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
契丹小字词汇索引 豆瓣
作者: 刘浦江 / 康鹏 主编 出版社: 中华书局 2014 - 5
前言
自1922年比利时传教士梅岭蕊(L.Kervyn)首次在庆陵发现契丹文字哀册以来,迄今出土的契丹小字石刻已多达30余种,契丹大字石刻也有10余种。契丹文字被认为是中国民族古文字中最难破译的文字之一,除了这种文字先天存在的问题之外,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是缺乏活的语言资料。契丹自公元14世纪以后就不再以单一的民族形态而存在,它的语言早已消亡,今天的契丹语文学家在解读契丹文字时往往不得不借助于阿尔泰语系中的某些亲属语言,如达斡尔语、蒙古语、土族语、东乡语、保安语、东部裕固语(恩格尔语)甚至满语等等,但大量的解读实践告诉我们,契丹语是一种独立的语言,在它与上述诸语言中的任何一种语言之间都存在着相当程度的差异。
其二是缺乏对译的文字资料。虽然辽代墓葬中同时出土契丹小字(或大字)墓志与汉文墓志的情况并不少见,如《道宗哀册》、《兴宗哀册》、《仁懿哀册》、《宣懿哀册》、《皇太叔祖哀册》、《耶律仁先墓志》、《耶律智先墓志》、《耶律宗教墓志》、《宋魏国妃墓志》、《耶律延宁墓志》、《萧袍鲁墓志》、《耶律习涅墓志》等等,但其内容都是各自独立的,迄今发现的契丹大、小字石刻,除了一个不足百字的《郎君行记》外,其它都不是与汉文对译的。
其三是没有任何形式的工具书。我们知道,不少民族古文字都有古人留下的工具书可供利用,如西夏文、女真字、回鹘文等,这些文字的解读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传世的工具书。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女真字,虽然女真字的出土资料非常有限,但由于有明人留下的《女真译语》可资参考,因此民族语文学界对女真字的解读就远比契丹字要深入得多。宋人著有《辨鴂录》、《夷语录》、《北虏方言》等三种记录契丹语言资料的书籍,对解读契丹文字想必是非常有用的,可惜的是这几种书都未能留存至今。[1]
契丹小字研究的历史虽然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但在很长一个时期里,中外学者并未找到一种真正有效的解读方法。直至70年代中期,由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刘凤翥、于宝林和内蒙古大学蒙古语文研究所清格尔泰、陈乃雄、邢复礼等五人组成的契丹文字研究小组,才以契丹小字中的汉语借词为突破口,第一次找到了破译这种死文字的有效手段。这种方法的成功运用,标志着契丹小字研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近二三十年来,契丹文字研究一直长盛不衰,尽管目前距离契丹大小字的彻底解读仍很遥远,但无可否认的是,今天的契丹语文学早已成为阿尔泰语言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契丹大小字石刻也已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民族历史资料。然而直至今日,国内外的辽金史研究者还大都不能掌握和利用契丹文字的石刻资料。究其故,大抵可以归结为两点。一则是因为长期以来辽金史学界与民族语文学界彼此十分隔膜,以至于有不少历史学家至今仍存在一种误解,认为民族语文资料对于辽金契丹女真史研究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
其实,就契丹大、小字石刻对辽史、契丹史研究的潜在价值来衡量,若能对它们加以充分发掘和利用,其重要性恐将不亚于突厥语文之于突厥史、蒙古语文之于蒙元史。二则是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能够检索契丹文字石刻资料及其研究成果的工具书,对于不谙契丹文字的历史学家来说,若想利用契丹文字石刻资料,哪怕是民族语文学家现成的研究成果,都常常会感到无从措手,这也是历史学家所面临的一个实际困难。
《契丹小字词汇索引》的编纂,主要就是为了解决上述两个方面的需求。我们希望通过对目前出土的契丹小字石刻资料以及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整理,编纂出一部内容完备且便于检索的工具书,一方面将有助于改善民族语文学家解读契丹文字的困难局面,另一方面也将为历史学家利用契丹文字资料提供一座津梁。
作为契丹文字研究小组集体研究成果的《契丹小字研究》一书,不仅创造出一种切实有效的解读方法,在契丹小字字形规范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契丹小字字形和原字字形的规范是解读这种文字必须要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契丹文字研究小组对上世纪80年代以前发现的所有石刻资料进行了细致的辨析和整理,据此厘定原字378个和契丹小字词汇4167个,并对全部原字和契丹小字词汇编制了索引。[2]这些开创性的研究成果为本书的编纂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本书的特点及其学术价值可以归纳如下:第一,这是一部完整收录了目前已有契丹小字资料的工具书。1985年出版的《契丹小字研究》一书,共收入9种80年代以前出土的契丹小字石刻资料,而本书所收录的契丹小字石刻总计为33种,另外还有其它零星的契丹小字资料16件。每个词汇均列出其所有出处,以便于使用者查阅。第二,可以通过该书检索参考词义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契丹小字研究》虽然也编制了9种契丹小字石刻的词汇索引,但却没有参考词义一项内容。
本书在对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梳理的基础之上,将已有的解读结论及其出处逐一列在相关词条之下,不但为契丹语文研究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更重要的是,它由此解决了历史学家无法利用契丹文字资料及其研究成果的问题。第三,该书纠正了前人在契丹小字字形规范方面存在的若干错误。根据学界今天对契丹小字的认识水平,我们可以发现《契丹小字研究》的若干讹误:a)误将一词拆为二词,如第286、481页误将《许王墓志》第20行术不姑)一词分为、二词,又将误为;b)误将两词合为一词,如第338页误将《兴宗哀册》第3行 (庆陵之)录为;c)字形摹写讹误,如第263页误将《萧仲恭墓志》第2行(女真)一词摹为,等等。本书的编纂工作始于2003年,因工作量繁剧,迁延多年方始完稿。十年来,先后有我的多位学生参与了本书的编纂工作,每人分头负责编纂若干个墓志的索引,由我和康鹏博士总其成。具体分工情况如下:康鹏(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耶律弘用墓志》、《皇太叔祖哀册》、《宋魏国妃墓志》、《室鲁太师墓志》、《耶律仁先墓志》(部分);同时承担部分学术史的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汇纂参考词义,负责所有契丹小字资料校核拓本的工作,并根据校核结果修订录文。陈晓伟(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耶律副署墓志》、《梁国王墓志》、《萧大山与永清公主墓志》、《尚食局使萧公墓志》;同时承担部分学术史的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汇纂参考词义。高宇(吉林省委办公厅):《海棠山契丹小字墓志残石》、《涿州刺史墓志》、《耶律永宁郎君墓志》、《耶律糺里墓志》。曹流(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耶律慈特墓志》、《耶律智先墓志》、《萧图古辞墓志》、《耶律仁先墓志》(部分)。王超(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耶律宗教墓志》、《金代博州防御使墓志》、《耶律迪烈墓志》。尤李(北京市圆明园管理处):《耶律(韩)迪烈墓志》、《耶律奴墓志》、《韩高十墓志》。乐日乐(中国国家博物馆):《萧特每夫人韩氏墓志》。毛利英介(京都大学文学部助理教授):《耶律仁先墓志》(部分)。
本书的编纂工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规划项目资助,并得到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鼎力支持,谨致谢忱。
刘浦江2012年岁杪,于京西大有庄。
[1]参见刘浦江:《从〈辽史·国语解〉到〈钦定辽史语解〉——契丹语言资料的源流》,《欧亚学刊》第4辑,中华书局,2004年。
[2]清格尔泰、刘凤翥、陈乃雄、于宝林、邢复礼:《契丹小字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
中国古籍原刻翻刻与初印后印研究 豆瓣
作者: 郭立暄 出版社: 中西书局 2015 - 8
本书是第一部全面探讨中国古籍原刻翻刻和初印后印问题的专著。分“通论”、“实例”二编,辅以“图版编”,以术语厘定、版本比对、文字校勘、图文互证等一系列可以验证的方式,系统地考察了原、翻刻本及初、后印本的差异,总结其鉴别要领,并评估其文献价值之优劣。在中国古籍版本学领域,首次以比较科学的方式、切实的例证,在综合刻、印、修三者的基础上,复原了一个比以往单凭经验拟构的线性版刻演进模式更为复杂多层的立体架构。
增补《详解九章算法》释注 豆瓣
作者: 杨辉 出版社: 科学出版社 2014
《增补<详解九章算法>释注》依据很多前人的研究成果,并根据杨辉数学思想发展的实际,对杨注《九章算术》进行了多角度的认识和分析,从而使人们对杨辉注《九章算术》的学术价值有一个更客观和更理性的把握和理解。书后附有经作者重新编排以后的《详解九章算法纂类》,旨在尝试还原杨本《九章算术》的篇章结构,以之在体例上初步解决了《纂类》中各算题的先后次序问题。
普通法的诉讼形式 豆瓣
作者: 【英】梅特兰 译者: 王云霞 / 马海峰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2009 - 5
《普通法的诉讼形式》是英国法律史学家梅特兰的名著,是其担任唐宁讲座教授时所用的讲稿,被誉为了解英国普通法的“金钥匙”。该书共七章,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梅特兰开宗明义地指出,“虽然我们已经埋葬了诉讼形式,但它仍从坟墓中统治着我们。”为了解释诉讼形式核心地位的确立,梅特兰专门分析了中世纪英格兰的司法系统及其各自的审判特点:第二部分是该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从第三章到第六章,共四章。从1066年诺曼征服到1833年,诉讼形式经历了兴起、发达和衰落的发展历程。梅特兰将这一历程分为五个阶段,并详细分析了占有之诉、契约之诉、直接侵害之诉和间接侵害之诉等各阶段具有代表性的诉讼形式及其历史演变。梅特兰认为英国法自身的严密性在其抵御外来法律制度的影响时发挥了巨大作用。第三部分即第七章,梅特兰重点评述了对于诉讼形式的几种分类方法,他警告学人在对诉讼形式进行分类时必须注意具体的历史晤境。
民法哲学 豆瓣
作者: 徐国栋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9 - 4
本书除了什么是民法哲学的序言外,包括名称论、对象论、平等论、能力论、生死论、认识论、人性论、价值论、生态论。名称论研究民法的演变史;对象论研究民法调整对象问题;能力论研究权利能力制度和行为能力制度的法哲学意义;生死论研究与生死相关的前沿民法问题;认识论研究立法权与司法权的关系问题;人性论解决市民法主体的行为标准问题;价值论解决公平之标准问题;平等论研究平等原则的归属问题及其适用范围问题;生态论阐述民法在解决生态危机中可能发挥的作用。全书贯彻新人文主义的理念,是作者18年民法哲学教学经验的结晶。
权利论(2014年增订版) 豆瓣
作者: 程燎原 / 王人博 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4 - 11
本书为国内最早提出“法治论”和“依法治国论”的名著,初版于1989年,再版于1997年,现经过重要修订和增订后,于2014年11月推出最新版。
1、二十多年前出版的《法治论》(1989)和《权利论》(《法治论》姊妹篇,原名为《赢得神圣:权利及其救济通论》)两书,是国内最早提出“法治论”和“依法治国论”的名著,堪称法学界的一块耀眼的路标。对两书所阐述的基本观点,作者至今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修正。甚至可以说,作者更加坚持两书所确证的信念和立场。而那些基本观点,即使是在当下,也远未过时。
2、此次修订两书,一是订正了讹误之处;二是尽可能将书中所引汉译本著作按当下通行本予以引证和注释,对中国文献的引证和注释,亦依此例处理;三是书名变动,《权利论》一书,第1版书名为《赢得神圣——权利及其救济通论》(1993年),此次修订版,更名为《权利论》;四是《法治论》增加了一章——余论:中国法治思想的“突破”;最后,《权利论》增加了“代第3版后记”。
3、《法治论》主要从汉语文献中阅读了从亚里士多德到西塞罗、卢梭、孟德斯鸠、哈灵顿、洛克、杰弗逊、潘恩等人有关法治的学说;厘清了法治概念,区分了法治的实体价值与形式价值;阐释了法治与权力、法治与自由、法治与权利的关系;勾画了英、美、法等国的不同法治式样;对中国自1949年至1980年代末近40年的法制实践并运用法治作为量度的尺码,确立了中国法治理论的大致框架,是中国法治理论最初的系统研究。
4、《权利论》一书,为《法治论》的姊妹篇,将《法治论》里的论题从中释出加以拓展研究,把关涉每个个体的权利问题从“宪法/法律性”视角转换成一种“社会性“的书写路径,着重讨论了社会中的权利问题。
藏園群書經眼錄(全四冊) 豆瓣
作者: 傅增湘 出版社: 中华书局 2009 - 4
本书是我国的一部善本古籍目录。共收录各种善本约4500种,按经史子集顺序编排。登录书目除标明书名卷数作者外,还载有成书年代、版本款式、序跋题识、刻书牌记、收藏印章以及对本书作者的鉴定意见和评论。
戰国竹書論集 豆瓣
作者: 陳劍 出版社: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3 - 10
该论文集乃陈剑先生近些年在战国竹书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反映在学术界近年竹书热的特点。主要涉及上博简、清华简、郭店简等的字词新释、竹简拼合、简序调整,以及用这些出土竹书内容校读古书而纠正长期以来的误解。如《据战国竹简文字校读古书两则》一文,《论语·乡党》"色斯举矣,翔而后集"一句,历来对"色斯"的解释有颇多异说,陈文联系《吕氏春秋》、《孔丛子》"疑之则举",参考《说文》"色"字古文、郭店简"疑"字,认为《论语》之"色"即"疑",文意为"[孔子在山谷中行走,看见几只野鸡。它们因为有人走过而]感到惊疑,就飞向天空,盘旋一阵,又都停在一处"。
新小农阶级 豆瓣
作者: [荷]扬·杜威·范德普勒格 译者: 潘璐 / 叶敬忠 出版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3 - 10
本书探讨了在全球化时代,尤其是在农业市场和食品工业中小农阶级的地位、作用和重要住,指出小农境地的特征是为追求自主性而进行斗争,并创建和开发一个自我控制的资源库,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此外小农阶级远没有衰落或消亡,恰恰相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经历着复杂而又富于变化的再小农化过程。作者通过横跨30年时空的研究,为农业与农村发展过程提供了独创性的、发人深省的洞察。
语言研究的数学方法 豆瓣
作者: [美]芭芭拉•帕赫蒂 / [荷]爱丽丝•特缪伦 译者: 吴道平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2012 - 8
本书由欧美当代顶尖数理语言学家联合力作,欧美大学语言学系经典教材,为目前各个语种中最完善的版本。涵盖离散数学几乎所有内容,尤其包括和语言研究密切相关的部分。全书分为五部分,分别为:集合论;逻辑和形式系统;代数;作为形式语言的英语;语言、语法与自动机。每章后附大量练习,每部分后附复习题,并配有练习答案,帮助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