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史
鸦片税收与清末新政(修订本) 豆瓣
作者: 刘增合 出版社: 四川人民出版社 2020 - 9
清史研究学者刘增合教授
全面考察禁政、财政与新政之间平衡取舍的深耕著作
◎以鸦片禁政为中心
◎系统探讨晚清财政制度的变化
◎条分缕析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复杂矛盾
◎深剖清末财经制度转型与新政改革间的抵牾根源
【内容简介】
庚子年后,巨额赔款迫使晚清政府不得不做出一些应对和改变,随之,晚清的财政体制出现重大变动,鸦片税收成为清末兴学新政的重要财源之一,并与各省学务振兴经费关系密切。而另一方面,为了配合新政的推行,清廷下决心禁绝鸦片,清末禁烟又使得各类新政事业经费危机进一步加深,如赖以铺张的兴学事业经费极受影响,清廷推行的“就地筹款”办理兴学新政的方针受到严重挑战,致使各省的兴学新政事项被迫放缓,各种财政措施难以补救,中央与地方督抚的财权矛盾随之突出。清廷对地方兴学新政的敷衍引起地方省份的非议和敷衍,清末新政因鸦片禁政而呈现出萎缩徘徊的态势,概见双方互动关系的复杂和多变。
关于鸦片税收的研究,史学界可谓硕果累累,就鸦片税收与清末新政的关系而进行深入研究者也不乏其人,本书的独思之处,在于作者充分利用留存档案,辅以各种报刊、文集,杂著等文献互相参证,超越史学、经济、社会、教育等学科界限,力求揭示历史实态,在论证深度、史料解读和方法见识上,可弥补前人研究缺憾,并为后来者必须参研。
法国旧制度末期的税收、特权和政治 豆瓣
作者: 黄艳红 出版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6 - 4
从1695年起,法国王权试图对免纳国家直接税的特权者开征普遍直接税,以缓解由于战争开支带来的财政压力,先后开征的普遍直接税有人头税、1/10税、1/50税和1/20税。
王权这一具有平等化倾向的税收政策遭遇的是一个以差异原则组织起来的等级-团体社会。这个社会充斥着各种个人和地方性的税收特权;这些特权被视为个人身份地位的外在标志,被视为传统的权利和自由的一部分。政府在与各种传统观念和特权集团的冲突和妥协中艰难地推行它的新税收政策。由于国王的权威和督办体制的效率,行政国家在普遍直接税、尤其是1/20税的征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税收特权,但还没有撼动税收特权的根基:军役税免税权。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尤其是因王国财政体制与特权的共生关系,绝对主义王权还没有超越等级差异、实现完全的税收平等和行政合理化的可能和决心。而且新税收的实际效果也不能证明国家政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另一方面,王权也为它的新税收付出了沉重代价。它的政策在60年代陷入了合法性危机。法官们指责国王强制登记的做法违反法国的基本法;大臣和督办、以及不受传统法庭约束的税吏们的工作,被谴责为专制主义。法院贵族的抵制及其造成的舆论和思想效应使得绝对主义国家行为陷入了困境:王权必须为它的政策寻找新的合法性来源。旧制度在普遍直接税方面的平等化和中央集权化政策因为其根本政治制度的衰落而无法贯彻下去。
法官们在税收问题上以自由来抗强权政府,但这种自由和他们的权利观念是建立在不平等的社会制度上的。他们反对任何具有平等化意义的改革,这些“创新”不仅直接威胁他们的免税特权,更危害法国古老神圣的等级秩序。根本上说,他们是等级和特权制度的卫道士。
在启蒙时代,普遍直接税政策的实施引发了公众对税收、财政和特权等问题的思考;到18世纪中叶,舆论中对特权的谴责、对财政公开性的要求不断增长,而这种趋向已经危及传统的社会和政治秩序。
旧制度末年的财政危机使召集三级会议成为王权走出困境的唯一选择。宪法和民族自由成了解决财税问题的先决条件。但召集三级会议的决定却引起严重的社会分裂。贵族们的抵制直接导致了专断王权的崩溃,但他们并不希望来一场社会革命,平等是他们无法接受的,正是在平等问题上,第三等级与特权等级、与法国的旧传统决裂了;特权成为令人诅咒的陈旧劣迹,而不是贵族所谓的天然合理的历史权利。因此大革命必须发明一套新的话语来为新的社会和政治组织原则奠基,并从根本上改造关于权利和历史等问题的认知。
2020年3月1日 已读
果然最好的西洋研究要靠取西经。法国大革命的位置很微妙,作者从旧制度末年“资产阶级”好贵族特权甚于逐利润,有力掀翻了马克思主义经济解释,但是又反对修正主义所谓大革命可以避免的权力斗争论,用给皇上算算账说明了法国还真只能靠洗牌才能走出旧制度,旧制度靠改革搞不定,是结构性问题,皇上好大喜功搞打仗,负债累累借钱信誉差借高利贷。手往农民里伸已经不够了,那么搞搞捐官?结果官僚机构冗员,裁员要补偿也不可能了,恶性循环。打教会、贵族的主意,教会当然有小九九,这钱只能是捐款,不能是上税,上税就把家底透给皇上了。贵族说要讲公正、自由,我卖命打仗,当然不能上税。很多税变成了军役税的附加,所以说农民是真的苦。旧制度里的事儿都太复杂,上头为了自个儿利益,所以互戳屁眼反而促进了反帝制、社会舆论、财政公开,启发了民智。
世界史 历史 政治 欧洲史 法国
唐代财政史稿(共五册) 豆瓣
作者: 李锦绣 出版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7 - 6
《唐代财政史稿(套装全5册)》内容简介:第一册描述了唐前期财务行政运转过程,财政机构之间的关系,通过对唐前期的诸种收入(赋税、特种、公产公业)、支出(供国、供军、供御等)详加论考,展示了唐前期的收支特色。接着,探索了唐后期财政机构的演变历程,利用石刻墓志及史籍,将新财政 机构的职能、财政使职及使下机构逐级恢复。《唐代财政史稿(套装全5册)》还细致分析了度支、盐铁、户部、内库,地方及其他诸种收支的构成、特色及演变,通过对收支估算,探讨了唐后期国家财政收支平衡及财政特色。此外,还对货币,物价以及唐后期财政与政治、商品经济的影响等逐一探讨,概括了唐代财政在中国财政史上的地位。
信贷立国 豆瓣 Goodreads
作者: 戴维·斯塔萨维奇 译者: 席天扬 / 欧恺 出版社: 格致出版社 2016 - 3
本书综合考察了从中世纪到近代早期欧洲的代表大会制度与公债借贷的共同发展,这在同类研究中尚属首次。这本开创性著作指出,政治代表制度的独特优势为一些欧洲国家获取早期优惠信贷创造了条件,然而活跃的政治代表制度本身,还有赖于两个潜在因素:内部联系紧密的地理疆域,以及商人的得势。通过探索欧洲早期的政治代表制度与国家借贷之间的联系,本书对欧洲国家形成以及欧洲经济兴盛等问题的研究做出了贡献。
明代江南土地制度研究 豆瓣
作者: [日]森正夫 译者: 伍跃 / 张学锋 出版社: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14
《凤凰文库·海外中国研究系列:明代江南土地制度研究》是作者森正夫论述明清江南土地制度的专著,分析细致,探讨深入,是日本学界明清史研究领域的代表性著作。作者征引丰富的史料,论述了14—18世纪江南官田的形成、变化、消亡的过程,考察了江南官田的由来、数量、耕作状况以及相应的赋税制度,分析了各地围绕官田而展开的赋役制度改革。赋税制度上就是官田走向消亡。十五世纪前半期的改革是在中央政府的一贯方针指导下实施的,而十六世纪的改革是各府依据实际情形作出判断而后实施的,改革的结果不但使官官田走向消亡,还使以县为单位的每亩税粮额基本上实现了均一化。
中国近代财政史研究 豆瓣
中国近世財政史の研究
作者: (日) 岩井茂树 译者: 付勇 出版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1 - 11
岩井茂树的《中国近代财政史研究》的第一部分,即“财政结构的集中与分散”,是以清代的财政制度作为研究对象,一方面明确了正额财政的集权构造,另一方面也指出了正额财政之外又广泛存在着各种附加性或追加性征收项目。以此认识为基础,考察两者之间存在的互补性,并分析了18~19世纪的变化过程。
第一章,首先概述了清代财政的基本情况,论述岁入和岁出的结构以及它们的发展倾向;其次,从宏观角度考察了17世纪中叶开始的经济变动,分析了财政收支情况与经济变动的关系。通过这些分析,可以看出:在18世纪的100年间,尽管白银的购买力不断降低,导致了物价上升,但正额财政的实际规模却不断缩小。同时,由于州县财政开支的主要来源——“存留银”不断削减,而各种性质的“劝捐”﹑“摊捐”又层出不穷,导致地方官府财政日益窘迫。为了解决经费问题,地方政府扩大了附加性或追加性课征项目的范围和数量。基于这样的原因,笔者认为:在财政体系中实行“原额主义”,其结果必然导致各种附加性或追加性课征的增大,并会造成财政负担的不均衡。同时,作为当时政治制度的必然结果,“馈送”、“规礼”等官僚之间的私人赠送广泛存在。财政负担的不均衡和吏治的颓败使利害冲突更加激烈,社会不稳定因素逐渐扩大,最终导致了王朝的倾覆。
第二章及第三章剖析了京饷、协饷和酌拨制度的建立与演变过程。清朝中前期,一直实行严格的中央集权的正额财政制度。但在太平天国时期,随着酌拨制度的崩溃,开始摊派京饷与协饷,清朝财政呈现出分权化倾向。到19世纪后半叶,实际上确立了以各省总督、巡抚控制的省级财政为中心的地方财政体系。
在这种地方财政体系中,外销的经费占有核心地位。第四章重点讨论了外销不断扩大的过程,并说明了随着外销领域的扩大,中央政府和各省之间围绕着外销经费问题所产生的矛盾也不断扩大。光绪九年(1883),朝廷以支付京官津贴为名,要求各省将部分外销款项送交户部饭银处。中央政府与各省为此发生纠纷,山西巡抚张之洞力主保护各省权利。通过张之洞的议论,可以发现外销款项在当时还没有成为正式的财政制度,没有“名分”。而且,在省级财政的外销款项之外,基层政府机构的经费仍然依靠各种附加税和非法捐税,官员中饱私囊的状况也一直存在。
《中国近代财政史研究》的第二部分“徭役与财政之间”,具体地考察附加性或追加性征收项目在不同时代财政体系中的形态与演变过程,从新的视角来透视各个时代财政的历史特点,并在研究方法上展开新的探索。
第五章以15世纪中叶赋役改革中创建的均徭法作为具体考察的对象。在实行均徭法之前,杂役是在有负担能力的人户之中进行点佥,而均徭法则规定杂役由轮年应役的里甲各户承担。以往的研究认为均徭法推行的目的是完善里甲组织的税、役征收体制。但是,笔者认为,均徭法的具体应役方式并非以“赋役黄册”为依据,而是另造“均徭文册”或“龙头鼠尾册”等簿册进行派役。由此可知,均徭法是利用里甲组织来实现十甲各户轮流当役,而不是将每个甲作为一个单位进行派役。明代的里甲组织虽然承担税粮征收责任,但是,在征收正常财政开支以外的地方性事务经费和徭役的过程中,里甲组织并不是作为一个团体去应付各种负担。
第六章探讨了里甲组织及里长的徭役负担问题。见(现)年里长承担很多职责,其核心是“催办钱粮”和“勾摄公事”。到现在为止,明代赋役制度的研究者把“勾摄公事”解释为承担里内及官府委托的公共事务,并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问题。然而,从元代到清代,“勾摄公事”实际上是一种官吏用语,专指诉讼过程中拘唤被告﹑原告和人证等事务。这里的“公事”并非指里长承担的各种事务和费用。里长作为乡村基层组织的头目,要遵行官府的命令,承担“钱粮”和“刑名”之役。按照明初确立的财政制度,明代的上供物料和地方政府的“公费”等额外负担本来不由见年里长或十户甲首承担。然而,永乐年间以后,随着财政支出的膨胀,上供物料和“公费”等成为中央和地方官府的一项重要收入来源。这些额外的费用大大加重了里长的负担,超越了其支付能力。为了规避重役,有些人户采用诡寄和花分等手段,逃避里长之役,从而造成了“役困”问题。由此可知,明代所谓的徭役问题产生的根源实际上是由于正额之外的各种附加性或追加性征收项目也要由里长和没有优免特权的庶民承担而造成的。
第七章讨论一条鞭法在财政史上的意义。“一条鞭法”不仅统一了维持地方官府运作的各种徭役(四差),又在《赋役全书》等财政簿册中把这些费用作为定额列入地方存留。同时,原先的许多额外负担也被归入正额之内。一条鞭法推行的结果,削减并固定了地方政府的财政经费,目的是杜绝地方政府利用徭役征收所具有的弹性来获取额外收入。17世纪中后期,随着军事开支的增大,财政日渐窘迫,并且一条鞭法以外的各种徭役名目则再一次扩大。
通过上述历史现象的考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国家财政的“原额主义”造成了地方官府财政经费不足,导致了正额之外的附加性或追加性征收项目与数量日益膨胀,而不断增加的额外负担又不均衡地加之于社会各阶层之间。这样的结构贯穿于明代的财政。清代财政和明代的财政虽然在岁入与岁出方式上有所不同,明代实行的是现物财政,而清代实行的则是银钱财政,同时,在有无法定差役制度这一点上也有所区别。但是,如果着眼于财政结构和原则,就会发现明清两代存在着共同的特点,即僵化的正额部分与具有很强伸缩性的额外部分形成互补关系。
本书的附篇则概括地说明了近代中国财政的基本情况。近代中国经历了两次革命,内战与外侮频仍,其财政制度也深深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在中国近代财政史上,出现过“没有地方的中央财政”,也出现过以附加税作为原资的县财政,在附税征收过程中还出现过包税制。而厘金制度废除后,各种“苛捐杂税”又层出不穷。所有这些问题,可以看成是清代以来财政体系的延续。
战争和革命时期的俄国粮食市场 豆瓣
作者: 尼·德·康德拉季耶夫 译者: 张广翔 / 钟建平 出版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7 - 4
作者以统计资料为基础,全面分析俄国农业的演变历程,深入探讨不同经济社会条件下国家调节粮食市场的可能性和手段,以及向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过渡等若干问题。本书从学术价值看,粮食市场及其调节始终是世界经济的主要问题之一,同时战争和革命时期俄国调节粮食市场的政策又富有其自身的特点;就理论价值而言,本书着眼于从经济角度剖析非常时期国家调节军队和居民粮食供给的手段,涉及市场调节方式、价格形成过程、供求关系等重要经济理论。
宋代地方财政史研究 豆瓣
作者: 包伟民 出版社: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1 - 7
财政是中国古代专制国家政务的主要内容之一,而由于各地经济状况的差异和技术条件的限制,地方财政有相对独立性,更能反映历代财政间实际情况。本书即以宋代地方财政为对象,研究了宋代的财政机构、中央与地方财赋分配关系的演变、地方的财政匮乏及其后果、地方财政各区域间的不平衡性和各阶级间的负担的不平等问题,以及地方财政与征椎收入的性质,对学术界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作出了颇有说服力的回答。本书作者长期从事财政史研究,
宋代地方财政史研究 豆瓣
作者: 包伟民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 - 3
《宋代地方财政史研究》通过具体讨论宋代地方财政史的案例,分析帝制时期国家制度的实际运作问题,认为因受种种因素影响,制度在其执行过程之中必然会产生变异。就宋代的事例而言,则可见赋税制度有一个明显的“地方化”过程,因此在总体上呈现了一个中央集权与地方无序并存的局面。这是重新认识传统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有效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