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
自然法权基础 豆瓣
作者: 费希特 译者: 谢地坤 / 程志民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2004 - 7
这本书曾经收入《费希特著作选集》第2卷(商务印书馆1994年)发表过。鉴于它是在德国古典哲学中把民主原则体现得最深刻和最全面的论著,现在把它作为单行本发表,以提供给更多的读者。
这本德国古典著作作为世界学术名著,曾经以各种文字出版了好多次。就我个人所知,德文版共有六个:原版,上册,耶拿与莱比锡1796年;下册,耶拿与莱比锡1797年。第二版,入伊·赫·费希特编《费希特全集》第Ⅲ卷,柏林1845年。第三版,莱比锡1908年。第四版,莱比锡1922年,入迈纳“哲学丛书”,第128卷。第五版,汉堡1960年,入迈纳“哲学丛书”,第256卷。第六版,入巴伐利亚科学院版《费希特全集》第Ⅰ辑,上册入第3卷,斯图加特1966年;下册入第4卷,斯图加特1970年。迻译为其他文字的版本有:1.英文版,A.E.Kroeger译,第一版,费拉德尔菲亚1869年;第二版,伦敦1889年;第三版,纽约1970年。M.Bauer译,坎布里奇与纽约2000年。2.法文版,A.Renaut译,巴黎1984年。3.意大利文版,L.Fonnesu译,罗马1994年。4.日文版,入《费希特全集》日文版第6卷,入间1997年。
这本书是十年前由谢地坤和程志民两位同志依据巴伐利亚科学院版《费希特全集》第Ⅰ辑第3卷和第4卷分工译出的,我校改了谢地坤译的“导论”与第一、二、三编和程志民译的“家庭法概论”与“国际法和世界公民法概论”。趁着现在出单行本的机会,译者和我又对译文作了修改和校订,尽我们的所能,解决了其中出现的纰漏问题。在译名方面需要作两点说明。第一,Rechtsgesetz一律译“法权规律”,因为这是相对于Naturgesetz(自然规律)而言的,正像Sittengesetz(道德规律)是相对于Naturgesetz而言的一样;具体地说,Naturgesetz是支配整个自然界的、必然的规律,而Rechtsgesetz与Sittengesetz是分别支配两个社会领域的、自由的规律。第二,Vernunftwesen原译为“理性存在物”,现在改译为“理性存在者”;原因在于,费希特把人视为“有限的理性存在者”(endliches Vernunftwesen),把上帝视为“无限的理性存在者”(unendliches Vernunftwesen),所以我们不能说上帝是“无限的理性存在物”,因而把Wesen改译为“者”也许更加准确。当然在谈到自然事物时,我们是把unvernünftiges Wesen译为“无理性存在物”的。
这本书的全名是《以知识学为原则的自然法权基础》;意思是说,这是一项应用知识学原理对人类社会的法治领域所作的研究,而费希特的知识学既是一种新的形而上学,也是一种新的逻辑学,因此,要从形而上学的基础出发读懂这本书,肯定会有一定的困难。我经常听到一些友人说,这本书的后半部分好懂,前半部分难懂,原因恐怕就在这里。但是,正像我们研读老子《道德经》时不能只看相对易懂的“德经”,而略去难懂的“道经”一样,我们在研读一本法权哲学古典著作时也不能只看讲法权的部分,而忽略讲哲学的部分。为了克服这个难题,我们不妨在读此书以前,先读费希特耶拿时期的通俗知识学著作,例如《论知识学概念》和《知识学新说》,使自己能够在形而上学领域里获得必要的预备知识,这或许会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这部古典哲学论著。
柏拉图《法义》研究、翻译和笺注(三卷本) 豆瓣
作者: 林志猛 出版社: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9 - 9
第一卷·立法的哲学基础:《法义》研究
本书致力于阐述柏拉图《法义》涉及的根本性法哲学议题:法是什么,立法的目的及其哲学基础,立法与帝国、政制、德性、宗教之间的关联等。这一研究努力打破学科界限,可更好地看清西方法哲学思想的源头,进而返观现代法哲学的内在困境。本书在翻译《法义》希腊原文及相关英德法文详细笺注的基础上展开深入研究,代表了当今西学研究的新范式。
第二卷·《法义》译文
依据希腊原文翻译《法义》,并参照各校勘本和西文译本。译文紧贴原文,注重信实和通达,术语保持连贯,附规范行码。
第三卷·《法义》笺注
广泛采纳英、德、法文笺注,详细注解文本表述、文化背景及相关文本的互参互证,疏通义理,亦具古典语文学分析,有机结合考据与义理。
法哲学原理 豆瓣
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作者: [德]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 译者: 邓安庆 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2017 - 2
《法哲学原理》是黑格尔在1818年任柏林大学教授时写的,于 1821年正式出版,系统地反映了黑格尔的法律观、道德观、伦理观和国家观,也是人们研究黑格尔晚年政治思想的重要依据之一。《法哲学原理》从哲学的角度解析法,用辩证的思维探悉法、道德与伦理之间的奥秘,从而迈向自由的意志。
黑格尔的法哲学属于其哲学体系中的精神哲学部分。在黑格尔看来,无论是自然哲学还是精神哲学,都是对逻辑学的补充与应用。法哲学作为精神哲学中的客观精神同样也是对逻辑学的补充与应用。黑格尔认为,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真正的自由是受客观的、具有普遍性的法的限制的自由。所以,自由在法中才能实现。他把这种法的发展分为抽象法、道德、伦理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构成了《法哲学原理》一书的主要内容。
刑法哲学 豆瓣
作者: 陈兴良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 8
内容提要
本书是一部以犯
罪与刑罚及罪刑关系
为研究内容的学术专
著。本书在对我国现行
的刑法理论进行了深
刻反思的基础上,初步
建构了一个以罪刑关
系为中心的刑法理论
体系。全书分为三编:
犯罪本体论、刑罚本体
论和罪刑关系论。在本
书中,作者分别提出了
犯罪本质二元论、刑罚
目的二元论和罪刑关
系二元论等一系列全
新的刑法命题。
博登海默法理学 豆瓣
作者: 博登海默 译者: 潘汉典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5 - 1
《博登海默法理学》是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于1940年出版的《法理学》第一版,原书第二版于1962年出版,第三版于1974年出版(第二、三版均更名为《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国内1987年由华夏出版社出版了姬敬武、邓正来翻译的该书第三版,在国内引起巨大反响,为当时法理学启蒙读物。本书第一版国内罕见。作者在第一版表达了更鲜明的立场、更犀利的观点和更自洽的思路,与后两版教科书式的叙述风格明显不同。译者潘汉典1947年已完整翻译该书,此次出版只对文字做了个别修订。
译著的出版为研究博登海默个人经历及法学思想提供了珍贵的文献;译著在博登海默原著出版不久就在中国大陆得以完成,反映了民国时期东吴法学院与美国法学保持同步的学术水准。
2019年5月26日 已读
法律与道德的混淆,结果造成法律的衰落或退位,这个命题由现代的极权国家供给一个极好的实例。在希特勒的德国,这个典型的权力国家每日发布的法律也许比任何其他国家都来得多。如果我们作为实证主义者行事,认为法律只是以法规的形式发布的国家的一道命令,那么这个德国就会是一个极好的国家。在现代工业社会,无限制地承认取得财产及缔结契约的权利,其结果,无异使经济权力积聚在强大的个人、集团或团体手上,势将危害法治。我们必须查明,制定的法令和法律的一般规定对于政府的活动有什么限制。如果政府自由的不受限制的领域来得很大,同时个人或群众对于政府侵害他们私人领域的救济被剥夺了或大大地削减了,那么法律便是走上退位之途。 学习一二篇博约的小节写作手法,自然法部分比历史法学和实证主义法理学流畅。
博登海默 哲学 法哲学 法学 法学(含理论&实务)
公法的变迁 豆瓣
作者: [法]狄骥 译者: 郑戈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2013 - 3
在本书开头,狄骥提出了一系列自我挑战式的问题:为什么要专门研究公法的变迁?法律难道不是同其他社会现象一样处在永恒的变迁之中吗?对公法之变迁的研究不就是公法研究本身吗?读罢全书,这些问题都能找到答案。的确,公法一直在变迁,但在历史上的某些时刻,这种变迁具有“范式转换”的性质,值得最敏感、最深邃的法律心智去捕捉、去辨识、去记录、去讲解。本书就是完成这些使命的一部著作。它发现并描述了法国宪法和行政法领域正在发生的观念转型,并自豪地宣称法国在这些方面又将引领世界公法发展的新潮流。
法理学 豆瓣
7.6 (5 个评分) 作者: [美]E.博登海默 译者: 邓正来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017 - 5
本书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试图通过这样的努力为中国法学的重建做一些知识上的基础工作,因为当时的中国法学在现代法制建设的要求或驱过程中正陷于历史性的困境之中:一方面要为这种法制建设的努力作正当性的论证,另一方面又因法学研究的长期停顿而明显缺乏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支援。二是试图对学者在法律方面的疑惑做一些知识上的清理工作,因为在法律哲学思考的瓴域中,人、自然和社会在法律架构下的关系,人或法律人与法律在知识上的关系以及法律权威的正当性等问题极为繁复,绝非人们一般想象那般自明简单。
守法主义 豆瓣
Legalism: Law, Morals, and Political Trials
作者: 朱迪丝·N·施克莱 (Judith N. Shklar) 译者: 彭亚楠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6
《守法主义》(Legalism)一书初版于1964年,再版于1986年。在本书中,施克莱提出法律职业者(包括法官、律师、法律学者)具有共同的意识形态,即守法主义,并系统阐述了守法主义的概念、特征、价值和弱点。
本书的上篇,评析了法与道德的关系。这一领域在传统上是实证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进行激烈对抗的战场。在20世纪50年代末,本书写作前夕,两大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哈特(H. L. A. Hart)和富勒(Lon L. Fuller)还就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展开了一场著名的辩论。[1] 而施克莱则指出,两派实际上具有深刻的相似性,都是守法主义的表现。她揭示了两大法学派各自的意识形态根源和局限性,主张不能割裂法与道德的关系,而要把它们看作是一个连续体(continuum)。
本书的下篇,对法与政治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各种传统法律思想,无论是实证法学还是自然法学,都一致认为法应当脱离于政治,并且认为法优越于政治。施克莱对此进行了批判。围绕着政治审判,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施克莱展示了守法主义立场的偏狭,指出这些审判无法基于守法主义获得正当性,而只能从自由主义政治的角度加以论证才站得住脚。因此,法“不是凌驾于政治世界之上,而是恰在其中”。
How Institutions Think 豆瓣 Goodreads
How Institutions Think (Frank W. Abrams Lectures)
作者: Mary Douglas 出版社: Syracuse University Press 1986 - 7
Do institutions think? If so, how do they do it? Do they have minds of their own? If so, what thoughts occupy these suprapersonal minds? Mary Douglas delves into these questions as she lays the groundwork for a theory of institutions. Usually the human reasoning process is explained with a focus on the individual mind; her focus is on culture. Using the works of Emile Durkheim and Ludwik Fleck as a foundation, "How Institutions Think" clarifies the extent to which thinking itself is dependent upon institutions. Different kinds of institutions allow individuals to think different kinds of thoughts and to respond to different emotions. It is just as difficult to explain how individuals come to share the categories of their thought as to explain how they ever manage to sink their private interests for a common good. Douglas forewarns us that institutions do not think independently, nor do they have purposes, nor can they build themselves. As we construct our institutions, we are squeezing each other's ideas into a common shape in order to prove their legitimacy by sheer numbers. She admonishes us not to take comfort in the thought that primitives may think through institutions, but moderrjs decide on important issues individually. Our legitimated institutions make major decisions, and these decisions always involve ethical principles.
法律帝国 豆瓣
作者: 罗纳德·德沃金 译者: 许杨勇 出版社: 上海三联书店 2016 - 2
《法律帝国》是一部发人深思、肌理丰富的重要法哲学著作,其鲜活灵动、雄浑高绝的行文风格,一如罗纳德·德沃金的读者所期待。它展现了一个法律观念,以说明我们的法律是什么;它阐述了一个基础性的政治理论,以说明我们如何构想我们的法律。德沃金的终极探寻目标,完全是对道德证成的一种统一场论,也就是将会统合或者至少贯通个人道德、法律证成与政治正当性的理论。
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豆瓣
作者: [奥]凯尔森 译者: 沈宗灵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2013 - 3
汉斯•凯尔森被公认为20世纪最重要的法理学家,以提出“纯粹法律理论”而闻名于世。
本书初版于1945年,凯尔森借此将其纯粹法律理论适用于“二战”后美国的环境。全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讨论法,第二部分讨论国家。这两个相关的主题结合起来就是截止到当时凯尔森法理学最系统与全面的阐述。
公法学札记 豆瓣
作者: 陈新民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0 - 7
本札记录了14篇文章,也是我过去两年来发表有关公法学,特别是行政法学、宪法学与制史的一些读书心得。本文集既名为“札记”,就明明了所收录文集之性质并不完全一至:其中有属于小品式的短文,如“行政法学的拓荒者——浅介几本中国早年的行政法教科书”(第八篇),以及“法律箴言、谑语150则选”(第十三篇);有属于实务的比较,如“行政罚的适用原则——一则台湾行政法院判决的评释”(第九篇);有介绍德国国家考试的方法论(第十四篇)等。
本札记是台湾著名公法学家陈新民教授近几年对德语国家公法学界最经典的十本名著及作者进行宏观译介和评论的读书心得。面对浩如烟海的德国公法学著作,作者能如数家珍的道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名著及作者的思想脉络,特别是在威玛共和前后的发展历程,这在深受德国大陆法系影响的我国,更显弥足珍贵。本书对有志于研究学习公法学特别是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国人;无疑是最有价值的一本。
自然权利与历史 豆瓣
Natural Right and History
作者: 施特劳斯 译者: 彭刚 出版社: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3
自然权利问题乃是当代政治与社会哲学中首要的议题之一,本书对这一主题进行了极其细致入微的探究;作者尤其从古典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入手,揭示出现代自然权利理论前提下所导致的自然权利的危机。
像许多伟大的思想家一样,列奥·施特劳斯致力于一些根本的思想问题凸显出西方文明中深刻的精神紧张。他对于当代思想中的实证主义、历史主义以及自由主义的批判,使他更加深入地投身于古典政治哲学的研究。
像法律人那样思考 豆瓣
Thinking Like a Lawyer : a new introduction to legal reasoning
作者: [美] 弗里德里克·肖尔 译者: 雷磊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6 - 6
【节选自序言】这是一本有关思维与推理的书。说得更确切点,本书讨论的是律师和法官的思维、推理和论证方法。这个群体的思维、推理和论证方法可能与普通人不同,也可能与普通人没什么差别。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否有别于普通人,这个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尽管如此,人们还是认为某些推理技术是法 律决策所独有的。本书就着眼于这些技术。它的目标既在于对法律推理的各个话题进行严肃的学术探讨,更在于向刚进入或即将进入法学院的学生们介绍法律思维的本质。
Practical Reason and Norms 豆瓣
作者: Joseph Raz 出版社: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In what way are rules normative, and how do they differ from ordinary reasons? What makes normative systems systematic? What distinguishes legal systems, and in what consists their normativity? Joseph Raz answers these three questions by taking reasons as the basic normative concept, and showing the distinctive role reasons have in every case, thus paving the way to a unified account of normativity.
法学方法论 豆瓣
作者: 杨仁寿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3 - 1
《法学方法论(第2版)》是一部系统总结如何在司法裁判中具体适用法律的方法及其规律的力作。作者归纳了几种适用法律的具体方法,并对法官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如何解释法律、进行妥当的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进行了深入探讨。
法学方法论 豆瓣
作者: 齐佩利乌斯 译者: 金振豹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0 - 4
为理解“法”,必然要掌握发现“法”的方法。本书介绍法学方法论方面必需的知识,而不牵涉法哲学上的复杂争论。藉由本书所介绍之方法论,法律一方面获得了最大限度的确定性,另一方面又为其最为基本的任务的实现,即合乎正义地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留下了空间。
法律的概念 豆瓣
Concept of Law
作者: [英] H. L. A. 哈特 译者: 许家馨 / 李冠宜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06 - 6
毫无疑问地,哈特教授的《法律的概念》是20世纪法律哲学领域最重要的一本书,他对法律哲学和法理学的理论贡献是无与伦比的。从1961年问世以来,本书以它优美的文笔和清晰的论证,激发了无数学生去思考与法律相关的种种问题,诸如“什么是法律”以及法律、道德与正义的区别。
本书是学习法理学与法律哲学不可或缺的经典,且已经被翻译成许多不同语言的版本。本书根据牛津大学出版社《法律的概念》1994年第二版而译,在这个期盼已久的版本里,哈特重新检视他的法哲学基础,并针对著名学者德沃金等人的评论予以回应。哈特与德沃金之间长达20年的辩论,主题从司法裁量的问题开始,延伸到法理论、伦理学和政治学等问题。这本发人深省的新版,势必又将重新展开一场精彩的辩论,再茺成为举世争议与评论的焦点,并且深受对法理学及法哲学有兴趣的人之喜爱。
宪政新论(第二版) 豆瓣
作者: 季卫东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 1
本书收集了作者近年来从法社会学的视角、用复眼式观察方法来分析中国宪政和法制改革的一些文章。本书由四辑组成,分别涉及多元、动态、国际、实践等不同层面、不同位相的重要研究课题,既有整体关照,亦有个案分析。所申论的内容包括国家秩序的范式、法律复杂系统的制度设计及其修正、立法权和司法权的关系、网络结构中的规范性互动、控制与异议之间的张力以及整合机制、社会结构的组合最优化、从人民主权到公民自决权、程序性要件中的意义嵌入。
本书把强烈的忧患意识转化为深沉的理性思维,对困惑中国一百余年的制宪、改宪、行宪的问题群进行了深邃中肯的解析,在立论行文中始终保持分寸感,充分留意到在路径相关条件下进行体制转型的可操作性。
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 豆瓣
作者: 张文显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06 - 1
《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在课题进行的全部过程中,本人自觉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来处理西方哲学这一法学理论资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和方法论作为评价西方法学的基本标准。在此前提下,我坚持以下研究态度和研究方法:第一,科学的态度,即尽可能地占有充分的第一手资料,实事求是地确定西方法哲学流派的“本真”意义,不随意取舍和解释资料;既不“六经注我”,也不“我注六经”,反对实用主义;不简单地肯定一切,也不简单地否定一切。第二,审视、反思和批判的态度,即不盲目认同和被动接受;坚持用批判的眼光对待每一种观点,每一个法学家,每一个法哲学流派,试图通过敏锐的批判达到深刻的理解。第三,比较的方法,即对西方法哲学流派之间进行比较分析,并注意把理论观点和理论体系的比较与对它们的政治意识形态和社会影响的比较结合起来。第四,历史的方法,即既历史地再现又历史地评价西方法哲学的理论和方法。第五,宏观综合与微观分析结合,宏观综合研究主要针对各种法哲学思潮的历史、社会、文化和实践背景,政治立场,理论走向,一般特征等。微观分析主要针对具体范畴和观点。第六,采用首先将西方法哲学思潮分解为流派和理论热点或基本理论,然后逐一研究的分析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