在前后文关系中是多余的;还有,许多以前详细的阐述也被缩减了。一些措辞,以及整《法哲学》的论调可能都有所改变,因为当年从年轻人嘴里说出来听着很自然的东西,在近二十年之后再从这已然老去的人的嘴里说出来,就显得很不真实了。当然也有可能,一些人会觉得老版(VII)比新版更好,然而,老版离我们并不遥远,新版也并没有替代它,而只是站在了它的旁边。但是笔者自始至终都信奉一种思考方法:“愿意停留在人们称之为启蒙运动之前的漫漫长夜中”(拉伦茨,Larenz)的理性主义(Rationalismus)。和“将自己当作完全非科学理论结果”(绍尔,Sauer)*的相对主义(Relativis—mus),而相对主义没有追赶非理性主义的时尚。当然,《法哲学》中所主张的理
性主义并不认为,这个世界能够被理性(Vemunft)整除而不余一物;它在对终极矛盾的理性揭示中,而不是在非理性的迷雾中,看到了自己的任务。作者还赋予了当代相对主义比《法哲学》第一次出现时更大的意义。因为,相对主义是民主在思想上的前提:民主拒绝把自己和确定的政治观点视为等同,而是准备将对国家的领导委托给任何一个能够获得多数的政治观点,因为它没有找出一个衡量政治观之正确性的明确标准,也不认为可能存在一种超越党
派的立场。相对主义及其学说认为,没有一个政治观点是可以被证明或者是反驳的。这非常适合抵制在我们周围的政治斗争中及其常见的自以为是,它自称在政敌那里只能看到愚蠢和敌意:如果没有一个政党的观点能够被证明,那么我们就应该为与每一个立场相对立的观点而斗争;如果没有一个观点可以被反驳,那么与每一个立场相对立的观点都应该被关注。这样,相对主义同时给我们传授了对自己观点的坚决性和对相反观点的正义性。
这里的法哲学,1914年作为一个微小的贡献,被归入了当时研究论文的一个系列丛书中,这个丛书是在法哲学研究停顿了几十年之后——这期问只有鲁道夫•施塔姆勒维护着法哲学的旗帜——使其重新开展起来的。从那以后,文献的数量得到了难以估算的增长,因此,笔者也无此能力在此书中把所有文献都深入研究一遍。鉴于在其他教科书(施塔姆勒,绍尔)中有充足的文献说明,我认为也就没有必要把它们在这里一一列举了。
我认为,与其让学习者知道法哲学是什么,不如让他们知道法哲学是怎么样的,我想要让他们少囿于结果,而多引导他们进行法哲学的思考。我要让那些一同的追求者,特别是那些朋友——我最喜欢把他们当作是我的读者——回想起那句贺拉斯(Horaz)的诗:
再会吧,一路平安!你有比我知道的多得多的智慧,
于是诚实地告诉我:不智之处,与我一起体味。
igkeit)被赋予了独立的含义;另外一些改动,比如关于意志自由(Willensfreiheit)问题的论述被删除了,这么做,不是因为笔者认为这一段是不正确的,而是因为它在前后文关系中是多余的;还有,许多以前详细的阐述也被缩减了。一些措辞,以及整《法哲学》的论调可能都有所改变,因为当年从年轻人嘴里说出来听着很自然的东西,在近二十年之后再从这已然老去的人的嘴里说出来,就显得很不真实了。当然也有可能,一些人会觉得老版(VII)比新版更好,然而,老版离我们并不遥远,新版也并没有替代它,而只是站在了它的旁边。但是笔者自始至终都信奉一种思考方法:“愿意停留在人们称之为启蒙运动之前的漫漫长夜中”(拉伦茨,Larenz)的理性主义(Rationalismus)。和“将自己当作完全非科学理论结果”(绍尔,Sauer)*的相对主义(Relativis—mus),而相对主义没有追赶非理性主义的时尚。当然,《法哲学》中所主张的理
性主义并不认为,这个世界能够被理性(Vemunft)整除而不余一物;它在对终极矛盾的理性揭示中,而不是在非理性的迷雾中,看到了自己的任务。作者还赋予了当代相对主义比《法哲学》第一次出现时更大的意义。因为,相对主义是民主在思想上的前提:民主拒绝把自己和确定的政治观点视为等同,而是准备将对国家的领导委托给任何一个能够获得多数的政治观点,因为它没有找出一个衡量政治观之正确性的明确标准,也不认为可能存在一种超越党
派的立场。相对主义及其学说认为,没有一个政治观点是可以被证明或者是反驳的。这非常适合抵制在我们周围的政治斗争中及其常见的自以为是,它自称在政敌那里只能看到愚蠢和敌意:如果没有一个政党的观点能够被证明,那么我们就应该为与每一个立场相对立的观点而斗争;如果没有一个观点可以被反驳,那么与每一个立场相对立的观点都应该被关注。这样,相对主义同时给我们传授了对自己观点的坚决性和对相反观点的正义性。
这里的法哲学,1914年作为一个微小的贡献,被归入了当时研究论文的一个系列丛书中,这个丛书是在法哲学研究停顿了几十年之后——这期问只有鲁道夫•施塔姆勒维护着法哲学的旗帜——使其重新开展起来的。从那以后,文献的数量得到了难以估算的增长,因此,笔者也无此能力在此书中把所有文献都深入研究一遍。鉴于在其他教科书(施塔姆勒,绍尔)中有充足的文献说明,我认为也就没有必要把它们在这里一一列举了。
我认为,与其让学习者知道法哲学是什么,不如让他们知道法哲学是怎么样的,我想要让他们少囿于结果,而多引导他们进行法哲学的思考。我要让那些一同的追求者,特别是那些朋友——我最喜欢把他们当作是我的读者——回想起那句贺拉斯(Horaz)的诗:
再会吧,一路平安!你有比我知道的多得多的智慧,
于是诚实地告诉我:不智之处,与我一起体味。
法理学 豆瓣
Jurisprudence: Theory and Context
作者:
(美)布赖恩·比克斯
译者:
邱昭继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08
- 1
目 录
第四版序言
为什么学习法理学
论题的选择
第一部分 法律理论:问题和可能性
第一章 概述、目标和方法
法理学中的问题和答案
描述理论
转化问题
在何种程度上是法律理论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二章 法律理论:一般法理学与概念分析
法律理论的问题
概念分析
概念理论如何与其它理论相区分
可选择的目标
概念分析与自然主义
法律中的界线
结论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二部分 关于法律性质的个别理论
第三章 H. L. A. 哈特与法律实证主义
法律实证主义的概览
哈特观点的概要
承认规则
规则的(和法律的)内在方面
开放结构
自然法的最低限度的内容
包容性与排他性法律实证主义
非规范性方法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四章 汉斯•凯尔森的纯粹法学
纯粹法学
还原和法律理论
哈特与凯尔森
规范的性质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五章 自然法理论与约翰•菲尼斯
传统的自然法理论
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理论家
约翰•菲尼斯
自然法理论与法律实证主义
其它趋势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六章 理解朗•富勒
自然法理论的不同类型
富勒的方法
富勒与法律过程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七章 罗纳德•德沃金的解释方法
早期著作
建构性解释
正确答案
德沃金与哈特
揭穿真相的问题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三部分 主题与原理
第八章 正义
约翰•罗尔斯与社会契约论
罗尔斯的两条原则
罗尔斯的后期修正
罗伯特•诺齐克与自由主义
迈克尔•桑德尔、社群主义与公民共和主义
女权主义者的批评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九章 惩罚
报复
“让社会变得更好”:后果论/功利主义
其它目的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十章 权利与权利话语
霍菲尔德的分析
意志理论与利益理论
其它论题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十一章 意志与理性
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理论
社会契约论与经济分析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十二章 权威、终局性与错误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十三章 普通法推理与先例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十四章 成文法解释与立法意图
立法意图
“简明意义”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十五章 道德的法律强制
分界线
论题
哈特与德夫林
新的开始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十六章 守法的义务
义务与同意
其它方法
反对守法的一般性道德义务的论点
关系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四部分 法律理论的现代视角
第十七章 美国法律现实主义
靶子:形式主义
现实主义与法律分析
现实主义与法院
概括与附记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十八章 法律的经济分析
寻求共识
科斯定理
描述与分析
经济学与正义
博弈论
公共选择理论
其它变种
法律与经济学的限度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十九章 现代批判视角
批判法律研究
“局外人的法理学”
女权主义者的法律理论
批判种族理论
其它批判方法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二十章 法律与文学
解释与约束
其它批评家
各种各样的联系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二十一章 普通法的哲学基础
侵权法
合同
财产
刑法
因果关系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二十二章 其它方法
历史法学
自由法运动
马克思主义法学
斯堪的那维亚法律现实主义
法律过程
实用主义
后现代主义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参考文献
案例表
索引
第四版序言
为什么学习法理学
论题的选择
第一部分 法律理论:问题和可能性
第一章 概述、目标和方法
法理学中的问题和答案
描述理论
转化问题
在何种程度上是法律理论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二章 法律理论:一般法理学与概念分析
法律理论的问题
概念分析
概念理论如何与其它理论相区分
可选择的目标
概念分析与自然主义
法律中的界线
结论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二部分 关于法律性质的个别理论
第三章 H. L. A. 哈特与法律实证主义
法律实证主义的概览
哈特观点的概要
承认规则
规则的(和法律的)内在方面
开放结构
自然法的最低限度的内容
包容性与排他性法律实证主义
非规范性方法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四章 汉斯•凯尔森的纯粹法学
纯粹法学
还原和法律理论
哈特与凯尔森
规范的性质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五章 自然法理论与约翰•菲尼斯
传统的自然法理论
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理论家
约翰•菲尼斯
自然法理论与法律实证主义
其它趋势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六章 理解朗•富勒
自然法理论的不同类型
富勒的方法
富勒与法律过程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七章 罗纳德•德沃金的解释方法
早期著作
建构性解释
正确答案
德沃金与哈特
揭穿真相的问题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三部分 主题与原理
第八章 正义
约翰•罗尔斯与社会契约论
罗尔斯的两条原则
罗尔斯的后期修正
罗伯特•诺齐克与自由主义
迈克尔•桑德尔、社群主义与公民共和主义
女权主义者的批评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九章 惩罚
报复
“让社会变得更好”:后果论/功利主义
其它目的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十章 权利与权利话语
霍菲尔德的分析
意志理论与利益理论
其它论题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十一章 意志与理性
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理论
社会契约论与经济分析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十二章 权威、终局性与错误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十三章 普通法推理与先例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十四章 成文法解释与立法意图
立法意图
“简明意义”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十五章 道德的法律强制
分界线
论题
哈特与德夫林
新的开始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十六章 守法的义务
义务与同意
其它方法
反对守法的一般性道德义务的论点
关系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四部分 法律理论的现代视角
第十七章 美国法律现实主义
靶子:形式主义
现实主义与法律分析
现实主义与法院
概括与附记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十八章 法律的经济分析
寻求共识
科斯定理
描述与分析
经济学与正义
博弈论
公共选择理论
其它变种
法律与经济学的限度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十九章 现代批判视角
批判法律研究
“局外人的法理学”
女权主义者的法律理论
批判种族理论
其它批判方法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二十章 法律与文学
解释与约束
其它批评家
各种各样的联系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二十一章 普通法的哲学基础
侵权法
合同
财产
刑法
因果关系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二十二章 其它方法
历史法学
自由法运动
马克思主义法学
斯堪的那维亚法律现实主义
法律过程
实用主义
后现代主义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参考文献
案例表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