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认真对待权利 豆瓣
Taking Rights Seriously
作者: [美国] 罗纳德·德沃金 译者: 信春鹰 / 吴玉章 出版社: 上海三联书店 2008 - 8
《认真对待权利》是美国当代著名法理学家罗纳德·德沃金的成名之作,写作于20世纪60至70年代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
在此期间,种族歧视、越南战争、公民不服从等问题成为美国政治的核心。围绕着什么是法律,法律的目的是什么,谁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遵守法律,在没有成文法依据、也没有先例的情况下法官如何审判案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德沃金发表了自己的主张。
德沃金尖锐地批判了美国法律传统中的实证主义和实用主义,提出:政府必须平等地尊重和关心个人权利,不得为了社会福利或者社会利益牺牲人权。他在本书中论述的关于个人权利的法律与道德理论使他成为本领域最有影响的学者之一。
法律的成长法律科学的悖论 豆瓣
作者: 本杰明·N·卡多佐 译者: 董炯 / 彭冰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 10
意义上,正义是一种比仅仅遵从规则更微妙、更模糊的概念。经过一切努力,在某种程度上,它仍然只是一个热望、一种令人兴奋的态度以及对美好事物的渴望。施塔姆勒在最近一篇文章中说道:“正义根据完美社会的设想,为特定的法律意志指明了方向。”我们甚至可能发现,谈论正义时,其在我们头脑中反映的特质是仁爱,尽管这一特质常常与其他特质发生冲突。②正义的成份如果单独存放,可能发酸,将它们灌在一起保存,不但特性不变,而且更为香甜。你可以提出自己希望的配方。人们训练有素的味觉。将从整体上作出判断,接受或者拒绝它。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豆瓣 Goodreads
9.8 (11 个评分) 作者: 瞿同祖 出版社: 中华书局 2003 - 9
法律与社会有着密不可分的依存关系,它维护了当时社会的制度、道德和伦理等价值观念,也反映了一定时期的社会结构。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这二者也是中国古代法律所要维护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的支柱。
本书依据大量个案和判例,分析了中国古代法律在社会上的 实施情况及其对人民生活的影响,揭示了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征,是相关学科研究的重要参考书。
人和公民的义务 豆瓣
On the Duty of Man and Citizen according to Natural Law
作者: 普芬道夫 译者: Michael Silverthorne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 7
On the Duty of Man and Citizen (1673) is Pufendorf's succinct and condensed presentation of the natural law political theory he developed in his monumental classic On the Law of Nature and Nations (1672). His theory was the most influential natural law philosophy of the seventeenth- and eighteenth-centuries. He advanced a compelling reply to Grotius and Hobbes, and in doing so, set the intellectual problems for theorists such as Locke, Hutcheson, Hume, Rousseau, and Smith. In the aftermath of the Thirty Years' War, Pufendorf sets forth a classic justification of the early modern enlightened state and of the proper relations of moral and political subjection to it. This lucid and historically sensitive translation by Michael Silverthorne, (a classicist and a specialist in Roman Law and early modern political thought) is the first since the early twentieth century. James Tully's introduction sets the text in its seventeenth-century context, summarises the main arguments, surveys recent literature on Pufendorf, and shows how Pufendorf transformed natural law theory into an independent discipline of juristic political philosophy which dominated reflection on politics until Kant.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豆瓣
8.3 (7 个评分) 作者: 苏力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 - 11
本书内容以交叉学科为背景,从浅近的社会法律问题入手,集中讨论了中国当代法律和法学一系列重要理论问题。例如: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法律本土化、法律专业化、市场与法律的替代问题,以及法学研究方法论等。其学术背景涉及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阐释学、语言哲学等。以力求从平易中展现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创造性地把交叉学科的知识引入到中国的法学研究中来,并融合进中国法学。
刑法学 豆瓣
作者: 张明楷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1 - 7
《刑法学(第4版)》是张明楷教授风格鲜明、独步学林的代表作。无论是理论体系的构建,抑或分析问题的逻辑,都带有强烈的法益思想和浓厚的大陆刑法理论的气息。
作者在《刑法学(第4版)》中回归刑法本位,既立足于中国当今社会的现实,又将论题置于世界刑法学之林思考;既评介中国的理论学说,又从学派之争的视角进行分析;既解释现行法条,又深究规范背后的理念;既阐述刑法理论上的要害与重点,又提示并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题。
本次新版,二十余万字的篇幅扩容中,既有作者对最新刑法修正案和司法解释的抉微发隐,亦有作者近年来在刑法学术领域中的深考精思。作者一以贯之地以刑法解释学为本体,发掘成文法的真实含义和内在欲望。新版的体系结构、根本理论及基本方法与前版并行不悖,作者亦不惮以追求真理的学者良心,更改观点、更新论证。
《刑法学(第4版)》通过丰富的资料实证和敏锐的论断分析,同时为法科学生和实务人士解惑辩难。因而《刑法学(第4版)》不仅适于刑法学课堂教学及自学之用,也适于司法考试及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系统复习和研究之用,还是实务人士不可或缺的参考书。
法律缺失与经济学 豆瓣
作者: [美国] 阿维纳什·K·迪克西特 译者: 郑江淮 / 李艳东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7 - 5
在法律缺失或低效的国家存在这样的问题:如何(有效)保护产权和怎样保证合同的执行?来自于发达市场经济的企业如何在此种环境下从事商业活动?在《法律缺失与经济学》一书中,阿维纳什·K·迪克西特研究了一种私立秩序理论,这种私立秩序超越或补充了来自于政府的弱经济治理模式。.
在世界大部分地区和历史上大部分时期里,私立秩序发展起来并代替正式的政府治理制度,比如长期关系、仲裁、散布信息的社会网络和交易中奉行的准则,以及营利性合约执行。甚至在具有健全法律体系的国家里,这些制度也一直深受法律的影响。众多案例研究和经验调查已经证实了此种制度的多样性、重要性以及各种优缺点。..
本书正是以这些研究为基础构造了一个理论模型,并用这个工具对这些案例和经验进行分析。这些模型对各种治理模式的概念进行了新的审视,并且加深了我们对各种可供选择的制度之间以及和官方法律间的相互作用的理解。例如,其中一个模型解释了社会网络规模的限制影响,并且阐明了在通往更加正式法律体系的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这种转型过程中经济发展会逐渐摆脱这种限制。其他的模型解释了营利性合约执行是低效的原因。模型还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官方法律与一些非官方制度是吻合的,而与其他制度相抵触。这有利于欠发达国家和转型经济体为它们正式法律体系的引进和改革设计更好的流程。
第1章 法律存在和法律缺失条件下的经济学.
1.1 我们为什么需要“经济治理”
1.2 以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经济学
1.3 “法律缺失与经济学”辨义
1.4 法与经济学
1.5 法律庇护下的经济学
1.6 其他政治治理制度
1.7 基本分析方法
1.8 本书的方法论
第2章 法律庇护下的私立秩序
2.1 问题和经验研究
2.2 由法律作支撑的讨价还价
2.3 关系型合约和正式合约
2.4 仲裁和信息
2.5 评价和前景
2.6 数学附录
第3章 关系型合约的执行
3.1 问题和经验研究
3.2 关系型治理和规则型治理..
3.3 关系型治理的范围
九朝律考 豆瓣
作者: 程树德 出版社: 中华书局 2006 - 11
本书搜集了唐以前已经散失了的法律、科令、格式、刑名以及相关史料,并作了综合的考订与论述,在中国古代法律史史料的搜集整理方面具有重要贡献。
本书包括汉律考、魏律考、晋律考、南北朝律考、隋律考,对研究唐以前中国法律的变迁沿革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时也是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的重要资料。
汉至隋9个朝代的法律资料汇编。作者鉴于唐代以前的法典散失无存,从现存史籍中,收集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7世纪间各种零散的法律资料,逐一考订,按朝代依次分类辑录,编成本书。全书包括《汉律考》、《魏律考》、《晋律考》;南北朝的《梁律考》、《陈律考》、《后魏律考》、《北齐律考》、《后周律考》和《隋律考》9部分,故称《九朝律考》。书的内容以考证为主,考证的基本依据为历代正史,并兼及其他史料。引文按性质编次,分类明细。每类以年代先后为序,检索方便。各个部分大都首先有书序1篇,简要记述各该朝代的法律概况以及辑录要旨和征引根据。在9部分中,以《汉律考》篇幅最大,约占全书的2/5以上,其中除序言外,包括律名考、刑名考、律文考、律令杂考(上、下)、沿革考、春秋决狱考和律家考等8章,共197目。其次为《晋律考》(上、中、下)、《后魏律考》(上、下)和《隋律考》(上、下)。其他部分的征引和分目则较为简略。
本书是从“搜辑丛残”编纂起来的,尽管征引考证和订讹补阙的范围比较广泛,仍不免有一些疏漏和错误。但它汇集资料较全,提供了广泛的研究线索,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的一部有用参考资料。
法律、资源与时空建构 豆瓣
作者: 张世明 出版社: 广东人民出版社 2012 - 11
《法律、资源与时空建构:1644-1945年的中国(全五卷)》,本书分为导论卷、边疆民族卷、军事体系卷、司法场域卷、经济发展卷。作者坚持约一则博的研究路径,以“立一论”为旨归,重视全书的核心命题的提炼。本书致力于在跨语际的国际学术对话中切磋、辩难,在超越“西方中心观”和“中国中心观”的困境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利用自身复合性的学术训练和优势互补进行一些真正意义上的跨学科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在不同学科底层往来穿梭,挖掘其间共同的话语语法构型规则。从某种程度上说,本书是一部独力完成的“新清史”的主干部分。
历代刑法考(共4册) 豆瓣
作者: 沈家本 出版社: 中华书局 2006
此书论述历代律法,着重在汉律、唐律及明律。唐律是我国现存最早而又最为完整的古代律法,也是唐以后各朝律法之所本,其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明律为清律所直接承袭,书中对明律的论述目的是比较明确,主要就在于借鉴。和沈家本同时的律学大家薛允升着有唐明律合刻,论说利弊得失,薛氏右唐而左明,沉家本对唐律也很推崇,但态度却较为客观,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对汉律的研究是本书的精华。历代刑法考收有汉律摭遗二十二卷,约占全书的份量的三之发之一。汉律摭遗的特点是对材料的征稽探隐发微,力求穷尽,而考辨则多引汉人说法以解释汉律。汉律久亡,经过沉家本的整理,汉律面目大致可观,其中有些还是研究汉代典章制度及社会性质的珍贵资料。历代刑法考一书及稍后问世的程树德九朝律考,在整理我国法制史资料方面,都应算是具有总结性的研究著作。
当代罗马法体系(第一卷) 豆瓣
作者: [德]萨维尼 译者: 朱虎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0 - 1
本著作主要具有一种批判性(kritischen)的特征。许多人对此并不满意,因为他们只是需要正面的、能够直接适用的真理,而并不关心它们获得的方式以及可能存在的对立。如果我们能够只让清晰的、单一的真理对于我们产生绝对的影响,并且能够不受干扰地发展而取得新的知识,我们的精神生活就会非常容易和舒适。但许多渣滓却包围并且阻碍着我们,这些渣滓由错误的或者部分正确的概念和观点组成,因此我们必须自己开辟道路。命运使得我们担负起许多不必要的负累,我们要为此和命运抗争吗?我们必须要顺从它,将之作为我们精神存在的必要条件,但这里却并不缺少丰富的果实这些果实是作为我们劳动的报酬而从这种必要性中产生出来的。在此之中,我们的精神力量得到了全面的培养,我们通过与错之间的斗争而获得的每个真理,就会在更高的意义上成为我们的财富,并且较之以下情形,即我们从其他人那里被动地和轻易地获得这些真理,在前一种情形中,这些真理会被证实更为富有成果。
本著作的上述批判性特征主要在以下具体应用中表现出来。首先,它几乎完全体现于以下情形,即所进行的研究并不罕见地仅仅得出单纯否定的结果;此情形可能在于,罗马法制度被证明已经消亡,因此我们的法状态对此非常陌生,或者在我们的法体系中,现代的法学家描述了由于错误理解而被引入的毫无根据的概念和学说观点。
英宪精义 豆瓣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Law of the Constitution
作者: [英国] 艾博·文·戴雪 译者: 雷宾南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9 - 1
《英宪精义》共分3篇,主要内容包括:巴力门的主权、法律主治和宪法与宪典的联络。近几年来,受宪法学研究之理想的驱使,中国法制出版社再次重印由雷宾南翻译的戴雪的旷世名著《英宪精义》。《英宪精义》内容翔实,便于读者阅读。
著作权法学 豆瓣
作者: 王迁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 7
《著作权法学》主要内容:为了办好知识产权专业,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学科,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已经制订出学科和专业发展规划,搭建起具有法律、管理和理工科三类背景的专业教师队伍,并通过相互融合,实现教师自身知识结构的复合,推进知识产权学术研究。这套专著型的教材是知识产权学院教师在教学实践基础上撰写的,代表他们各自水平和我院知识产权教学和学术水平的著作。
知识产权法教程 豆瓣
作者: 王迁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 - 8
《知识产权法教程(第3版)》自2007年9月出版之后,国内外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实践都出现了许多新的进展和变化。2008年年底全国人大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200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有价值的新案例更是层出不穷,同时也引发了许多理论与实务中的新问题。这些新发展需要在书中得到反映。另外,笔者的《网络版权法》也于2008年12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而且与《知识产权法教程(第3版)》同属于“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为了避免重复,也需要调整《知识产权法教程(第3版)》第一版中涉及网络著作权问题的部分内容。
为此,笔者此次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知识产权法教程(第3版)》进行了修订:一是根据新《专利法》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二是删除了涉及网络环境中著作权保护的“理论研究”和“典型案例分析”,只留下了为理解“信息网络传播权”所必不可少的内容。三是增加了新的“理论研究”、“典型案例分析”,并适当删除了较老的案例。四是更正了第一版中存在的错误或不当之处。限于笔者的水平,修订后《知识产权法教程(第3版)》中一定还存在不少问题。笔者诚恳地期待各位读者的批评指正,也会在今后的修订中不断对《知识产权法教程(第3版)》加以完善。
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研究 豆瓣
作者: 王迁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1 - 3
本书对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地研究,运用了大量国外法院判例和各种官方文件(如WCT与WPPT的外交会议记录),对国内众多司法判例作出了分析,对许多长期困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疑难、复杂的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自由与权利 豆瓣
作者: 张佛泉 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0 - 9
《自由与权利:宪政的中国言说》为政治学与法学耆宿张佛泉先生有关宪政与民主、自由与人权等问题之论著汇集。全书概分上、中、下三篇,凡二十五章。上篇以“宪政与时局”为名,收录先生发表于《国闻周报》的政论时评,涉及民族主义、行宪守法与国族建设诸方面,展现了法政学理与现实社会的种种纠结;中篇为“无法出让的权利”,凡时论二十二篇,侧重基本权利学理的讨论与社会应对,尤其关注于选举权利之推行与民主政治途径的探析;下篇则为“自由与人权”的经典言说,缕析自由概念在宪法乃至宪政上的重要地位,擘划邦国秩序,规制基本人权,阐明“自由之确凿意义——诸权利即诸自由”之意。全书所辑文章,大体按照时间顺利呈列,俾窥张佛泉先生思想发展之脉络。
日本帝国宪法义解 豆瓣
作者: [日]伊藤博文 译者: 牛仲君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1 - 4
伊藤博文系日本明治维新三杰之一,明治维新后的诸多列政治改革背后都有伊藤的身影。这一系列脱亚入欧的政治改革使日本崛起为东亚第一强国,跻身世界列强之列。这其中,明治宪政是一个极为重大的环节。影响深远的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正是在伊藤博文领导下编纂的,因此他被称作“明治宪法之父”。在众多的文献中,作为理解明治宪政思想的重要依据,由伊藤博文亲自撰写的《日本帝国宪法义解》,无疑是最权威的。
普通法的诉讼形式 豆瓣
作者: 【英】梅特兰 译者: 王云霞 / 马海峰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2009 - 5
《普通法的诉讼形式》是英国法律史学家梅特兰的名著,是其担任唐宁讲座教授时所用的讲稿,被誉为了解英国普通法的“金钥匙”。该书共七章,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梅特兰开宗明义地指出,“虽然我们已经埋葬了诉讼形式,但它仍从坟墓中统治着我们。”为了解释诉讼形式核心地位的确立,梅特兰专门分析了中世纪英格兰的司法系统及其各自的审判特点:第二部分是该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从第三章到第六章,共四章。从1066年诺曼征服到1833年,诉讼形式经历了兴起、发达和衰落的发展历程。梅特兰将这一历程分为五个阶段,并详细分析了占有之诉、契约之诉、直接侵害之诉和间接侵害之诉等各阶段具有代表性的诉讼形式及其历史演变。梅特兰认为英国法自身的严密性在其抵御外来法律制度的影响时发挥了巨大作用。第三部分即第七章,梅特兰重点评述了对于诉讼形式的几种分类方法,他警告学人在对诉讼形式进行分类时必须注意具体的历史晤境。
英格兰宪政史 豆瓣
The 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England
作者: [英] F. W. 梅特兰 译者: 李红海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0
这是剑桥大学梅特兰教授向学生讲授英格兰宪政史的课堂讲义的译著。原著作者将英格兰公法发展阶段划分为五个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立法的总体特征、王权、议会、中央及地方政府、司法等方面的宪政运作状况予以了总结介绍,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清晰完美地梳理了英格兰法律发展和宪政运作脉络。本书虽非梅特兰精雕细琢之成熟作品,但并非简单的历史资料的堆砌,而是着眼于对法律运行过程的审视和探讨,背景资料翔实,分析细致入微并涵盖了大量的原创性观点,为我们学习和研究英格兰宪政史提供了很好的引领。其独特的阶段划分方法也为我们研究英国宪政史提供了不同寻常的观测点,对既有历史著述做出了重要补充。本书系统全面,条理清晰,翻译流畅,完全符合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是广大比较法研究者、法学研究者以及法学爱好者、英国宪政史、法律发展史研究者以及英国政治爱好者不可多得的一本出色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