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法哲学原理 豆瓣
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作者: [德]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 译者: 邓安庆 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2017 - 2
《法哲学原理》是黑格尔在1818年任柏林大学教授时写的,于 1821年正式出版,系统地反映了黑格尔的法律观、道德观、伦理观和国家观,也是人们研究黑格尔晚年政治思想的重要依据之一。《法哲学原理》从哲学的角度解析法,用辩证的思维探悉法、道德与伦理之间的奥秘,从而迈向自由的意志。
黑格尔的法哲学属于其哲学体系中的精神哲学部分。在黑格尔看来,无论是自然哲学还是精神哲学,都是对逻辑学的补充与应用。法哲学作为精神哲学中的客观精神同样也是对逻辑学的补充与应用。黑格尔认为,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真正的自由是受客观的、具有普遍性的法的限制的自由。所以,自由在法中才能实现。他把这种法的发展分为抽象法、道德、伦理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构成了《法哲学原理》一书的主要内容。
死刑 豆瓣
Todesstrafe:Ursprung,Geschichte, Opfer
作者: [德]卡尔·布鲁诺·莱德 译者: 王银宏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9 - 7
死刑是人类社会的所有刑罚中最为古老的一种刑罚。本书是由德国学者卡尔•布鲁诺•莱德撰写的一部概述死刑历史的著作,德文版初版于1980年,出版近四十年来被频繁引用,已产生较大影响。
卡尔•布鲁诺•莱德在书中通过引用丰富的史料,探究了死刑的不同缘起,论述了从远古到近现代数千年间死刑的历史与各种具体行刑方式。通过分析不同的社会学和心理学观点,他以细致的论述论证了死刑的社会功能。最后将那些支持和反对死刑的论据加以对照,并且提出了一些新观点,这些观点明显地为反对死刑辩护。
功利主义 豆瓣
Utilitarianism: For and Against
作者: [澳] J.J.C.斯玛特 / [英] 伯纳德·威廉斯 译者: 劳东燕 / 刘涛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8 - 7
本书是20世纪后期英美学术界研究功利主义的代表性著作。
今天,功利主义正处于这样一种境地:其讨论者日益鲜明地站在对立的营垒中,进行直接而尖锐的争论,或批评之,或为之辩护,中间的公允已越来越不可能。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之一,是约翰?罗尔斯提出的正义论。罗尔斯明确而系统地阐述了一种契约论伦理观,以对抗此前占主导地位的功利主义。这一理论的提出使哲学家、法学家和政治学家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对于功利主义的观点,决定对它是取是舍。
在为它辩护的人们中,许多人意识到必须对这一理论的古典形式作必要修正,使之能避开某些严重的批评。本书作者之一斯马持就属于这一流派。另一方面,反对者也不得不考虑是站在契约论一边来反对它,还是以某种其它理论为依据。本书的另一位作者威廉斯,其观点代表着从怀疑论立场对功利主义的批评。
本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学术价值。国内曾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于1992年出版。
刑法哲学 豆瓣
作者: 陈兴良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 8
内容提要
本书是一部以犯
罪与刑罚及罪刑关系
为研究内容的学术专
著。本书在对我国现行
的刑法理论进行了深
刻反思的基础上,初步
建构了一个以罪刑关
系为中心的刑法理论
体系。全书分为三编:
犯罪本体论、刑罚本体
论和罪刑关系论。在本
书中,作者分别提出了
犯罪本质二元论、刑罚
目的二元论和罪刑关
系二元论等一系列全
新的刑法命题。
把他们关起来,然后呢? 豆瓣
Incarceration Nations: A Journey to Justice in Prisons Around the World
作者: [美] 贝兹·卓辛格 译者: 陈岳辰 出版社: 中信出版集团 2017 - 1
贝兹·卓辛格以美国刑罚学家和记者的身份,走访了卢旺达、南非、乌干达、牙买加、泰国、巴西、澳大利亚、新加坡和挪威九个国家的监狱,向我们揭开我们以为的正义是什么模样。
卢旺达、南非、乌干达、牙买加、泰国、巴西、澳大利亚、新加坡和挪威九个国家的监狱实境;在惩罚之外,我们应该有更多道德、救赎、宽恕和机会的可能。监狱,作为今日司法体制的核心,最缺乏的就是透明。它们仿佛从未存在,多数人一生都没有看见和接触过,却隐隐约约将之视为正确和正义的象征。在这趟历经九个国家监狱的人性之旅,我们跟随作者寻回几乎被每个国家、整个地球遗忘的那群人。
我们以各种词藻美化监狱,仿佛那和医院一样是个纯净无菌的空间:“隔离”“矫正”“治疗”“行为管理”,住进监狱的人叫做“狱友”,他们是“受刑人”正在“服刑”,有“管理人员”协助。经过美化,很容易忽视监狱的实际环境,忘掉在那里夜以继日、年复一年,乃至于度过数十年或后半生的,是活生生仍会呼吸的人类。
“把他们关起来”是我们面对的现实,“然后呢”是我们要继续深思的问题。
博登海默法理学 豆瓣
作者: 博登海默 译者: 潘汉典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5 - 1
《博登海默法理学》是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于1940年出版的《法理学》第一版,原书第二版于1962年出版,第三版于1974年出版(第二、三版均更名为《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国内1987年由华夏出版社出版了姬敬武、邓正来翻译的该书第三版,在国内引起巨大反响,为当时法理学启蒙读物。本书第一版国内罕见。作者在第一版表达了更鲜明的立场、更犀利的观点和更自洽的思路,与后两版教科书式的叙述风格明显不同。译者潘汉典1947年已完整翻译该书,此次出版只对文字做了个别修订。
译著的出版为研究博登海默个人经历及法学思想提供了珍贵的文献;译著在博登海默原著出版不久就在中国大陆得以完成,反映了民国时期东吴法学院与美国法学保持同步的学术水准。
2019年5月26日 已读
法律与道德的混淆,结果造成法律的衰落或退位,这个命题由现代的极权国家供给一个极好的实例。在希特勒的德国,这个典型的权力国家每日发布的法律也许比任何其他国家都来得多。如果我们作为实证主义者行事,认为法律只是以法规的形式发布的国家的一道命令,那么这个德国就会是一个极好的国家。在现代工业社会,无限制地承认取得财产及缔结契约的权利,其结果,无异使经济权力积聚在强大的个人、集团或团体手上,势将危害法治。我们必须查明,制定的法令和法律的一般规定对于政府的活动有什么限制。如果政府自由的不受限制的领域来得很大,同时个人或群众对于政府侵害他们私人领域的救济被剥夺了或大大地削减了,那么法律便是走上退位之途。 学习一二篇博约的小节写作手法,自然法部分比历史法学和实证主义法理学流畅。
博登海默 哲学 法哲学 法学 法学(含理论&实务)
德国民法总论 豆瓣
Allgemeiner Teil des BGB
作者: Hans Brox / Walker Wolf-Dietrich 译者: 张艳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2 - 7
《德国民法总论(第33版)》自1976年第一版出版至今本书已历33版,是一本针对初学者的教科书和针对高年级学生的复习材料。它旨在澄清法律规定的真实含义。只有清楚了解法律规定目的的人,才能真正掌握所学的知识。《德国民法总论(第33版)》致力于引导读者认真研读法律规定,同时努力就本书所列出的各个案例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法。
公法的变迁 豆瓣
作者: [法]狄骥 译者: 郑戈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2013 - 3
在本书开头,狄骥提出了一系列自我挑战式的问题:为什么要专门研究公法的变迁?法律难道不是同其他社会现象一样处在永恒的变迁之中吗?对公法之变迁的研究不就是公法研究本身吗?读罢全书,这些问题都能找到答案。的确,公法一直在变迁,但在历史上的某些时刻,这种变迁具有“范式转换”的性质,值得最敏感、最深邃的法律心智去捕捉、去辨识、去记录、去讲解。本书就是完成这些使命的一部著作。它发现并描述了法国宪法和行政法领域正在发生的观念转型,并自豪地宣称法国在这些方面又将引领世界公法发展的新潮流。
欧陆法律史概览 豆瓣
A General Survey of Events, Sources, Persons and Movements in Continental Legal History
作者: [英]梅特兰 等 译者: 屈文生 等译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9 - 1
这是一部大陆法系的最为经典的法律著作,通过对罗马法与日尔曼法、意大利法、法国法、德国法、荷兰法、瑞士法、斯堪的那维亚法、西班牙法、教会法等论述,主要介绍了西欧各主要国家的法律演变史。 本书突破了法学研究囿于地方法和国内法的局限将与盎格鲁-美利坚法相对的大陆法系作纵向研究,以使读者了解法律的发展过程,了解它作为世界各国法律生活之共性的一部分,了解法制总体发展中的事件、人物、运动等。本书的各部分均有各领域的专家分别撰写,然后整合而成,意在编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包容的“故事”,整部著作中,各国篇幅所占的比例适当,并着力展示各国法律生活中具有共性的主要元素,同时也讲述各国在法律发展道路上的不同之处
法理学 豆瓣
7.6 (5 个评分) 作者: [美]E.博登海默 译者: 邓正来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017 - 5
本书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试图通过这样的努力为中国法学的重建做一些知识上的基础工作,因为当时的中国法学在现代法制建设的要求或驱过程中正陷于历史性的困境之中:一方面要为这种法制建设的努力作正当性的论证,另一方面又因法学研究的长期停顿而明显缺乏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支援。二是试图对学者在法律方面的疑惑做一些知识上的清理工作,因为在法律哲学思考的瓴域中,人、自然和社会在法律架构下的关系,人或法律人与法律在知识上的关系以及法律权威的正当性等问题极为繁复,绝非人们一般想象那般自明简单。
通制条格校注 豆瓣
作者: 方龄贵 出版社: 中华书局 2001 - 7
《通制条格》是《大元通制》的一部分。《大元通制》成书于元英宗时期,全书88卷,分制诏、条格、断例三部分,为法典性质的政书。全书今已不存,现仅存明写本《通制条格》残本22卷。《通制条格校注》是对《条格》作的点校和注释,注释主要考订人名、地名、名物制度及硬译的蒙古语、其他外来语等,是注者多年来研究成果,经过校注,使较为难读的《通制条格》成为易读,为广大读者提供了极大便利。
刑书与道术 豆瓣
作者: 王沛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8 - 6
在中国早期法秩序的运作中,程序的意义非同凡响,实体法律的功能往往要通过严格而讲究的程序才能体现出来。根据传世文献记载,西周时代已有了“刑书”之类的成文法,金文资料对此也有所反映。金文资料还表明,当时的官员也可以依据天子赋予自己的职权来制定、颁行法律。《刑书与道术: 大变局下的早期中国法》运用流传下来的文献做出的考证和研究。
Justice for Hedgehogs 豆瓣
作者: Ronald Dworkin 出版社: Belknap Press 2011 - 1
The fox knows many things, the Greeks said, but the hedgehog knows one big thing. In his most comprehensive work Ronald Dworkin argues that value in all its forms is one big thing: that what truth is, life means, morality requires, and justice demands are different aspects of the same large question. He develops original theories on a great variety of issues very rarely considered in the same book: moral skepticism, literary, artistic, and 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 free will, ancient moral theory, being good and living well, liberty, equality, and law among many other topics. What we think about any one of these must stand up, eventually, to any argument we find compelling about the rest.
Skepticism in all its forms—philosophical, cynical, or post-modern—threatens that unity. The Galilean revolution once made the theological world of value safe for science. But the new republic gradually became a new empire: the modern philosophers inflated the methods of physics into a totalitarian theory of everything. They invaded and occupied all the honorifics—reality, truth, fact, ground, meaning, knowledge, and being—and dictated the terms on which other bodies of thought might aspire to them, and skepticism has been the inevitable result. We need a new revolution. We must make the world of science safe for value.
村庄审判史中的道德与政治 豆瓣
8.5 (8 个评分) 作者: 应星 出版社: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9 - 6
本书是对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新传统的一项研究。作者通过本书力图剖析中国乡村社会在改革开放前是如何去塑造新人的,以此重新理解中国建立社会伦理新秩序的努力以及这一努力所产生的复杂效果,进而深入理解中国社会在1978年后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必然性。
民法总论(第二版) 豆瓣
10.0 (6 个评分) 作者: 朱庆育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6 - 5
本书在第一版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内容,增加的学术进展内容,力争保持该书在民法相关教材销售领域的领先地位。该书为民法总论研究领域的力作。既有理论研究的深度,又有研究视野的广度,为读者展示了德系民法人扎实的研究功底、严谨的治学态度和高水准的研究能力。本书为民法领域深入学习和研究不可多得的高水准学习参考用书。
论私力救济 豆瓣
作者: 徐昕 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5 - 7
徐昕的经典力作,畅销十年再版。
荣获“第五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全国第一届青年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入围“1978—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评选”。
这是一个私力救济的时代,这也是一个呼唤司法独立、公正、公信从 而必须 推动实质性司法改革的时代。
名家推荐:
通过阅读徐昕的这本书,我相信读者能够体味到书中逻辑论证的强烈“推背感”,看到作者富有激情的表达,感受作者思维跳跃的脉动,体会思维在理性和感性之间自由飞翔的快感。
——张卫平(著名法学家,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本书尽管它关涉到法律整体的命运,但它恰恰因此也不是一个法律问题,它一方面涉及到历史和政治问题的纷繁复杂,也包含了关于作为政治要素的“自由”、“平等”诸观念;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和解决,来自法律人的贡献无论在实践上还是在理论上都是少有的,历来如此。
——林国荣(知名青年学者)
阅读徐昕先生《论私力救济》无疑是一个愉快的精神之旅,“令人耳目一新”的选题,引人人胜的故事,细致入微的剖析,富于逻辑的论证,多种方法的纯熟运用,由微观至宏观的思维飞越,对原有观念的强烈冲击,加之文采飞扬的表达,由不得你不喜欢。
——魏建(山东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法经济学研究所所长)
私力救济长期以来被视为一种落后和不文明的现象,但实践中它依然盛行,是人们面对冲突的典型反应,其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应认真对待私力救济,发挥其积极功能,限制并疏导其消极倾向,建构公力救济、私力救济、社会型救济良性互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私力救济为传统理论研究所忽视,本书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作者立足本土经验、运用跨学科方法,挑战了私力救济的流行观念,从全新视角论及公力救济、司法和法治问题,试图打通程序法与实体法、法学与社会科学的隔阂,探索一种迈向社会实践的法学。
守法主义 豆瓣
Legalism: Law, Morals, and Political Trials
作者: 朱迪丝·N·施克莱 (Judith N. Shklar) 译者: 彭亚楠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6
《守法主义》(Legalism)一书初版于1964年,再版于1986年。在本书中,施克莱提出法律职业者(包括法官、律师、法律学者)具有共同的意识形态,即守法主义,并系统阐述了守法主义的概念、特征、价值和弱点。
本书的上篇,评析了法与道德的关系。这一领域在传统上是实证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进行激烈对抗的战场。在20世纪50年代末,本书写作前夕,两大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哈特(H. L. A. Hart)和富勒(Lon L. Fuller)还就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展开了一场著名的辩论。[1] 而施克莱则指出,两派实际上具有深刻的相似性,都是守法主义的表现。她揭示了两大法学派各自的意识形态根源和局限性,主张不能割裂法与道德的关系,而要把它们看作是一个连续体(continuum)。
本书的下篇,对法与政治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各种传统法律思想,无论是实证法学还是自然法学,都一致认为法应当脱离于政治,并且认为法优越于政治。施克莱对此进行了批判。围绕着政治审判,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施克莱展示了守法主义立场的偏狭,指出这些审判无法基于守法主义获得正当性,而只能从自由主义政治的角度加以论证才站得住脚。因此,法“不是凌驾于政治世界之上,而是恰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