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象
摩西五经 豆瓣
9.1 (11 个评分) 作者: 冯象 译注 译者: 冯象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3 - 7
希伯来语《圣经》首五记:《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犹太传统奉为上帝之法;「上帝口传,摩西手录」,因而名为《摩西五经》。
译经历来是件大事,因为译家多抱有远大的理想:为传教,为拯救灵魂,为宗教改革等等。冯象博士《摩西五经》新译本,则着眼于纯学术和文学性。他有感以往的中译本舛误较多,给读者带来不少困惑;旧译本更失却了原来的文学性,不入文学之流。故希望能藉着新译来改变这不理想的状况,把《圣经》重新理解迻译,为普遍读者和学界提供一本忠实畅达而又便于学习研究的译本。译者在前贤译经留下的宝贵遗产基础上,开垦属于圣书的文学处女地,为我们锻造了既富感性联想,又适于抽象概括的文学语言。那份新的韵律与力度,灵活的句法和口语化表达,正正准确生动地再现《圣经》的风格──「朴素、圣洁、雄健而热烈」。
冯象译《摩西五经》,初版是二零零五年春节,七年后出修订版。译文的变动,将近五千处。大多是进一步节俭文字、锤炼风格,但也有勘误、取别解或新说的。夹注,增添两项内容:一是简要补充古代近东宗教、历史文化跟经文串解的知识;二是列出中文旧译一些有代表性的舛误——主要是和合本,因其流传较广,常被引用——方便读者对照查阅。另有少数拗口的人名地名,做了减字换字或谐音意译。如《民数记》二十二章,善解城先知、比珥之子巴兰(Balaam,源自希腊语七十士本),据原文发音改作比兰(bil`am,谐音混乱,bela`);再如《创世纪》三十八章,犹大三个儿子取名厄尔、俄男、安儿(参较和合本:珥、俄南、示拉),是谐音意译,反讽暗示三人或因作恶而丧生,或未能尽到小叔娶寡嫂“替哥哥结子实”的义务,致使家庭不得安宁。
2013年11月30日 已读
三联版跋实在是太好了!冯象先生不仅是一流的译者,更是一流的作家。
冯象
玻璃岛 豆瓣
8.2 (12 个评分) 作者: 冯象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3 - 3
亚瑟王传奇是中古欧洲文学的瑰宝,仅次于《圣经》和莎士比亚名剧,至今,各种新潮和通俗的文艺形式的改编再现,如电影、漫画、歌舞剧、木偶戏,仍层出不穷。本书一共讲九个故事,基本涵盖了亚瑟 王传奇的主要人物和神话母题:亚瑟王与“地母”桂尼薇,湖夫人宁薇与“视者”墨林,“骑士之冠”郎士洛与两位伊莲,加文爵士与绿骑士,哀生与金发玉色儿,圣杯与渔王,以及圆桌骑士为维护荣誉而分裂、决死的悲剧。就其运用阐发的西方文学典籍、凯尔特/希腊神话、历史和宗教文献而言,也可视为亚瑟王传奇在中国的第一次系统介绍。作者的主旨,说的其实是我们这个日益全球化、麦当劳化或“黑手党化”的“新新人类”社会,天天面临的虚荣与幻想、污染和腐败:从互联网巫术基因改造,到爱情药酒异端。
2010年11月27日 已读
后面部分没有完全读懂。总感觉冯象的逻辑与我的不搭……
冯象 宗教 散文
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 豆瓣
8.3 (7 个评分) 作者: 冯象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7 - 1
本书接续((创世记:传说与译注》,也分上下编。上编研究《圣经》与文学翻译,包括西方解经学传统、中文旧译的舛误类型或"病理机制",并以下编《出埃及记》为例详细说明。《圣经》之外,还讨论一组古希腊、罗马和欧洲中世纪文学经典,如荷马史诗、柏拉图《理想国》、西塞罗《论老年》、圣奥古斯丁※忏悔录》.但丁《神曲》和乔叟《鸟儿议会》。这些伟大作品昭示的古典伦理同自由人格的理想,跟当今中国社会的一些突出病症-一大学教育和学术的深度腐败、行业道德的全面崩溃-一冶成鲜明对比。作者认为,由此入手提问分析,或可为改革与反思拓开一条新路。 全书插图五十四幅,卷末列有简明的"圣经年表"和"参考书目",都是专为配合读者鉴赏思考书中论及的人物故事、社会现象和经文哲理等问题而精心选编的。
2010年10月25日 已读
第二本冯象的书,还是稍微有点难懂。
冯象 散文
政法笔记 豆瓣 Goodreads
8.3 (6 个评分) 作者: 冯象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4 - 1
冯象在序言中曾提到他写这个系列的初衷之一,就是不满所谓的普法文章。什么是真正的“普法”?我的理解就是通过言说去影响一种现实的语境。从这个角度看学者的言说,其实和司法过程极其相似。法学家写的案子,和法官写的判决书都是必不可少的“具体法治”,是西法东渐和“法治本土资源”变迁的经验环节。鉴于目前我们的法官多半写不好判决书,法学家撰文说案更显得尤其重要。
汉语语境下的“政法”二字,其实并不是“政治与法律”的缩写。因为汉语的构造承袭的是三纲五常的微言大义,两个字放在一起就像两位领导出场,表面是平列关系,其实多半是一种偏正结构。甚至于有着语义上的越俎代庖。钱钟书《管锥篇》中谈过这个问题,如“兄弟”指的是弟,而“祸福”说的也多半是祸。钱先生说这种词义结构的特征来自道家相对主义对国人的思维影响。这道理固然精辟,但我对这解读还是不满。“偏义”与其说和道家思维有关,不如说恰恰是和儒家礼教一丝不苟的“差序格局”合拍的。因为没有一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也就没有语法面前每个字平等的逻辑。
“政法”一词其实也带有偏义,而且来自古汉语的“本土资源”,并不是舶来词。现代法治西学东来,在细微技术上今天已几乎看不到一丝中华法学的遗迹。但奇怪的是今天我们谈到法律领域,笼罩全局的仍然是这个老妪般的“政法”二字。
冯象近年来的专栏写作,也和上述“政法”一词的语义变迁趋势相吻合,就是所讨论的主题和作者的基本理念从形而下的、被意识形态空洞化的“政法”概念,开始向着形而上的政法之道转变,最后凸现为一种清晰的宪法或宪政的视野。冯象这一走势大概从写〈它没宪法〉开始,尽管此文的观念老实说仍然相当模糊,但这一走势越到晚近越清楚了。尤其冯先生的专业是知识产权,但他却往往从对版权、商标权的纠纷中看出权属问题的“宪法化”趋势。如《修宪与戏仿》一文,从一篇小说戏仿《沙家浜》引发的案子,分析到版权权益与“戏仿”者言论自由之间的关系。得出结论说产权问题不能只在商法或私法的领域中解决,而最终必将诉之宪法或宪法的司法化。这个故事和苏力讲过的“邱氏鼠药”的案子何其相似。我以前有一个看法,就是研讨宪法有两途,一种是从部门法往上走,一种是从政治学往下走。冯文属于前者,尽管他由于文体限制和过于借重文学笔法带来的自缚(这算冯象一个不太严重的弱点,所以我才说《万象》上那些风情文字是更纯粹的冯象文章),分析上不免大而化之。但其义理...[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