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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奇案 豆瓣 Goodreads
The Case of the Speluncean Explorers 所属 作品: 洞穴奇案
9.0 (90 个评分) 作者: [美] 彼得·萨伯 译者: 陈福勇 / 张世泰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9 - 6
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摩尔是这~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这是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假想公案。富勒还进一步虚构了最高法院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这一著名的公案成了以后西方法学院学生必读的文本,并在此基础上演绎出了更多的公案。1998年,法学家萨伯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针对这个案子各自发表了判决意见。他们真的有罪吗?请看十四位法官的判决书。这些判决书,实际上反映了20世纪各个流派的法哲学思想,有如一桌法哲学盛宴,让读者得以品味精彩动人的深邃思辨,培养适应法治社会的法学素质。本书既是法哲学专业领域寓言式的经典文献,又是大学跨学科通识教育的理想读本。本书适合的读者是那些不热衷于给观点贴标签或猎寻虚幻、对严肃而有意义的论证充满兴趣的人。
2022年1月11日 已读
【藏书阁打卡】
除去介绍法律流派这一主要意图外,富勒可能更多地要强调——在实际的案例判决中,没有什么是实证与可认定的不变权威推论。五种流派实则是在从五种方向瓦解法律看似牢不可破的基础,直达其充满悖论与模糊性的根基。
比较令人感兴趣的是福斯特之于自然法和实定法的论证。倘若上溯到法律的起源来判定法律实现的基本条件,那么自然是无获的——纵使作者虚设了一个“有史记载”的新世纪的法律契约性起源,也仍显得使实定法成立的“人类得以共存”的说辞充满不确定性。是功利还是伦理导向的?二者有谁占据主导位置?是否有权力在不相容的时刻否定对方?遭遇这样一个死胡同后,我们只能退守到一个功用与目的的视角来达成法律的妥协,此时的问题即转移到某种常识的视野里去了。
鄙陋之处在于法官争论运用了过多苍白无聊的修辞,实则没有必要。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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